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2月份開始火起來的“綠電直連”在近期迎來了頂層設計。
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公布《關于有序推動綠電直連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綠電直連的定義、邊界與操作路徑,鼓勵建設綠電直連項目。
《通知》首次從國家層面明確了“綠電直連”的規則框架,在不少業內人士看來,這是對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納問題的積極回應,也是在企業綠色用能需求不斷提升的現實背景下,推動新能源生產與消費融合發展的新實踐。
打破傳統供電方式
所謂綠電直連,指的是風電、太陽能發電、生物質發電等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電網,而通過直連線路向單一電力用戶供給綠電,可實現供給電量清晰物理溯源的模式。
據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綠電直連項目分為并網型和離網型兩類。其中,并網型項目的電源應接入用戶側,電源、用戶和線路作為整體接入公共電網,并與電網形成清晰的物理界面與責任界面;離網型項目則完全不與公用電網發生電氣連接,作為獨立系統開展運行。
“這里的新能源,既可以是分布式新能源也可以是集中式新能源,直連電源為分布式光伏的,應按照《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等政策執行。項目建成后可以自主選擇離網運行模式或并網運行模式。”電力規劃設計總院能源政策與市場研究院院長凡鵬飛說。
“這一形式與傳統的供電模式并不相同。”胡楊新能源創始人盧洋告訴中國城市報記者,在傳統的供電模式中,以電站型電源為例,通常要經過升壓接入電網,這些電通過電網輸送至用電地區,再將電壓降至適合用戶使用的等級,通過配電網分配給電力用戶。這樣的電力輸送過程中,用戶較難分清自己用的是煤電還是綠電、各類電源占了多大比例。
如果采用綠電直連,則是為綠色電力架起一條專屬通道。“通過與用戶直接連接的電力線路向單一用戶供電,供應的電量可以清晰物理溯源。”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介紹,現階段,綠電直連既包括新建電源,也包括尚未開展電網接入工程建設或因新能源消納受限等原因無法并網的存量新能源項目。
“這一設計打破了‘電源——電網——用戶’的傳統分工,讓新能源發電企業直接嵌入用戶側能耗系統,實現‘點對點’物理溯源供電。”盧洋說。
“《通知》標志著我國電力體制改革在‘框架構建’基礎之上,通過新能源‘源荷直連’模式創新,既破解了新型電力系統建設中的電網投資與新能源消納壓力難題,又滿足了市場主體多元化用能需求,激活了新能源更大規模的發展潛力。”在中國能源研究會配售電研究中心副主任吳俊宏看來,這一政策創新不僅是電力系統的一次結構性變革,更是“雙碳”目標導向下能源治理現代化的生動實踐,為新型電力系統的構建奠定了堅實的市場與制度基礎。
更好滿足外向型企業
綠色用能需求
近年來,隨著“雙碳”目標實施和新能源躍升式發展,歐盟等地對碳排放的認可條件越發嚴苛,不少外向型企業對綠電直連的期待逐漸放大。
“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要求進口商申報產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數據,而傳統綠電采購模式因電網混輸特性,往往難以提供精準的綠電溯源證明,導致企業在國際碳核算中陷入被動。”中國新能源電力投融資聯盟秘書長彭澎告訴中國城市報記者,盡管國際綠色電力消費倡議組織(RE100)此前已完成了對我國綠證無條件認可,但國際碳核算爭議仍是制約我國制造出口的關鍵障礙。綠電直連模式的推廣,為這一困局提供了破題之鑰。
“推動綠電直連最直接的影響是解決電池企業以及其上下游產業鏈企業所面臨的限制問題。”自然資源保護協會(NRDC)清潔電力項目主管周曉航解釋,目前,綠電直連最主要影響CBAM的范圍并不包括電池成品,但包括電池外殼所需的鋁材料;未來若擴展至化學品和聚合物,則可能直接影響電池關鍵組件的成本。
作為我國光伏出海大省,江蘇省發展改革委在今年2月下旬印發了《關于創新開展綠電直連供電試點項目建設工作的通知》,提出將在全國率先啟動由電網企業統一規劃建設連接電池企業和綠電電源的綠電專線創新試點,首批入選企業為常州時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電池企業。
為什么試點企業都是電池企業?
