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下午,北京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北京市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新聞發布會。據介紹,市消防救援局以“企業支持、群眾滿意、社會認可”為目標,即日起在全市開展“優化消防服務 護航經濟發展”專項行動,在消防監督檢查、行政許可、規范執法等環節推出一攬子“便民利企”措施。
專項行動主要包括六個方面:
新聞發布會現場。(首都之窗李磊 攝)
回應企業關切
一是,面向社會公眾舉辦的文藝演出、體育比賽、展覽展銷、招聘會、游園會等大型群眾性活動,無需消防部門審批(備案),無需向消防部門提交證明材料。消防部門指導主辦方、場地方按照“一事一策”原則,完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是,需要通過外擺攤位開展臨時性促銷售賣、展覽展示、餐飲服務、產品發布等商業經營活動,由商圈(商場)管理運營單位依法依規組織開展,無需消防部門審批(備案),消防部門可協助指導企業劃定活動區域。
減少入企檢查
一是,實施“計劃檢查”。每年公布檢查計劃,每月公布檢查單位名錄,未列入檢查計劃或無法定事由的,不進行檢查。
二是,執行“掃碼檢查”。消防監督人員入企現場檢查時,必須“掃碼報到、亮碼通知、照單檢查”,企業對不按規定掃碼、不出示檢查碼的,可拒絕接受檢查。
三是,避免“重復檢查”。消防監督抽查、專項檢查、聯合檢查等不同形式的檢查,能合并實施的進行合并,對于同一建筑物(群)內有多家消防重點單位的,一次全部檢查,不再分次檢查。
四是,拓展“非現場檢查”。固化現有的消防控制室值班點名等七類非現場監管場景,應用物聯感知、人工智能、大數據分析等手段,拓展非現場監管場景,年內實現非現場檢查量占檢查總量的60%以上。
提升行政審批效率
一是,優化審批政策。商場、市場內已投入使用營業的店鋪,因換季、品牌升級等原因僅在營業范圍內調整、更換或增加展柜、桌椅等物品的,無需重新申報消防安全檢查。對于縮小經營面積,其保留使用部分未進行裝修改造且符合安全疏散標準的,無需重新申報消防安全檢查。
二是,精簡申請材料。對于僅變更場所名稱、法定代表人的公眾聚集場所,無需提供平面布置圖和消防設施圖。
三是,提供便捷服務。申請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可以通過“北京市政務服務網”或“京通”APP進行線上申請、查看辦理進度、獲取電子證照。消防部門自受理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告知辦理結果。
四是,強化審批協同。與住建部門消防驗收(備案抽查)“結果互認”。同時,公眾聚集場所在申請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時具備投入使用、營業條件的,可一并申請辦理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嚴格規范執法行為
明確“無錯不罰、履責不罰、輕微不罰、首違不罰、首查不罰”等十六項消防柔性執法免罰清單。
靠前提供服務指導
一是,結對幫扶事前服務。建立入企走訪、座談交流、工作指導等機制,及時協調解決企業發展中遇到的消防安全問題。
二是,防消聯勤同步服務。提前與單位預約檢查時間,一次性同步開展消防監督抽查、滅火救援“六熟悉”調研和消防宣傳培訓。
三是,企業邀約上門服務。社會單位可以通過北京市消防救援總隊官網進行申請,邀請屬地消防部門對單位的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消防管理、宣傳培訓、巡查檢查、隱患整改等予以消防技術指導服務。邀請式檢查屬于行政指導行為,對發現的消防安全問題不予行政處罰。
四是,技能鑒定優化服務。消防設施操作員職業技能鑒定可線上提交材料,5個工作日完成考生報名審核,審核問題一次性全部告知;優化考務流程,3個月內安排考生參加鑒定,理論與實操在同一天考核,鑒定合格的,10個工作日將資格證書送達考生。
主動接受監督評議
聘請消防領域優化營商環境監督員,組織召開懇談會聽取企業意見建議;定期走訪企業、部門、群眾,調查了解相關問題;督促指導行業協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嚴格自律,不得壟斷市場和抬高價格。
出 品:北京消防全媒體中心
編 輯: 劉鴻濤
審 核:詹 璐
來 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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