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每次掃碼充電
竟默認劃走0.09元
“安心充”服務費
短短兩個多月
15萬余人次在不知情中
向山東米萌智能設備有限公司
支付了超10萬元服務費
近日
市場監管總局公布4起
服務型執法典型案例
其中這起“充電服務搭售案”
揭開了充電服務中暗藏的消費陷阱
基本案情:
2024年7月,山東省濟南市市場監管局接群眾舉報后,依法對山東米萌智能設備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
經查,當事人購進充電樁和軟件平臺,在濟南市安裝電動自行車充電樁經營充電業務,自2024年4月3日起,上線“安心充電”保障服務(針對充電正常開啟且充電過程中充電車輛發生自燃、爆炸等意外事件提供補助與保障服務,單次費用0.09元,月包費用1.88元),該項服務是充電時搭售的一項有償服務。
2024年4月3日至6月7日期間,消費者每次支付充電費時,默認另外支付“安心充電”保障服務單次費用0.09元,此期間當事人共收取費用1170572次,違法經營額合計105351.48元。當事人主動與軟件平臺協商,于2024年6月7日關閉了該項服務的默認開關,改為提供“安心充電”與“普通充電”兩種選擇,在多個頁面增加了用戶了解“安心充電”保障服務的入口,詳細介紹“安心充電”保障服務的具體內容和相關說明。2024年8月10日至8月12日,當事人將2024年4月3日至6月7日收取的“安心充(單次)”保障服務費用全部退還用戶,共計返還賬戶151081個,退款金額共計105351.48元。
濟南市市場監管局認定,當事人將搭售服務作為默認同意選項的行為,違反了《電子商務法》有關規定,但是當事人發現問題后主動協調軟件平臺取消搭售服務,調查期間如實陳述違法事實并提供證據材料,主動退還搭售服務費用,根據《行政處罰法》和《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規定,決定對當事人不予行政處罰并進行教育。
(資料圖片)
據悉,2024年6月發布的《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規范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行為的通知》明確,充電設施運營單位應按照明碼標價有關規定,在充電場所、手機應用程序、微信公眾號等醒目位置分別標示充電電價、服務費項目與收費標準。
典型案例意義
守護群眾身邊“關鍵小事”:本案執法部門通過查辦一起案件,指導規范充電樁企業合法合規經營,同時,從消費者關心關注的充電費用退賠入手,指導充電樁企業將搭售服務費用全部退還,惠及群眾15萬余人次,有力維護了消費者合法權益。
以監管為民理念激發市場創新活力:電動自行車充電樁行業是近年來的新興產業,技術迭代、盈利模式等尚未成熟。本案執法部門全面深入調查違法行為發生的原因,綜合考慮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兼顧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電動自行車充電樁新興行業的特點、主動退款消除危害后果等方面因素,依法不予行政處罰,既堅守了法律底線,又釋放了監管善意、提振了發展信心。案后,執法部門系統梳理企業訴求,深入企業、行業協會及發展改革委、住建、電力等主管部門開展調研,助力企業破解發展瓶頸。
消費提醒
掃碼充電時
務必擦亮眼睛!
為避免類似“被搭售”情況
請牢記以下幾點
支付前“多看一眼”:掃碼進入支付頁面后,切勿直接點擊“確認支付”或“立即充電”。務必仔細查看支付明細,確認總金額構成,警惕是否有額外標注的“服務費”“保障費”“保險費”等名目的附加費用。
主動尋找“選擇按鈕”:留意支付頁面是否有勾選框、切換選項或“套餐選擇”。消費者應主動選擇自己需要的服務模式,默認選項未必是你想要的。
了解附加服務內容:如果有收費的附加服務,應仔細閱讀該服務的具體保障范圍、免責條款和費用標準,判斷自己是否需要。
中國消費者報新媒體編輯部出品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編輯/李曉雨
監制/何永鵬 任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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