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市公安局交警支隊2025年6月份
“五大曝光”
一、終生禁駕人員
1、鄭乾乾,證件號碼372901****6610,男,35歲,準駕車型C1,駕齡8年,因肇事逃逸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終生禁駕。
2、毛海強,證件號碼372922****1115,男,43歲,準駕車型C1,駕齡9年,因肇事逃逸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終生禁駕。
3、李興法,證件號碼372922****4115,男,35歲,準駕車型C1,駕齡7年,因肇事逃逸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終生禁駕。
二、事故多發(fā)路段
因長江西路居然之家門口右側車道施工,交通壓力較大,存在交通安全隱患;人民路與丹陽路交叉口為事故多發(fā)路段;240國道大黃集鎮(zhèn)路口集市人流量較大,容易發(fā)生交通事故;定陶區(qū)魯花東路魯花有限公司東門北側十字路口為事故多發(fā)路段。
請行經(jīng)以上路段的駕駛員減速慢行或選擇繞行,注意安全。
三、高危風險運輸企業(yè)
菏澤良尚運輸有限公司、菏澤市鑫隆物流運輸有限公司、菏澤市富強物流有限公司、菏澤鴻瑞運輸有限公司、菏澤鑫磊物流有限公司、菏澤市牡丹區(qū)恒大物流有限公司、菏澤平航汽車運輸有限公司、菏澤市陸順物流有限公司、山東澤揚物流有限公司、菏澤鴻順物流運輸有限公司共10家企業(yè)為高危風險運輸企業(yè),存在交通安全隱患。
四、突出違法車輛
魯RH1837、魯RL3625、魯RP3780、魯RS3454共4輛大型汽車存在多條違法未處理的行為。
五、典型事故案例
2025年06月11日12時34分許,張某某駕駛電動自行車沿黃河路由東向西行駛至黃河路與廣州路路口處,與姜某駕駛的魯H***V號小型轎車發(fā)生碰撞,造成張某某受傷、車輛受損。
張某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xiàn)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之規(guī)定。
張某某承擔此事故的全部責任;姜某無責任。
來源:菏澤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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