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驢友”戶外探險被困事件越來越多,不僅使得消防部門、公益組織的救援面臨較大挑戰,也一定程度造成公共資源的消耗。救援支出的費用,“驢友”該不該掏?
近日,昌平區應急管理局起草《昌平區戶外登山涉險救援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明確對因戶外登山活動涉險導致動用公共資源救援的,相關部門依法保留追繳救援費用等權利。《昌平區戶外登山涉險救援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正在首都之窗公開征求意見。
“驢友”被困
大多為“打卡”野生景點
今年以來,北京已經發生多起針對“驢友”的救援:4月22日20時,密云區溪翁莊消防救援站接到一對夫妻的報警,兩人因為沒有合理規劃時間,中午才上山,傍晚匆忙下山迷了路只好求助;“五一”假期僅前2天,北京就有18人被困,所幸均被消防員或藍天救援隊員救下;6月8日16時許,門頭溝區齋堂鎮馬欄村南側3公里處山上,有兩名驢友在下山途中迷路……
今年5月17日、18日,海淀鳳凰嶺,海淀區消防救援支隊連續處置兩起山岳救援警情。(資料圖)
記者梳理發現,“驢友”被困事件涉及徒步、登山、攀巖、穿越、野營等活動。昌平區應急局在《昌平區戶外登山涉險救援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的起草說明中提到,近年來昌平豐富的山地資源吸引了大量登山愛好者,但由于部分登山者安全意識淡薄、對山區環境了解不足,以及部分未開發山區地形復雜、缺乏必要安全設施等原因,戶外登山涉險事件時有發生。
參與過多起戶外救援事件的中國探險協會應急救援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宛嵬分析認為,“驢友”被困最主要原因是他們喜歡打卡未開發的“野生”景點。“在我們的救援經歷中,還會碰到許多獨自行動的戶外運動者,這更危險。”宛嵬說。
救援支出由政府和公益組織
自行承擔
“驢友”被困后,相關部門往往需要調動大量人力、物力進行營救。
記者注意到,6月8日門頭溝區齋堂鎮馬欄村“驢友”爬山被困后,消防人員從商討救人路線到把被困人員帶下山,花了近4小時。“驢友”被困的地方山路多處陡峭,有的地方僅一腳寬,另一側就是深不見底的山谷,專業人員也是冒著極大安全風險去救援。
宛嵬分享了一段真實經歷:為救一位“驢友”,他和救援隊隊員在山中搜救了整整十幾個小時,還出動無人機和車輛配合搜索。
救援工作風險大成本高,而這些救援支出,都是由政府部門和民間公益組織自行承擔。
“因為是公益組織,我們的救援都是不收費的。”宛嵬直言,救援支出都是隊員平時自籌、自掏腰包,“首先,志愿者都是利用業余時間做公益的;其次,救援車輛、裝備、往返交通費、隊員保險,其實都是不小的開支。”
宛嵬很贊同《昌平區戶外登山涉險救援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中“追繳救援費用”的規定,“以政府部門為主導,制定標準,對違規探險行為進行追責是個創新嘗試,這對‘驢友’也是一個很好的警示和提醒。”
“動用公共資源救援,相關部門有權追繳救援費用。”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黃曉宇告訴記者,我國《旅游法》第82條規定,旅游者在人身、財產安全遇有危險時,有權請求旅游經營者、當地政府和相關機構進行及時救助,同時也規定了旅游者接受相關組織或者機構的救助后,應當支付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
此外,依據我國《民法典》相關規定,社會上專業救援機構雖然沒有法定或約定義務,但為避免登山者利益受損而實施救助,救援機構有權請求登山者支付必要費用。
救助費用如何計算
有待細化
黃曉宇同時提出,雖然要求被救助人承擔必要的救助費用有法律依據,但實踐中建議進一步細化,“比如應設有專門的費用核算機制,明確救援費用涵蓋的具體項目及各項目的計算方式,如勞務、交通、設備使用等費用。”
《昌平區戶外登山涉險救援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還提出,被救援人員主動參加社會服務、公益活動、公益宣傳的可免于追繳救援費用。黃曉宇認為,這一舉措也利于帶動更多的“驢友”轉變理念,進一步提升安全意識。
歸根結底,戶外運動者要提升對自身行為的認知,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大家謹慎選擇登山路線,避免擅自進入未開發區域,從源頭上減少救援事件發生。”黃曉宇說。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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