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鄭市八千鄉(2018年9月正式融入鄭州市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居民林振和他的妻子姚鳳共同經營著一家超市。2008年12月4日凌晨,林振早早起了床,準備開始一天的忙碌,卻一直不見妻子的蹤影。他急忙打開妻子的房門,卻見她躺在血淋淋的臥床上早已斷氣,身上中了幾十刀!
整個房間被翻得一片狼藉,部分現金遭竊;而與現金一同失蹤的,是他那頭天晚上才歸家的大兒子——林峰。
林振第一時間報了警,卻也隱隱有了預感;兇手恐怕不是別人,而是自己的大兒子。他將這一猜測直言不諱地告知了警方。
事發兩天后,新鄭警方在呼和浩特市將林峰抓獲。這是一個長相周正,氣質淳厚的小伙子,看上去給人以“乖乖孩”的感覺,讓人很難將他與“殺手”這個稱號聯系在一起,更別說是殘忍地向親生母親連砍70多刀!
林峰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但是當被問及作案動機時,他卻是一問三不知,表情麻木,眼神空洞,總把“不知道”三個字掛在嘴邊。就連他的辯護律師都覺得這件事情“不可思議”,甚至不由自主產生了懷疑:他,真的是兇手嗎?
但事實就擺在眼前!
那么,林峰為什么要采取如此過激的行為?林父那準確的預感又是從何而來呢?
林峰出生于1990年10月,祖籍浙江永嘉西溪,家中還有一個弟弟。由于父母年輕時就出門做生意,他和弟弟很小就跟著父母來到了河南,先后在許昌附近的鄢陵、長葛、臨潁等地居住,最后定居在新鄭市八千鄉。
在林峰的記憶中,父母一直非常繁忙,最開始是販賣服裝,在他和弟弟稍大一些的時候,又開了一家規模不小的超市。父母辛苦勞動的結果,是給這個家庭創造了不錯的經濟條件,使他和弟弟也一直衣食無憂。但是有得也有失,忙于生意的父母對他和弟弟一直都疏于照顧和管教。
生活方面,兄弟倆從小就學會了自己做飯,因為父母忙起來時根本就顧不上他們;學習方面,兩人也從來不用擔心因為成績不好而遭到父母的責備,因為父母一心撲在買賣上,基本不過問這些事情;至于說說事談談心這些親子之間基本的溝通,更是趨近于無。
就在這種缺少關愛的環境中,林峰和弟弟漸漸長大了。
事實上這種在中年時全心為了家庭打拼而忽視了子女教育問題的父母在中國并不在少數,此時孩子的成長方向,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他們自身的自立性與自律性。
而林峰和弟弟,恰好是兩個極端。林峰的弟弟性格平和溫厚,從小學習成績優異,一路順利地上著小學、初中、高中,很讓父母省心。這一方面是他個人性格所致,另一方面也是哥哥嚴厲敦促的結果。但是,林峰沒有把那份要求用在自己身上。較之于弟弟,林峰的性格沖動敏感兼而有之。林峰小學時成績僅算中等,因為對學習沒興趣,初中未畢業就退了學。
對于兩個個性迥異的孩子,父母雖然抽不出太多時間來關懷,卻也為他們的未來做了初步的打算。小兒子自然不用說,考上一所好大學,畢業,就業,沿著正常的人生軌道發展;而顯然沒有什么學習天分與興趣的大兒子,最好能夠上到高中畢業,然后跟著父親做生意,這也是一條能夠自食其力的出路。
只是父母未曾料到,在那段他們疏于關注的日子里,林峰全部的心神,已經被一個魔鬼迷住,而這個魔鬼,也是兩年后這場慘劇的間接兇手。
魔鬼的名字,叫做“網絡”。
林峰初次接觸電腦與網絡是在1998到1999年間,那時的他才小學三年級。當時互聯網在中國還屬新鮮事物,普通家庭擁有電腦的更是少之又少。年方八九歲的林峰在偶然進了一家網吧上網后,一發不可收地陷了進去。
最開始吸引林峰,讓他感覺電腦很有意思的,是一款名為“大富翁”的休閑游戲。
