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25.6.25)早晨,有一位極愛花草和鳥雀的鄰居告訴我說,有人在捕鳥。
我問,證據呢?
鄰居把我領到本小區(常州市鐘樓區永紅街道榮亨逸都)23幢北面的樹林中高處。
見有一只鳥籠在地上,頂部有四行字。三行“不要拿走”(重要的事說了三遍)以及“謝謝”。
鳥籠的門有觸物時自動閉合的“機關”,門前有一個鳥食盒,籠子里還有一個鳥食盒。
如果鳥到籠子里吃食,籠子的門就會自動關上,鳥就被抓住了。
鄰居今天清晨發現了這件事,恰有一只鳥在籠子里鳴叫。毫不猶豫地就把鳥放飛了。
但是鄰居沒經驗,放飛前沒想到可以拍照片留證。
不一會兒,那捕鳥人來了。中年男性;不知道是不是本小區的居民。
鄰居告訴我,她已對那捕鳥人講,捕鳥是違法的;但那男子哼哼哈哈,沒予理睬。
依然把那鳥籠子放在那里,繼續用作捕鳥。
鄰居對我說,她真想把這鳥籠拿走扔進垃圾桶。
我說,我們還是不要動它吧,讓行政管理部門來處置比較好。
所以我就寫了這個帖子,網上報告相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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