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曾入圍《中年好聲音》100強,37歲的唱歌導師林俊一涉嫌非禮11名男性,當中包括一名年僅15歲的學生。據報林俊一被控非禮及普通襲擊等共20罪,案件今日(7月3日)于區域法院開審。
控方開案陳詞指,11名事主當中有10人為被告(林俊一)的學生,被告曾多次以按摩為藉口,以“可改善唱功和擴闊音域”為由趁機非禮事主X下體,期間更要求事主X為被告SY和KJ。
被告亦曾告訴事主X,指“自瀆會影響唱功”,又稱“假若你想成名,被性侵是普遍的”。案件明續審。
控方開案陳詞中亦指出更多細節,被告于2023年6月,在上課期間要求15歲事主X在地上做伸展,然后詢問有沒有SY,之后繼而要求他脫褲讓他觀察。被告用手扯下事主X的褲,再用手非禮事主X下體。
同年7月,又要求事主做仰臥起坐,再重復一次非禮行為,又稱“假若你想成名,被性侵是普遍的”,親吻事主X的臉及稱他很可愛。
兩日后,事主X上結他導師課堂并談及被告行為,結他導師建議他將事情告訴社工,最終報警,警方拘捕并起訴被告。事件被傳媒報道,其他事主陸續報警求助。
事主B在2020年4月至6月被非禮,被告于課上要求事主脫去上衣,并按摩,聲稱可改善唱功,中途被告突然拉下事主B的父子及非禮下體。當時事主B的女友亦正在上被告的課堂,并目擊事件。
2021年,被告于課上提出“音頻治療”,脫去事主C的衣服并摸其下體,稱“你嘅啫啫仔好得意”并用手機拍攝。另被告亦問及事主A有否自瀆,及稱會影響唱功,亦隔著褲子摸事主A的下體。
2021年,被告以涂抹藥膏為由,伸手入事主D內褲,翌年又以修眉為由,指示事主D坐在他的大腿,其后親吻事主D的臉部。被告曾于課上指示事主E躺在瑜伽墊上,用手按摩事主E的恥骨。
2022年,被告為事主F化妝,期間親吻事主F臉頰稱贊事主F可愛,又撫摸腰和背,事主F感到嘔心。同年,被告又以按摩可擴闊音域為由,兩度用手非禮事主F下體,同年被告更要求事主F為其SY和KJ。事主F不同意其合上眼睛,他感覺到被告為他SY及KJ,之后被告于事主F身上SJ。
2023年4,被告要求事主G脫光衣服,事主G一度用衣服遮蔽自己下體,但遭被告扯開并摸下體。其后,被告露出自己下體,并要求事主G做出相同行為,事主G遵從。同年7月被告以化妝為由,多次親吻事主G臉部。
事主I于2008年同遭被告非禮,當時因事主I因要進行人物訪問,便約被告于上水住所訪問,完成訪問后,當事主I收拾文具時,突然被被告推下床并脫去褲子,被告也脫去自己的衣物用身體壓向事主I,將下體靠近事主I臉部,要求事主I為其KJ。事主I拒絕,被告更指插事主I的肛門10秒及為事主I SY。最后被告自瀆和在I身上SJ。
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被告在課上提出為事主J按摩穴位開聲,期間被告突然脫去事主J褲子,隔著內褲按摩事主J小腹近膀胱位置。事主J感到被侵犯,但半信半疑認為能改善唱功便沒有制止被告。2019年3月至6月,被告曾三次為事主J“按摩”,伸手入事主J內褲及非禮下體,事主J擔心只是一場誤會而沒有制止。
往日精彩推文: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