相信很多的80后對這個名字絕不會陌生。這款由大宇公司自主開發的國產游戲,曾經風靡了大江南北。雖然以現在的眼光看來,它的規則只是擲骰子走地圖,通關純粹依靠運氣,并無太多技術含量,再加上情節簡單,畫面也不夠精美,和今天雨后春筍般涌現的各類游戲相比絕對稱不上誘人之作,但在以前那個精神與娛樂都極度缺乏的年代,“阿土伯”“孫小美”、“莎拉公主”這些名字無疑是能吸引孩子視線的法寶。
接下來五六年的時間里,林峰頻繁出入網吧,將所有的課余時間都用來玩電腦游戲,滿腦子都是如何掙分,如何通關,簡直達到了廢寢忘食的程度。
雖然2001年4月3日信息產業部、公安部、文化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布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辦法》中已明文規定“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不得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營業場所”,但是早期中國互聯網的爆炸性發展,以及監督約束手段的不到位,都導致這些規定并沒有在全國各地得到迅速廣泛的執行,一大批像林峰這樣的青少年堂而皇之地成了網吧的座上客,通常一泡就是一宿。
林峰癡迷于網絡構筑的虛幻之中,離現實世界越來越遠。漸漸地,他玩膩了五花八門的游戲,轉而研究起各種工程軟件來。
有一次,林峰無意間瀏覽到一個黑客網站,隨后便注冊為該網站的會員,開始學習里面的各種編程,從此迷上了網絡工程技術。不過,他可不是想從事什么科學研究,而是在尋求刺激。對不滿16歲的他來說,用程序去攻擊無法防御的用戶,神不知鬼不覺地把對方機子里的東西全部摧毀,不留任何痕跡,這可是一場超級過癮的“壯舉”,他還從中滿足了自己的控制欲。
因為鉆研“技術”的需要,輟學不久的林峰勉強上了鄭州市機電工業學校的計算機專業。在機電工業學校學習半年之后,林峰感覺到學校教授的課程都是“小兒科”,沒有繼續學習的必要,所以他再次選擇了退學。也是從2006年開始,不足16歲的林峰一直肄業在家。
退學帶來的最大好處,是讓他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進行自己心儀的“研究”。他常常是幾天幾夜不回家不休息,緊緊盯著屏幕,大腦瘋狂地轉動,拼命思考每一個可供攻擊的漏洞。不過,干什么都不那么輕松。那段時間里,他也把自己搞得相當累,但他一直樂此不疲。不能不說,他的價值觀已經出現了巨大的偏差,因為他的出發點完全是錯誤的。僅僅為了獲取一種不正當的虛榮心和所謂的滿足感而甘當令人不齒的黑客。對于涉世尚淺,社會認知尚不健全的青少年而言,這種“追求”無疑是非常危險的。如果當時能有一股力量及時把他拉回正確的軌道,或許他不會錯得越來越離譜。
但是,沒有人站出來對他喊停。
林峰輟學之后,學校便不再承擔任何教育責任。父母一直都忙于生意,更是放任自流。他整日整夜待在網吧里,開始是夜不歸宿,后來是三天兩天不回家,又發展到一個星期不回家,一個月不回家……即使回了家,父母也從不過問他的事?,F實生活中得不到認同的種種失落,讓他在虛幻的網絡世界中越陷越深。
我們無法探究那期間林峰父母的想法,或許他們在心底一直堅信,給孩子創造一個不錯的物質環境就是對他們最好的盡責,能夠掙得萬貫家財才能讓子女真正幸福。所以,對于近乎失蹤的林峰,只要沒聽說他闖什么禍,夫妻二人就“阿彌陀佛”了。
學校教育的缺失,家庭教育的缺失,網吧監管的缺失……種種因素促使林峰徹底迷失在虛擬的世界里。他幾乎沒有朋友,也不再和現實中的親人交流。網絡,成了他全部的精神寄托;而他,不過是一個未成年的孩子。
漸漸地,林峰對現實世界中的各種事物,喪失了基本的辨別能力和判斷標準。
虛擬的網絡世界卻沒有虛擬的通行證,你必須投入真實的鈔票,才可以換得逍遙的網上游。林峰沒有經濟收入,這么多年的上網投入都是從何而來呢?
