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項目的成功落地,將有助于中遠海運集團與必和必拓,成為首批使用氨雙燃料船舶推動海運減排的企業。
6月30日,中遠海運散運與必和必拓,簽署兩艘21萬噸級氨雙燃料船舶租賃合同。
中遠海運集團副總經理林戟出席儀式并見證簽約。必和必拓航運副總裁Emma Roberts,中遠海運散運董事、總經理陳新川,分別代表雙方簽約。
據了解,此次合作是中遠海運集團與必和必拓攜手面對行業挑戰,共同推動供應鏈效率提升與綠色低碳轉型發展的重要舉措,也是“澳大利亞-中國綠色航運走廊”建設的標志性實踐。
合同中涉及的兩艘氨雙燃料散貨船,計劃于2028年交付,主要用于從西澳大利亞到東北亞地區運輸鐵礦石。船舶單航次碳排放量,比傳統化石燃料船舶減少50%-95%。
這一項目的成功落地,將成為全球散貨航運領域向零碳邁進的重要里程碑,并將有助于中遠海運集團與必和必拓,成為首批使用氨雙燃料船舶推動海運減排的企業,彰顯了雙方堅定支持全球氣候行動、努力實現“雙碳”目標的擔當與信心。
簽約儀式前,雙方還進行了會談,并對未來合作進行展望。雙方一致認為,此次氨能源船舶合作是雙方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精誠合作的典范,將為全球干散貨船舶市場帶來新的發展機遇,有利于雙方在新能源船舶領域實現創新與引領。
未來,雙方將繼續緊密協作,積極推動綠色低碳技術的商業化應用,攜手打造更具韌性、更具前瞻性的綠色低碳供應鏈,共同助力全球可持續發展目標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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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遠海運
本期編輯:Effy 審發:王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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