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表明,有需要就有供給,似乎需要決定供給,但同時供給可以控制需要。
人們需要衣服,市場就會供給衣服,人們需要肥皂,市場就會供給肥皂,人們需要電腦和手機,市場就會供給電腦和手機。似乎是需要決定了供給,而不是供給決定了需要,其實并非如此。供給有可能控制需要。市場供給人們衣服,似乎只是一種需要引導的結果,其實不是那么回事。新的時裝出現以后,并不一定符合每一個人的需求,時裝供應商把時裝推向市場,會適應某一部分人的需要。當這一部分人穿著時裝走街串巷,影響很大之后,時裝就會熱銷,等于這部分人做了廣告,很多人都會購買時裝,最終讓時裝大賣。人們需要衣服,但不知道時裝是什么樣子的,時裝設計師設計出來以后,讓時裝供應商生產并推向市場,最終是供給決定了需求。時裝供應商推出什么時裝,就用什么時裝影響人們,而人們只能選擇這樣的時裝,卻不能選擇別的時裝,最終是供應決定了需要。電腦和手機的供應也是如此,并不是人們真的需要,而是生產商和供應商培養了人們使用的習慣,于是人們就離不開了。倘若電腦和手機沒有發明出來,人們還不知道電腦和手機是什么玩意兒,當然沒有那方面的需要。電腦和手機生產出來以后,生產商會生產大量的電腦和手機,推向市場之后,人們紛紛購買,以為這樣的東西可以代表高科技,要享受高科技的福利。在使用過程中,人們形成了一種使用習慣,無論是敲打鍵盤和點按鼠標的習慣,還是觸屏操控的習慣,都形成了。一旦形成就改不了。于是,電腦和手機升級換代,不斷更換硬件和軟件,最終操控了人們,而不是人們在操控電腦和手機。
供給控制需要,已經成了某種市場規律。就像互聯網平臺一樣,提供短視頻,人們就只能接受短視頻;提供電影、電視劇,人們就只能接受電影、電視劇;提供新聞資訊,人們就只能接受新聞咨詢。權力系統已經摸清了這種規律,就會操控一些平臺,讓一些平臺進行信息過濾,不要把所有的信息都公布出去,不然就要懲罰平臺。為了適應權力系統的需求,網絡平臺一般會篩選信息,引入大數據,加人工模式。不僅要篩選一些“帶刺”的信息,而且要篩選一些“擦邊”的信息,最終發布的信息都是片面的,只提供情緒價值,甚至忽視了事情真相。信息最終引導人們走向消費,卻仍然是供給控制需要的一種表現。因為提供信息的互聯網平臺已經對信息進行了篩選,要供給人們哪些信息,是平臺方說了算的,也是在權力允許范圍內發布的。人們接收什么信息,完全受到互聯網平臺的操控,而不是自主的。看似人們接受信息是自己選擇的結果,其實是被互聯網平臺操控的結果。因為互聯網平臺提供什么信息,人們就接受什么信息,雖然人們有所選擇,但選擇的范圍由互聯網平臺說了算。就好像人們到超市里去買東西,看似能夠自己選擇商品,其實那些商品是有限的,尤其是種類和數量,完全控制在老板手中。
看似需要決定供給,其實是供給決定需要。當某一種商品供不應求的時候,這樣的商品就會漲價;當某一種商品供過于求的時候,這樣的商品就會降價。供應市場什么樣的商品,由商人說了算。商人背后運作的是資本,或者說資本說了算的。資本供應市場很多樓房,要人們去購買,那么人們只能購買樓房,而不會購買低矮的小平房,因為資本沒有供應市場小平房。資本供應市場很多汽車,人們就只能去買汽車,當然也可以買三輪車,買電動自行車。人們在廣告的誘導之下,很容易購買資本推出的汽車,而且互相攀比,以為價格昂貴的汽車就是最好的汽車,代表富有,價格低廉的汽車就是不好的汽車,代表貧窮或者代表低層次人群的需求。資本對人們形成一種灌輸效應,不斷推出廣告,不斷推出網絡信息,吸引人們觀看,還會形成用戶粘性,最終誘導人們去花錢。誘導的主要手段就是降價銷售,還要搞饑餓營銷。
明明供過于求,但商人可以捂盤惜售,可以說供大于求,可以趁機漲價,最終會誘導一批人上當。商人把這種營銷模式稱為商業智慧,而消費者把這種營銷模式稱為欺騙,站的角度不同,評價標準也不同。商人供給市場很多商品和服務,誘導人們去購買,但提供商品和服務的是商人,或者說是商人背后的資本,而不是某個人說了算的。市場非常廣大,提供的商品和服務也非常多,最終會滿足人們的一部分需要,卻并不能滿足人們所有的需要。有人想到火星去旅游,但現在的條件并不能滿足他,可能未來有火星旅游的項目,但他能否活到未來那一天,還是個未知數。資本提供給社會什么服務和項目,人們就只能選擇什么服務和項目。人的意識和思維比較活潑,并不是封閉的。有人到市面上去買蘋果,沒有買蘋果,他就有可能買幾只梨子嘗一嘗。有人去買啤酒,想要買高檔的,結果高檔的啤酒賣完了,他想喝,就只能買低檔的啤酒。市場供給他啤酒,他就接受什么啤酒,而不會等到高檔啤酒出現的時候再購買。供求關系受到資本的操控,甚至資本和權力系統合謀,共同控制市場的商品和服務銷售。就像房地產銷售一樣,明明供大于求,卻沒有降價銷售,最終讓很多人入局,投入房地產的資本也就成倍增值了,而權力系統也分了一杯羹。
供給可以控制需要,供給什么,人們就需要什么。如此一來,市場上就出現了壟斷行為,不管是壟斷互聯網商業的,還是壟斷外賣的,亦或是壟斷搜索業務的,壟斷打車的,都出現了壟斷模式,即便有《反壟斷法》出現,也不可能清除這種壟斷,因為壟斷企業已經達到了一定的巨無霸體量,權力系統已經動不了了。就把企業供給什么商品和服務,人們就享受什么商品和服務,卻沒有其他額外的要求了。人們的需要可以用其他的商品來代償,沒必要非得用需要的那種商品。服務也是一樣,可以實現一定程度的代償。如此一來,市場上的供給就可以控制需要,而真正操控市場是壟斷組織。說得深刻一點,真正操控市場是壟斷組織背后的資本,而不是權力,更不是人們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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