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必須肯定的是,青訓就是公益,但它不是沒有規矩的公益,同樣,記者也是要有規矩的,否則它就變成社會的一個毒瘤,利用掌握的話語權,無中生有顛倒黑白,看到新疆等邊遠地區的窮孩子能進入青訓隊伍,真心為孫繼海的青訓點贊。
這可能是全世界通行的一種做法,有青訓俱樂部尋找好苗子免費培養,但是有合同規定,在小球員加入職業俱樂部,成為職業球員時要給青訓俱樂部費用,就好比風險投資,所有小球員免費培養,有一個成為職業球員哪怕10%給青訓俱樂部也有不少收入,本來就是雙贏的工作,給困難家庭小孩一個機會,拿未來收入做個對沖,這個家長明顯就是想白嫖,只要不進入職業球隊,成為職業球員,青訓俱樂部是不可能收錢的,現在這個俱樂部也沒有要求,是家長要轉會證明,俱樂部才要錢的吧。
要證明干什么?不要證明不就完了?非要那個證明無非就是以后能找個下家,現在人家不給開證明,就開始玩懶了?不要證明,人家也沒問你要培訓費吧,你要證明,問你要培訓費哪里錯了?
人家說了不給錢也行,是孩子媽媽非要開證明,開證明是為了獲得自由身份去其他俱樂部賺錢,辛辛苦苦把你培養出來了你卻要跑到別人那里去掙錢,哪有這么好的事?
孫繼海也說可以不要錢啊,那家長要那個證明干什么呢。
培養期間人家不收費你還想咋的,私人辦的沒點收益如何持續,靠你捐款嗎?說的那么冠冕堂皇,人家說了傷病確實退了確實可以不用交錢,那培訓你付出的費用是不是打水漂了,問題是你要自由身是幾個意思?
你搞清楚街道和市里組織的培訓是有關部門承辦的公益培訓,其培訓費用是政府給與補貼的,而孫繼海的青訓是個人出資和社會捐款的性質,那個小隊員若是真的因病退出是不用承擔任何費用的,從這一點看孫繼海的青訓就是公益性質!
又沒說不讓他走,打起鋪蓋卷走呀,重點是孩子他媽想要個自由身的證明,白嫖可以,要證明就是既當又立了,這孩子被他媽媽給害慘了,估計以后都很難踢球了,就算踢出來了,這事鬧的人盡皆知,以后還有哪個球隊敢要他?
青訓即使是公益,但是家長送孩子受訓,享受了公益,卻要求出具自由身證明,然后轉身投入職業球隊,動輒幾十萬、上百萬的轉讓費進入自己的腰包,這不是白嫖“公益”嗎?孫繼海的團隊要求支付費用,能收回來多少算多少,收回來用在培訓別的有良知的少年球員身上,那也是對公益事業有益的事,因此,支持孫繼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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