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雅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雅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聯合發布《雅安市提取住房公積金直付購房款實施細則(試行)》,旨在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減輕繳存職工家庭購房資金壓力。該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
根據實施細則,購房人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時,可按合同約定申請將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可提取金額,直接劃轉至購買房屋所屬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用于支付購房款。這一舉措簡化了購房資金的支付流程,為購房者提供了便利。
在提取頻次及額度方面,購房人在簽訂《四川省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后,可申請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購房人購房時上月公積金賬戶余額,且全款購房的不超過總房款金額,按揭貸款購房的不超過首付款金額。
辦理流程上,購房人首先需至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查詢提取資格,并簽訂《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直接支付購房款授權委托書》;隨后向房地產開發企業出具該委托書,并簽訂《四川省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接著攜帶相關申請材料,包括《四川省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直接支付購房款授權委托書》、購房人身份證、婚姻證明等,到購房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辦理提取業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資料通過后,將購房人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資金監管賬戶。房地產開發企業需在購房款項轉入監管賬戶后的5個工作日內完成網上簽約備案。
此外,實施細則還明確了購房款退回的相關情況。若《四川省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被撤銷、解除、信息變更,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簽備案或被確認無效,應在5個工作日內全額原路徑退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賬戶。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表示,將建立備案信息回查機制,定期對購房提取業務的網簽備案信息進行核查。同時,若購房人及房地產開發企業存在違規套取住房公積金行為,將依據相關規定實施處理,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來源 | 雅安融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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