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因年度報告連續4年存在虛假記載,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預計最后交易日期為2025年7月18日。
今日(7月2日),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原簡稱錦州港,現簡稱退市錦港/退市錦B,證券代碼600190/900952)發布公告稱,已于2025年6月20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出具的自律監管決定書,經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審核委員會審議,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根據公告,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起始日為2025年6月30日,將在退市整理期交易15個交易日,預計最后交易日期為2025年7月18日。退市整理期屆滿后5個交易日內,上海證券交易所將對“退市錦港”股票予以摘牌,股票終止上市。
錦州港相關公告
據了解,2025年5月29日,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遼寧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其《2022年年度報告》《2023年年度報告》《2024年第一季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2024年11月1日,該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其2018年至2021年年度報告虛假記載。
根據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至2023年年度報告連續4年存在虛假記載,觸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5年4月修訂)》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該公司股票將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依據《股票上市規則》第9.5.7條相關規定,自2025年5月30日起停牌。
早在2024年6月1日,《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的公告》顯示,該公司為做大收入和利潤,滿足銀行貸款需求,先后與大連和境貿易有限公司、上海銀鴻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寧波朗逸能源有限公司、寧波百榮能源有限公司、重慶岳城川聚貿易有限公司、上海盛轍國際貿易有限公司、舟山豐聚益尚能源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開展無商業實質的大宗貿易業務。
在2018年至2021年間,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與上述公司開展貿易業務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和利潤總額,導致2018年至2021年年度報告虛假記載。2018年至2021年,4年合計虛增營業收入86.24億元,虛增利潤總額1.78億元。
據了解,1998年5月,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B股上市,1999年6月在上海證券交易所A股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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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編輯:Effy 審發:王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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