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為民辦實事
“五有”工作法凝聚矛盾
風險預防化解合力
法治為民辦實事項目,聚焦企業和群眾所急所盼,通過實施年度實事項目的形式,在法治領域更好地聚焦群眾關切、回應各方需求、解決治理難題。2025年,楊浦區委依法治區辦面向全區征集法治為民辦實事項目33項,推動法治惠民舉措落地見效。本周起將推出系列專題信息,全面展現各部門法治為民的新舉措和新成效。
矛盾風險預防化解
“五有”工作法
近年來,楊浦區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在創新實踐中探索形成了“源頭預防案案有質效、接收受理時時有渠道、分流辦理事事有回音、矛盾化解樁樁有措施、為民解難件件有溫度”的“五有”工作法,推動職能部門依法履職和社會治理深度耦合,在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群眾合法權益、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等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
推廣運用,定好“路線圖”和“施工圖”
聚焦“三個領域”,先期推廣運用。召開矛盾風險預防化解“五有”工作法推進會,制定下發楊浦區《關于推廣運用“五有”工作法加強矛盾風險預防化解工作的實施方案(試行)》, 將“五有”工作法先期推廣運用于政法工作領域、矛盾風險重點領域以及基層治理領域,為后續更多領域推廣運用夯實實踐基礎。
完善機制供給,加強協同聯動。把人民滿意作為“五有”工作法推廣運用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推動“五有”工作法與“三所聯動”機制、人民建議征集、信訪法治化等工作有機結合,實現流程嵌入、資源共享、優勢互補,致力于推動各領域矛盾風險早預防、早發現、早化解,進而助力平安楊浦、法治楊浦建設。
注入理論活水,打造宣傳聲勢。區委政法委會同區檢察院召開矛盾風險預防化解“五有”工作法理論研究暨推廣運用啟動會,聘請北京、上海兩地知名高校和社會科研機構,市級有關單位負責同志、黨校專家及媒體記者組成專家顧問團,開展“五有”工作法理論研究工作,并同步加強線上線下立體式媒體宣傳,為“五有”工作法注入活水、造好聲勢。截至目前,矛盾風險預防化解“五有”工作法推廣運用工作已形成5項理論研究成果、1份實施方案、8個典型場景工作流程圖和8個代表性典型案例,相關報道獲《法治日報》頭版、《解放日報》專版刊載。
源頭預防,打造風險防控與
矛盾化解聯動體系
風險預警前置,強化主動治理。區檢察院將新時代“楓橋經驗”與信訪法治化相結合,推行《潛在信訪風險研判預警表》,對潛在矛盾實時監測、提前干預,依托“五有工作法”化解積案,提升矛盾預防能力。
多部門協同,形成化解合力。區法院、區檢察院、區公安分局、區人社局、區總工會等部門建立勞動爭議聯合化解機制,通過聯席會議、線索移送、調查協作、欠薪保障等方式,確保勞動者維權“時時有渠道、件件有落實”。例如,某建筑公司拖欠工資案中,多部門協作追回60余萬元,切實保障務工者權益。
建立長效機制,推動個案治理向類案預防延伸。區法院在打擊侵權案件中運用“五有”工作法,不僅實現“案結事了”,更提煉類案標準,推動行業規范,形成“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長效機制,減少同類糾紛發生。
便民服務,彰顯法治為民溫度
及時響應,暢通訴求表達。區法院打造“信、訪、網、電”一體化服務平臺,當事人可在線立案、查詢進展;12368熱線“有呼必應”,確保群眾訴求及時回應。
判后答疑,增強司法透明度。推行“審判長判后答疑”制度,資深法官輪值窗口,主動解釋裁判依據,消除當事人疑慮,從源頭減少信訪矛盾。
服務下沉,矛盾化解在基層。區檢察院在街道設立“楓行遠楊”檢察官聯絡點,整合接訪、調解、救助等職能,實現“家門口”解紛。
機制融合,精準破解民生難題。區司法局依托基層法治觀察點、立法建議征詢(集)點、人民建議征集點“三點融合”工作機制,聚焦電梯加裝、業委會建設等民生難題,精準回應群眾需求。長白新村街道聯合區檢察院共同開展居民區業委會“法治體檢”,編制《長白新村街道業委會及物業法治體檢清單》,形成“問題清單+風險預警+法治建議”的“體檢報告”,通過系統性診斷與靶向治療,為社區治理開出“對癥良方”。
協同聯動,提升矛盾風險預防化解效能
多元解紛,聯動化解矛盾。區檢察院構建“領導包案+檢察聽證+檢調對接+司法救助”矛盾糾紛實施化解模式,更好調配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力量,凝聚“內外聯動”合力,推動法治化實質性化解信訪矛盾。區司法局聯合區各執法司法單位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積極參與“五有”工作法推廣運用,組織調解員、法律援助律師等專業力量參與矛盾風險化解。
“三所聯動”,推動共治共享。依托“三所聯動”機制,區法院聯合街道司法所、綜治中心、公安派出所,及時互通共享有關案件信息并加強提醒、預警,積極推動群眾參與矛盾風險預防化解。例如,延吉新村街道司法所調解員、派出所民警、法院社區法官組織轄區某小區的多位居民代表、施工單位、居委會、小區物業、街道房辦、城管等多方主體,共同就小區內因加裝電梯引發的鄰里矛盾糾紛進行聯合調解,成功解決一起拖延一年的加裝電梯受阻問題。
規范流程,讓社區矯正對象“出得去”“管得住”。區司法局聯合區檢察院制定《社區矯正對象外出審批事項聽證工作實施辦法》,細化社區矯正對象外出審批流程圖,為因生產經營活動申請多地外出、暫予監外執行對象申請回戶籍地準備身后事、新入矯對象申請工作日至外省通勤等實際工作和生活需要提供便利。
“五有”工作法是新時代“楓橋經驗”在楊浦的生動實踐,是基層治理的創新之舉。楊浦將持續深化探索,從源頭上有效預防化解矛盾風險,全力守護好政治安全和社會安定,讓人民群眾的法治獲得感成色更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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