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美國《EB-5 改革與誠信法案》的出臺,標志著美國EB-5投資移民項目進入新紀元。在新政框架下,增加祖父條款(Grandfather Clause)作為一項重要的規則,為申請人提供了 "政策避風港"。本文將拆解EB-5新政祖父條款,這把解鎖政策紅利的黃金鑰匙!
新法案官網內容截圖
一、 祖父條款定義與立法背景
EB-5新政中的祖父條款明確:2026年9月30日前遞交申請的投資人,即便后續區域中心授權期限屆滿,仍可依據遞交時的政策繼續移民流程,其合法權益不受政策變更影響。
二、 祖父條款核心保護范圍
保護政策安全:無論未來美國EB-5法案如何修訂,例如,若特朗普政府的 “500萬美金金卡計劃” 落地,投資門檻將面臨提升;或是TEA定義變更等,在2026年9月30日已經遞交的I-526E申請仍按遞交時的政策標準審核,不受未來法律變更影響。
審理流程獨立:根據EB-5祖父條款新政規定,移民局必須嚴格遵循現行法規框架與既定審理程序處理申請案件。無論后續移民政策如何調整、法規條款怎樣修訂,移民局均無權以政策調整為由拖延審批,或依據未來法規拒絕批準。確保申請人從申請遞交之日起,便進入受法律保障的穩定處理通道,有效規避政策波動帶來的不確定性風險。
權益保障優先:依據EB-5祖父條款新政核心原則,申請人權益自申請遞交日起即被 ”時間鎖定“,即便區域中心授權(當前有效期至2027年9月30日)到期,已遞交的申請仍可按原政策繼續審理并獲批。
三、 適用祖父條款的三大核心條件
時間門檻:申請遞交時間在2026年9月30日之前
核心標準:以移民局簽收I-526E申請表的日期為準,且需在2026年9月30日當天或之前完成遞交。
例外情形:若因移民局系統故障或不可抗力導致申請延遲,可通過法律途徑申請追溯認定,且需要提供官方證明文件。
項目合規:投資項目需符合新政要求
區域中心資質:項目需由移民局認證的區域中心管理,新政要求區域中心每5年重新認證一次。
目標就業區(TEA)認定:需按新政的標準認定 TEA,避免因舊政標準失效導致項目合規性爭議。
意向連續性:申請人未主動撤案因申請人已遞交 I-526E 申請且未撤回,亦未主動聲明適用未來政策條款,故認定其保留新政權益,意向連續性成立。
若申請被拒后重新遞交(2026年9月30日之后),不可追溯適用祖父條款,僅適用于 "在途申請" 或 "已獲批未拿卡" 的情況。
四、 抓住政策紅利的最后窗口期
EB-5祖父條款新政為申請人提供了 "鎖定政策紅利、規避未來風險" 的黃金機會。在2026年9月30日截止日期前,明智的申請人應優先完成以下行動:
● 委托專業的移民機構,評估自己是否符合EB-5申請條件;
●選定合規的項目并簽署投資協議,確保在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I-526E遞交。
在全球移民政策日益收緊的背景下,EB-5祖父條款新政的窗口期或將成為未來十年最后一次政策紅利期。把握新政最后的窗口期、選擇優質合規項目、依托專業中介機構服務,申請人不僅能實現全家移民目標,更能為家庭資產配置和子女教育規劃構建政策風險防護屏障。現在行動,就是對未來最好的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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