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發布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
檢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
更加關注對違法行使職權的監督
6月14日是今年的文化和自然遺產日。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文化思想,貫徹落實新修訂的文物保護法,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了一批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檢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為各地檢察機關高質效辦理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案件提供參考借鑒,以高質效司法辦案助力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
據統計,2025年1月至5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辦理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公益訴訟案件2160件,在公益訴訟辦案總數中占比4.61%,占比增幅達40.1%。
本批次案例包括安徽省馬鞍山市花山區檢察院督促保護五擔崗遺址行政公益訴訟案等6件,其中4件為行政公益訴訟起訴案例,都是制發檢察建議后行政機關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檢察機關依法提起訴訟,突出了“以訴的確認體現司法價值引領”的鮮明導向,推動文物得到有效保護。
案例所涉文物涵蓋了古遺址、古建筑、線性文化遺產等多種文物類型,具有較高的文化價值、藝術價值和歷史價值。從文物等級看,既聚焦重點文物的保護,也兼顧低等級文物保護,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駝山石窟,也有縣級文物保護單位二野前委舊址。從文物形態看,注重對單體文物、線性文化遺產等一體保護,單體文物如“大夫第——文光牌樓”,線性文化遺產如萬里茶道。
本批次案例在針對行政機關怠于履職進行監督的同時,更加關注對違法行使職權的監督。比如,安徽省馬鞍山市花山區檢察院督促保護五擔崗遺址行政公益訴訟案,是針對文物行政部門怠于履行職責開展監督;重慶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檢察院督促保護二野前委舊址等行政公益訴訟案,是針對國有文物被屬地政府轉讓的違法行為開展監督。
最高檢公益訴訟檢察廳負責人表示,今年部署開展的大運河沿線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公益訴訟監督活動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下一步將對前期摸排的線索做好科學研判,依法應當立案的抓緊辦理。工作中將更注重由點到面、由淺及深,從個案辦理向系統整治、從單一文物保護向同類文物或文物集合的整體保護轉變。此外,今年下半年,最高檢將與國家文物局聯合開展長城保護“回頭看”,重點核查已辦案件整改落實情況,梳理尚未解決的難點問題,推動長城保護從“治標”向“治本”深化。
關于印發《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
檢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解放軍軍事檢察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文化思想,貫徹實施新修訂的文物保護法,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示范引領作用,以高質效司法辦案助力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在文化和自然遺產日來臨之際,最高人民檢察院選編了“安徽省馬鞍山市花山區人民檢察院督促保護五擔崗遺址行政公益訴訟案”等6件案例,作為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檢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現印發你們,供各地辦案時參考借鑒。
最高人民檢察院
2025年6月12日
目錄
1.安徽省馬鞍山市花山區人民檢察院督促保護五擔崗遺址行政公益訴訟案
2.江西省金溪縣人民檢察院督促保護“大夫第——文光牌樓”行政公益訴訟案
3.山東省青州市人民檢察院督促保護駝山石窟行政公益訴訟案
4.重慶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督促保護二野前委舊址等行政公益訴訟案