可想而知,做生意的父母理應是林峰的經濟支柱。上學期間,二老為他提供了足夠的生活費;輟學之后,網吧幾乎成了他的“棲身之地”,生活費已經不足以支撐這種開銷,他就開始主動從家里“拿”錢。
“拿”是一個好聽的說法。說穿了,他是在父母不知情的前提下伸手的,漢語里有個準確的詞來陳述這種行為——“偷拿”。
為了泡網,林峰無師自通學會了偷竊。
第一次偷拿父母的錢,林峰還很小,已經記不清確切的年紀。當時他拿走了100元,父母發現后只是將他狠揍一頓,并沒有進行批評和引導,更沒有讓他真正認識到這種行為是可恥的。
在隨后的十幾年里,林峰一直沒有停止“拿”的行為,似乎也從來沒有意識到,偷竊是一種犯罪,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由于與父母缺乏交流,他甚至從未想過拿家里的錢必須和家長打招呼并征得同意;而林父林母在發現兒子染上網癮后,出于“挽救”他的目的,開始有意識地斷絕了林峰的零花錢。
然而需求催化發展,發展進一步刺激需求。隨著花費的增長,林峰“拿”的數目也越來越大,從幾百到幾千,最多甚至一次“拿”走了兩萬元現金。
這么一筆巨額的資金,究竟被派了什么用場呢?
林峰將其全部投入了網絡游戲!
他曾經迷戀過一款休閑的賽車游戲,游戲中玩家可以組建自己的車隊,然后邀請別人打比賽,但是游戲中所有的虛擬裝備,都要用現實中的金錢來購買。
林峰把他那段時間從家里偷拿的錢,都花在了這款游戲上。由于投入夠多,他所帶領的車隊在整個游戲中首屈一指,“傲視群雄”,這讓他得到了巨大的滿足感。他用偷拿的金錢將自己包裝成一個成功的統領者、組織者,也得到了現實生活中無法得到的尊敬與仰慕。
林峰并不知道,在這種虛幻的成就感之下,他一直在飲鴆止渴。
林峰可以從家中拿走數萬元的現金,可見當時他的家庭生活還是非常富裕的??蓢@他的父母用忙碌與辛勞換來了殷實的家境,卻丟掉了最重要的東西——夫妻倆在家庭教育中集體缺席,又在孩子的伎倆面前雙雙失明,致使林峰在犯罪的泥沼里越陷越深。
俗話說,總在河邊走,怎能不濕鞋?更何況,林峰每次偷拿都不是小數目,而且“作案”又很頻繁,林父林母為什么沒能發現他捅出的財政大窟窿呢?
