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港集團持有連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18%的股份,成為其第二大股東。
今日(7月2日),江蘇連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連云港,證券代碼601008)發布公告,其控股股東連云港港口集團有限公司(簡稱連云港港口集團)持有的18%股份,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系統內過戶至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上港集團),上港集團成為連云港的第二大股東,第一大股東仍為連云港港口集團,持股比例為40.76%。
連云港相關公告
2019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規劃綱要》明確提出,加強沿海沿江港口江海聯運合作與聯動發展,鼓勵各港口集團采用交叉持股等方式強化合作,推動長三角港口協同發展。
2021年10月,江蘇省委副書記、省長許昆林在連云港港調研,要求連云港港要融入長三角發展,做足隴海線文章,主動加強對接、深化共建共享,對港口集裝箱加快發展,提出引進戰略投資者、提高智能化水平等指示。
2021年12月,上港集團和連云港港口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簡稱連云港港口控股集團),在南京簽署戰略合作協議,兩港持續推進以業務為先導、以資本為紐帶、以科技為手段、以人才為支撐的全方位合作。
為響應國家、省、市關于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戰略,2024年8月28日,連云港港口集團與上港集團簽署了《連云港港口集團有限公司與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轉讓協議》,擬向上港集團轉讓所持有的“連云港”223,314,841股無限售流通股,通過非公開協議轉讓方式,以每股3.33元的價格轉讓給上港集團,轉讓總價為743,638,420.53元,占“連云港”總股本的18%。
經一系列審查審批,上海證券交易所于2025年6月24日出具股份轉讓確認書,對該項股份轉讓行為的合規性予以認可;同日,轉讓雙方向中國結算提交過戶申請,最終于6月30日完成過戶。
連云港表示,未來隨著國際樞紐海港建設步伐的進一步加快,后續伴隨與上港集團全面合作的持續深入,將有力推進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邁入新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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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編輯:Effy 審發:王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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