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電動車日益普及的當下,交通管理部門對騎行違規行為的查處既堅持“嚴管”也兼顧“溫度”。并非所有違規都會被處罰,部分情節輕微的行為可予以警告教育;而對于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的行為,則始終保持高壓整治態勢。車主需清晰區分,避免踩坑。
這3項違規行為可免罰
根據多地“首違不罰”“輕微免罰”政策,以下情況通常不予處罰:
一是電動自行車新車未掛牌或沒有帶購車發票,若能現場通過電子證件或購車記錄證明車輛合法性,交警多以警告教育為主;
二是違規停放但及時糾正,在禁止停放區域臨時停車,經交警提醒后立即駛離的,一般不予處罰;
三是加裝設施但主動拆除,如首次發現加裝的遮陽傘未造成安全隱患,車主當場拆除的,可免于罰款。這些政策既體現執法溫度,也引導車主主動糾正錯誤。
這8項違規行為重點嚴查
1. 未佩戴安全頭盔:作為“一盔一帶”整治核心,騎行時不戴頭盔會被直接處罰,部分地區對首次違規者罰款20-50元,再次違規加重處罰。
2. 闖紅燈與逆行:這兩類行為直接破壞交通秩序,極易引發碰撞事故,交警通過電子監控與現場執法雙重管控,一旦查處必罰無疑。
3. 電摩無牌無證上路:電摩需持E證駕駛,無牌或無證駕駛者將面臨扣車、罰款,甚至影響個人征信。
4. 違規載人載物:電動自行車超員搭載成人,或電摩搭載未滿12周歲未成年人,以及載貨超出車身尺寸的,均屬嚴查范疇。
5. 占用機動車道:非機動車在機動車道行駛,會被交警當場攔截處罰,部分城市對“機非混行”的罰款高達200元。
6. 非法改裝車輛:解除限速、更換大功率電機、加裝電池等行為,不僅罰款,還會被責令恢復原狀,存在安全隱患的直接扣車。
7. 酒駕醉駕:酒后駕駛電動車(尤其是超標車),將按機動車酒駕標準處罰,醉駕者追究刑事責任。
8. 不按信號燈掉頭轉彎:轉彎不打轉向燈、路口隨意變道等行為,被電子眼抓拍或現場查處后,一律依法處罰。
各位朋友,了解這些執法重點,既能避免不必要的罰款扣車,更能提升騎行安全性。遵守交通規則,既是對自身負責,也是對他人生命安全的守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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