不少新能源行業的專家表示,電池企業出海對綠電直連的需求更強。“對于電池企業,綠電直連可以消除出口限制,擴大市場,增強市場競爭力。”一位業內人士說。
“歐盟目前并不認可簡單購買綠證抵消碳排放,只有發電源與生產設施之間存在物理直連供電才能視為綠色電力,這使出口企業面臨減碳壓力,迫切需要利用清潔能源直供降低產品碳成本。”彭澎說。
中國城市報記者在歐盟2023年通過的《新電池法》配套細則中看到,電池電力碳足跡計算只認可“國家平均電力消費組合”和“直連電力”這兩種計算模型。如果按“國家平均電力消費組合”方法評估,歐盟制造電池的碳排放比中國制造的電池低60%之多。在此背景下,通過綠電直供形成“直連電力”,成為電池企業應對以上外部挑戰的最優路徑。企業增加綠電消費比例以降低產品碳排放強度,可減少CBAM碳關稅帶來的成本沖擊和《新電池法》的限制。
“總體來看,綠電直連對外向型企業而言是一個積極的信號。”周曉航告訴中國城市報記者,綠電直連能夠幫助企業滿足這些國際標準,降低因能源問題而面臨的貿易風險。同時,使用綠電生產的產品在國際市場上往往具有更高的附加值和競爭力,有助于企業開拓高端市場,提升品牌形象。
促進新能源就近消納
根據國家能源局數據,截至今年4月底,中國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總規模達到了20.17億千瓦,同比增長58%。今年一季度,風電光伏合計發電量達到5364億千瓦時,較去年同期增加1110億千瓦時。未來,隨著“雙碳”目標的持續推進,新能源的增長趨勢還將持續。
與增長趨勢相伴而來的是我國新能源消納壓力的逐年遞增。所以,除了幫助外向型企業應對出口挑戰外,綠電直連的另一個戰略目標就是破解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下的本地消納瓶頸的難題。
以我國西北、華北部分省份為例,這些地區風光裝機占比已超過50%,開始超越傳統電網承載極限,棄電問題愈演愈烈。對此,有業內人士建議,通過綠電直連以“負荷+”的方式匹配新能源就地消納的特性,自發自用形成局部自平衡,能夠有效緩解這一問題。
“我國很多省份只有省級(區域級)電力調度中心一級平衡,全部消納壓力由電網企業承擔。綠電直連有助于降低網損、提高源荷匹配度,激勵用戶主動提升用能靈活性、分擔系統調節壓力。”國家電投集團經濟技術研究院戰略與情報所負責人裴善鵬說。
“為了讓綠電直連項目在促進新能源就近消納、推動能源轉型方面起到切實作用,《通知》始終堅持以‘綠’為底色,多措并舉提高綠電直連項目對新能源消納的促進作用,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國家能源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通知》要求項目新能源年自發自用電量占總發電量的比例不低于60%,占總用電量的比例由2025年不低于30%逐年提升至2030年不低于35%,引導新能源項目盡可能就近就地消納利用,確保項目“綠”的底色。
此外,《通知》引導綠電直連項目通過合理配置儲能、挖掘用戶靈活調節潛力等方式,提升新能源自發自用比例,讓項目更“綠”。
《通知》還鼓勵用戶在自主申報并網容量、自行承擔相應責任的同時,通過提升靈活調節能力降低用電成本。過去,企業采購綠電需通過電網統購統銷,中間環節多、成本高。綠電直連相當于為企業開通“綠電專線”,既降低用能成本,又能精準核算碳減排量,實現“一石二鳥”、一舉兩得。
■中國城市報記者 康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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