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
已成為社會共識
但許多人卻存在一個認知誤區
酒后不能開車
但騎電動自行車沒問題
事實真的如此嗎?
醉酒騎行電動自行車闖紅燈
2025年5月31日,周某醉酒駕駛電動自行車(后座搭載胡某)沿禮樂三路往禮樂二路方向行駛,當天凌晨,行駛至江海區禮樂二路禮樂中學路段時闖紅燈通過路口,與由文某騎行的自行車發生碰撞,碰撞后導致周某、胡某和文某受傷及兩車損壞的交通事故。
經查,電動車駕駛人周某存在醉酒駕駛的交通違法行為,經檢測,其血液酒精含量為145.84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電動自行車;且周某還存在未按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交通違法行為。周某醉駕及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通過路口是導致這起事故的全部原因,負該起事故的全部責任,并依法處罰。
這次事故再次為電動車駕駛人敲響警鐘
酒后騎行電動自行車
同樣危險且違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定: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不得醉酒駕駛。
酒后騎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
不僅屬于違法行為
且易引發交通事故
甚至造成人員傷亡
▲男子醉酒駕駛電動自行車,撞上路緣石致死。(血液酒精含量248.31mg/100ml)
▲某男子醉酒騎行時失控摔倒,經搶救無效死亡(血液酒精含量293.6mg/100ml)。
▲男子醉酒駕駛電動自行車,與路中間施工護欄發生刮碰后摔倒,受輕傷。(血液酒精含量達550mg/100ml ) 。
在酒精影響下
騎行者的反應速度和控制能力會減弱
處理緊急情況的能力會隨之下降
而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相較于汽車
他們缺少座椅、安全帶等設施保護
一旦發生事故
騎行者不僅更容易受到傷害
而且傷害程度往往更嚴重
江門交警提醒
無論何時何地
無論駕駛的是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
請堅決拒絕酒駕醉駕!
一審:賢
二審:軍
三審: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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