這還要歸因于林峰的“鉆研”。
為了經營方便,林家的現金基本都放在超市,靠電腦進行管理。林峰輟學之后,用自己鉆研“黑客”時學到的一些技術手段,通過一個軟件,將家中超市的進賬單全部做了修改。比如將“1000”改成了“200”,或者刪除了“10000”的最后一個零。這樣一來,電腦所呈現的數據就嚴重縮了水。粗心的林父林母并沒有覺察到自家的生意究竟有多少進賬,而被篡改的那部分差額,則悉數揣進了林峰的腰包。
姑且不論這件事情所暴露出的林父林母在超市賬務管理上的疏漏,單從能察覺到這個疏漏并巧妙加以利用這一點來看,林峰很有些“小聰明”。如果把這種才能用在超市管理上,他一定會成為父母的好幫手,可惜他走火入魔走向了反面。
事態還在進一步惡化。2008年5月,日夜流連于網上的林峰偶然認識了一個名叫小玲的女孩,兩人聊得很是投機。然而也正是這個女孩的介人直接導致了日后的悲劇。
小玲是內蒙古呼和浩特人,出生在一個冷清的家庭,父親對她一直不好,母親對她也近乎放任。這種家庭環境下長大的小玲雖然性格比較開朗,但很多時候都帶著一種偏激。由于成績不好,雖然她年紀比林峰還小,但也早早就輟學在家。
擁有共同的成長經歷、共同的話題,還有著共同的愛好,這對少年少女在相互不甚了解的情況下很快就打得火熱。幾個月后,墜入愛河的小玲再也不堪忍受兩地相思之苦,瀟瀟灑灑地“為愛走天涯”,只身一人從呼和浩特來到新鄭。也許在一般人看來,小玲的這種行為無異于瘋狂,但是在林峰看來,一個女孩為了自己舍棄所有,這種死心塌地的追隨和信賴他生平還是頭一次得到,他是多么需要這種來自別人的肯定啊,更何況,這種趨于極致的認同感來自一個妙齡異性。林峰內心得到了極大的滿足,便在外面租了一間房子,兩個未經人事的孩子過起了荒唐的同居生活。
未成年的兒子有了同居女友,還是一個同樣未成年的女友,這放在任何一個關懷子女的家庭里,無論如何都是一件很嚴重的事情。但不知是由于過度忙碌,還是對這個不求上進的大兒子已徹底失望,林父林母在得知這個消息后并沒有進行任何干涉。他們既不支持也不反對,完全是聽之任之的態度,仿佛那不過是兩個陌路人。
林父林母的放任自流,對方家長的鞭長莫及,使兩個青春正盛的年輕人就這樣肆意揮霍著青春。同居幾個月后,小玲懷孕了。
對這個貿然闖入的小生命,林峰沒有特殊的感情,不期待,也不厭惡。他并沒有做好成為一名父親的準備,卻也同樣背負不起扼殺一條小生命的罪名。長期的網絡生活已經讓他喪失了處理現實事務的能力,他只是機械而被動地看著,等著,在今天結束之前,從不考慮明天的出路。
如果一定要說小玲懷孕給他帶來了怎樣的影響,那就是小玲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一下子提升到了最高點,甚至超過了游戲。
畢竟比起生他養他卻形同陌路的父母,身邊的這個少女才是他現實生活中唯一的伴侶,陪他度過每一天,更何況現在小玲還懷著他的孩子。
所以,小玲的情緒牽動著他的每一根神經,小玲的命令就是他唯一遵循的圣旨。一句話——這個懷著他骨血的小女子成了他的最高統領。
如果那時他愿意主動和父母交流,如果那時父母能給予他最起碼的關心和建議,或許,這起慘劇也不會發生。
然而,雙方都沒有踏出這一步。
2008年12月3日,矛盾終于激化了。那一天,小玲接到了家里的通知,姥姥就要過60大壽了。這勾起了小玲對家庭和父母的強烈思念,她動了回呼和浩特的心思。
那時兩人依舊全部靠著林峰偶爾偷出來的金錢度日,僅能維持基本的糊口,身邊再無其他任何積蓄。而要從新鄭回呼和浩特,兩個人的旅費顯然不是一筆小數目。
歸心似箭的小玲開始展現出她性格里那偏激的一面。整整一天,她不問青紅皂白,只是不斷逼迫林峰趕快籌集旅費;林峰卻無法立即給予她肯定的答復。面對猶豫的男友,小玲開始揚言“拿不來錢,我就死給你看”!
