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無因管理?
無因管理,是指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的管理。管理他人事務的人為管理人,因管理人管理其事務而受益的人為受益人。無因管理行為雖為干預他人事務,卻是以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為目的,有利于社會的互助行為。法律鼓勵這一行為,賦予管理人請求受益人償還因管理行為而支出的必要費用的權利。因無因管理產生的債稱為無因管理之債。
什么是不當得利?
不當得利,是指沒有法律依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不當得利制度對民事主體之間的財產流轉關系有調節作用,目的在于恢復民事主體在特定情況下所發生的非正常的利益變動。因不當得利產生的債稱為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返還不當利益。
《民法典》人格權編的調整范圍是什么?
《民法典》第989條規定,本編調整因人格權的享有和保護產生的民事關系。
“人格權編”的調整范圍與人格權有關。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人格權編調整前者,即人格權的享有和保護產生的民事關系。
人格權具體包括哪些權利?
《民法典》第990條規定,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榮譽權、隱私權等權利。
除以上規定的人格權外,自然人還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產生的其他人格權益。
來源:教育部全國青少年普法網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