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東方英才計劃拔尖、青年項目綜合平臺實施細則》(滬委人才辦〔2023〕22號)和《關于開展2025年上海市東方英才計劃拔尖、青年項目(綜合平臺)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滬人才〔2025〕20號)精神,結合本市體育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實際,現就開展2025年上海市東方英才計劃拔尖、青年項目(綜合平臺)體育領域申報評審工作通知如下:
關于開展2025年
上海市東方英才計劃拔尖、青年項目
(綜合平臺)體育領域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
滬體人〔2025〕87號
一、遴選對象、數量及范圍
(一)遴選對象為我市行政區域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等機構中從事競技體育、青少年體育、全民健身、體育科研、體育產業、體育社會組織等相關工作并取得突出業績的各類體育人才,申報人須為中國籍,近兩年內在我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
(二)全市共遴選6人,其中拔尖項目2人,青年項目4人。
(三)下列人員不在申報范圍:
1.兩院院士、國家實驗室主任、人才高峰工程入選者、國家級人才計劃入選者;
2.白玉蘭人才計劃創新、創業、青年項目和東方英才計劃團隊、領軍、創業、教師項目的入選者,此外,白玉蘭人才計劃浦江項目和東方英才計劃拔尖項目的入選者,不可申報東方英才計劃青年項目;
3.擔任副局級及以上領導職務、且不再直接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企事業單位領導(市管干部),或雖“雙肩挑”,但近兩年無特別突出專業技術工作業績的人員。
二、遴選條件
熱愛體育事業,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愛崗敬業,恪盡職守,勇于創新,敢于擔當。
(一)拔尖項目
1.具有扎實的理論知識和高超的專業技術能力,全面掌握本專業國內外前沿發展動態,創新能力強,工作業績在本領域處于國內領先水平,示范引領作用突出,為本市體育事業發展作出突出貢獻。
2.年齡不超過45周歲(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青年項目
1.熟練掌握所從事領域的專業理論和知識、技能,了解本專業國內外研究現狀和發展趨勢,學習能力強,工作業績突出,具有較大的發展潛力,創新思維活躍、敢闖“無人區”。
2.年齡不超過40周歲(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推薦途徑
(一)單位推薦
各單位嚴格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選拔原則,按照行政隸屬關系提出推薦人選。其中,市屬單位(包括聯辦優秀運動隊)向市體育局推薦人選;區屬單位向所在區體育局推薦人選;非公單位按屬地原則,向注冊地所在區體育局推薦人選。各區體育局對本區申報材料進行初審,擇優向市體育局推薦人選。
(二)專家推薦
獲得同領域1名及以上上海高峰人才、在滬國家實驗室主任等頂尖人才推薦,或2名及以上在滬、在職兩院院士聯名推薦的,符合基本條件,可直接進入終審環節。每名專家每年可推薦1名人才申報東方英才計劃相關子項目,若出現專家推薦多名人才情況,以手寫推薦時間先后順序為準。
充分發揮用人單位主體作用,通過專家推薦申報的,申報材料應提交所在單位復核,由用人單位統一推薦申報。
各市屬單位、各區體育局申報拔尖項目、青年項目原則上各限1人。
四、申報流程及時間安排
(一)網上申報
各單位于2025年7月31日前登陸“上海國際人才網”(www.sh-italent.com)—“項目申報”—“上海市人才計劃申報統一報名入口”—“上海市東方英才計劃在線辦理”進行網上申報。
(二)書面材料報送
完成網上申報后,請保存并打印申報表,連同相關申報材料(具體申報材料目錄及要求見附件),于8月6日前加蓋所在單位公章(區屬單位及非公單位需同時加蓋區體育局公章),報送至市體育局人事處(外事處)(南京西路150號體育大廈819室)。
(三)行業評審
市體育局將對申報材料開展形式審查和初審,并會同市人才局組織終審確定擬入選人選。
各單位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鼓勵符合條件的優秀體育人才積極申報;堅持“破四維”“立新標”,優化人才評價標準和方式,不得以其他“帽子”作為選拔推薦前置條件;加強對申報信息的審核把關,確保信息準確;切實做好選拔推薦的各項組織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申報材料目錄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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