小玲的極端脅迫,終于將林峰逼進了死胡同。
如果林峰足夠理智,他可以先安撫下焦躁的女友,取得幾天的寬限時間。小玲姥姥的60大壽雖然近在眼前,卻也沒必要一定在12月3日趕回去。小玲口不擇言,僅僅是出于想家情緒的積累與爆發??墒橇址屣@然完全沒有處理這類事情的經驗,面對咄咄逼人的女友,他唯一的念頭就是“趕快搞到去呼和浩特的錢”。
而要搞到錢,除了把手伸向自家的金庫,別無他法。
林父林母雖然沒有發現林峰“拿”錢的手段,但也隱隱發覺事有蹊蹺,于是在超市內安裝了網絡防御系統。這道防線切斷了林峰的財路。
怎么辦?在苦苦的思索與掙扎中,一個可怕的念頭在腦海中一閃:“殺了父母,我就能輕易拿到錢了!”
誰能相信,僅僅為了數千元的旅費,僅僅為了取悅女友,一個兒子就對父母動了殺機!
有了作案動機,林峰開始尋找作案工具。
他喜歡網游,也愛收藏。他平時有隨身攜帶刀子的習慣,刀子就是他的收藏品之一。仔細研究了用刀殺人的可行性后,2008年12月3日晚,林峰獨自一人回到家里。
自發覺有人對超市財務做了手腳以后,林父對林峰抱有重大懷疑。見大兒子難得回來一次,林父決定抓住機會和他好好談談心。直至凌晨,林父才和兒子一起睡去,目的就是防止他再次偷竊。只是,這樣的教育與防范來得太遲了。
林父睡去后,林峰悄悄起身,來到樓下母親的房間。他的目標,是母親身邊的保險柜鑰匙。這把鑰匙,能打開女友回家的路。
母親已然熟睡。不知為什么,他在母親身邊躺下了。有多久沒和母親這么近距離地待在一起了?他的生命,來自身邊這具溫熱的軀體,而今,他卻要用罪惡的雙手結束它的脈動!
他很清楚,這是他最后一次躺在母親身邊了。這一躺是清醒的,聽得到母親均勻的呼吸。他是在感受久違的母體溫暖嗎?他是要抓住關于母親最后的記憶嗎?
這一躺,又是短暫的。他試探性地翻了個身。母親依然在熟睡,發出均勻的呼吸聲。
自他躺下那一刻算起,這均勻的呼吸僅僅持續了十幾分鐘,便永遠地停止了!
他留給母親的,只有這十幾分鐘的生命!
不是出于猶豫,不是因為留戀。這僅僅是兇殺的序曲,惡魔的埋伏!
再起身,刀落人亡;70多刀,刀刀見血。
弒母兇子席卷少量錢財倉皇逃離……但是,他如何能逃得脫良知的拷問,法律的制裁?
2008年12月9日,林峰因涉嫌故意殺人犯罪,被新鄭市公安局刑事拘留,12月20日被依法逮捕。
事發之后,林峰的父親與舅舅依舊為他聘請了辯護律師。在法庭上,律師出具了林峰外公外婆所提出的申請:“關于林峰故意殺人一案,作為受害人的父母和被告人林峰的外公外婆,我們對此事的發生感到萬分的震驚。一方面我們對林峰的行為感到憤怒無比,另一方面對女兒的死亡,感到悲痛欲絕?;叵肫鹆址迤綍r的表現,他在生活中并不是善惡不分,他是一個心地善良的好孩子,出了這樣的事情,我們感到萬分的心痛。考慮到我們的女兒已不能復活,被告人林峰也多次向律師和親人進行懺悔,并且悔罪態度深刻,作為受害人親屬和被告人林峰的親屬,我們請求法官考慮本案的實際情況和撫恤老人的心情,能給被告人林峰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p>
出于同樣的心情,受害人親屬也不再追究林峰的民事賠償責任。
2009年7月3日,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林峰故意殺人一案作出了一審判決:被告人林峰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這起慘劇,終于畫上了一個句號。林峰坦然接受這個判決,沒有提出上訴。他的良知,在這一刻清醒了。他知道,就算被處死千次萬次,他也無法向母親償還血債。
可惜他醒得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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