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一患者術后被鑒定為傷殘 通用醫療三二〇一醫院:治療過程無原則性問題
近日,漢中市民馬先生向《陽光報》記者反映稱,通用醫療三二〇一醫院(以下簡稱“三二〇一醫院”)及骨科副主任醫師在手術診療過程中存在過失行為,導致自己被鑒定為左膝關節創傷性關節炎,屬十級傷殘,更因此失業兩年,家庭陷入困境。院方表示,將積極與患者進行調解溝通。
記者 李希 任軍
術后腿彎被忽視 醫生多次保證“沒事”
據馬先生講述,2024年4月18日,他因騎車摔傷導致骨折,在三二〇一醫院接受治療。術后被告知手術成功,他于4月26日出院。然而,回家拆掉支具后,馬先生發現自己的左小腿呈現出了明顯的弧度。同年6月復查時,他主動向主治醫生詢問腿彎的原因及影響,甚至提出愿意“敲斷重做”,卻得到“不用,養段時間就直了”的答復。出于對醫生專業知識的信任,馬先生選擇了繼續休養。
馬先生嚴格遵循醫囑,分別于2024年5月、6月、7月、9月及12月返回該院復查了5次。前3次復查時,腿部彎曲狀況持續存在,但主治醫生每次都堅稱“沒事”,要求其回家靜養。術后第5個月(2024年9月),在馬先生腿彎依舊的情況下,主治醫生竟讓他嘗試脫離單拐負重行走。
真相遲來8個月 醫生輕言“走斷重接”
事件轉折發生在術后第8個月(2024年12月)。在當次復查中,另一位醫生查看了馬先生的X光片后明確告知他:手術存在問題,需要進行二次手術。“第二天,我又去找了主治醫生。主治醫生查看片子后,一面聲稱當時的脛骨平臺手術做得很好,一面將我的腿彎歸咎于左小腿內側可能由于骨缺損導致鋼板裝上后有點彎。面對我關于能否矯正的詢問,他表示骨頭‘已經長好’。當我說出因腿彎不敢脫拐行走的擔憂時,主治醫生竟回應‘到時候你要是走斷了,過來我重新給你接上就行了’。如此輕描淡寫、漠視患者痛苦與長遠健康的話語,徹底擊碎了我對他們的信任。”馬先生告訴記者。
今年1月份,馬先生前往其他骨科醫院進行了二次手術。手術前,馬先生做了全面的腿部檢查,醫生告知其骨缺損特別嚴重,而且骨頭已經愈合,成為硬化骨,以后永遠不可能長在一塊了。“二次手術前,我就去三二〇一醫院醫務科找他們反映過這個情況,截至目前也做了司法鑒定,找過多次,但醫院的態度真的讓人非常反感、生氣。”馬先生告訴記者。
傷殘失業陷困境
院方稱治療過程無原則性問題
“從最初的手術疑似失誤,到后續多次復查的誤導性處置,再到主治醫生敷衍塞責的態度,三二〇一醫院及相關醫生給我造成了巨大的二次身體傷害、精神壓力和經濟負擔。后經專業機構鑒定,傷情已構成殘疾。更因行動不便,我已失業兩年,失去了經濟來源。”馬先生說。
記者在馬先生提供的陜西正義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意見書上看到,該鑒定意見顯示:三二〇一醫院在診療過程中存在過錯,過錯與馬先生2025年1月7日二次手術間存在因果關系,過錯具有輕微原因力。三二〇一醫院第一次手術,盡到并取得了患者本人同意手術的義務,但未盡到二次手術的說明義務;馬先生左膝關節創傷性關節炎屬十級傷殘;馬先生的誤工期、護理期、營養期均按照傷殘評定前一日計算(自受傷之日起計算);馬先生的后續診療項目是取出左脛骨內的固定物。
針對患者反映的問題,6月25日,記者前往三二〇一醫院了解相關情況。該院醫患關系辦公室張主任回應稱,他們在接到患者反映后進行了調查,醫院在治療上沒有原則性問題,馬先生當時是急診手術,截肢都有可能。后續情況屬于骨折延遲愈合,是骨折后常見的并發癥,有一定不可避免性,唯一的小問題就是沒有給患者進行術前風險告知。院方將積極與患者進行調解溝通。
來源:陽光報 編輯:燕子 審核:臨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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