5.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督促保護萬里茶道(五峰段)文化遺產資源行政公益訴訟案
6.河南省洛陽市瀍河回族區人民檢察院督促保護明代黃公廣濟橋行政公益訴訟案
1.安徽省馬鞍山市花山區人民檢察院督促保護五擔崗遺址行政公益訴訟案
【關鍵詞】
行政公益訴訟 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 古文化遺址 公開聽證 協同共治
【要 旨】
針對文化遺址上存在私搭亂建、傾倒垃圾、開墾種植等違法情形,檢察機關通過制發檢察建議、提起訴訟等方式,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及時有效保護文化遺址。
【基本案情】
五擔崗遺址位于安徽省馬鞍山市,距今約3500年,面積近10萬平方米,系長江以南沿江區域最大的商周時期遺址,對于研究長江中下游地區商周時期古文化面貌具有重要意義,2019年被核定公布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因疏于管理,周邊居民長期在遺址上私搭亂建、傾倒垃圾、開墾種植,歷史風貌遭到嚴重破壞,社會公共利益受損。
【檢察機關履職情況】
調查和督促履職。2023年7月,馬鞍山市花山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花山區檢察院)在開展專項監督中發現本案線索,初核后于同年10月12日依法立案。經實地勘查、走訪調查等查明:五擔崗遺址周邊居民為生產生活方便,在遺址上搭建房屋、工棚等10余處,開設廢品收購站2處,開墾種植玉米、油菜、紅薯等作物60余畝,圈養家禽百余只,遺址地面隨處可見垃圾、廢品和家禽糞便;遺址界碑設置不明顯,“四至”范圍不清晰,保護工作不到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2017年修正,以下簡稱文物保護法)、《馬鞍山市文物保護條例》有關規定,2023年10月18日,花山區檢察院經磋商后,正式向花山區文化旅游體育局(以下簡稱花山區文旅局)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其依法處理侵害五擔崗遺址的違法行為,做好保護修繕工作。同年12月6日,花山區文旅局書面回復稱:因歷史遺留問題,五擔崗遺址上未征遷的原住戶仍習慣在遺址上生產生活;種菜區域不在本體保護范圍內,未發現新增種植深根系植物;搭建工棚、種菜、養殖等不同于打井、建墳、修墓等危害文物安全的違法行為;將加強日常巡查,撥付經費用于遺址周邊環境整治;設置文物點宣傳指示監督牌,加大宣傳力度。
針對回復中提到的問題,花山區檢察院再次前往遺址現場,核查遺址保護區“四至”范圍,通過無人機航拍比對、平面定位,確定私搭亂建、傾倒垃圾、開墾種植均在遺址本體范圍內;同時,經征詢省級文物部門意見,明確搭建工棚、種菜養殖等行為會對遺址造成破壞。2024年1月10日,花山區檢察院向花山區文旅局通報相關核查情況。會后,花山區文旅局制定整改方案,表示將申請專項資金,協調相關部門推動整改落實。鑒于涉及歷史遺留征遷問題,整改工作需要一定周期等客觀原因,2024年1月11日,花山區檢察院依法作出中止審查決定。
訴訟過程。花山區檢察院多次跟進監督發現,整改工作無實質性進展,案涉違法情形持續存在,遂于2024年3月21日依法恢復審查。2024年4月17日,花山區檢察院依法向花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訴請判令花山區文旅局依法全面履行職責,加強五擔崗遺址保護。提起訴訟后,花山區文旅局牽頭成立工作專班,爭取專項資金1000余萬元,協同開展征遷補償、環境整治等工作。在多方協同履職下,11戶居民同意搬遷,清理菜地和工棚70畝,拆除廢品收購站2處,安裝防護格柵1800米,設置文化保護宣傳標牌21處,遺址環境得到徹底整治。
2024年7月5日,花山區檢察院邀請人大代表、人民監督員、“益心為公”志愿者召開聽證會,一致認為花山區文旅局已依法履行職責,五擔崗遺址得到有效保護。鑒于公益訴訟目的已全部實現,經花山區檢察院建議,花山區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17日裁定終結訴訟。
【典型意義】
檢察機關運用無人機航拍、平面定位等技術手段全面調查核實,精準認定古文化遺址公益受損事實。針對行政機關整改不到位、公共利益持續受損的,依法跟進監督,堅持以“訴”的確認體現司法價值引領。發揮檢察公益訴訟督促之訴、協同之訴職能作用,推動各方聯動履職、協同共治,在兼顧群眾利益的基礎上實現公益保護。貫徹全過程人民民主,通過公開聽證客觀評估整改成效,確保公益得到切實保護,以法治之力守護中華文脈。
(未完待續)
(圖文來源于“檢察日報社”,侵刪)
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文物平安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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