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一部以文物保護為題材的電視劇《護寶尋蹤》在央視熱播。而在我國西部,也真實上演著一場又一場新疆版的“護寶尋蹤”……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物局公布霍某程等11人倒賣文物案等一批新疆典型文物違法案例,受到公眾關注。
霍某程等11人倒賣文物案
2019年至2020年,被告人霍某程通過手機拍賣軟件,將其在吐魯番市鄯善縣七克臺鎮收購的1個石杵和1個石矛進行出售,獲利3306元。經鑒定,上述石杵、石矛均為三級文物。
經查,被告人張某煜、馬某全、雷某河、雷某剛、袁某華多次進入羅布泊保護區,非法盜取國家文物。霍某程則以出售為目的,從被告人依某、張某煜、馬某全、馬某慶、孫某杰、雷某河、馬某英、袁某華、阿某處,非法收購盜取石器等文物百余件。
經文物部門鑒定,霍某程非法買賣、儲存二、三級文物29件;依某非法買賣二、三級文物11件;張某煜非法買賣、儲存三級文物24件;雷某河、馬某英非法買賣、儲存二、三級文物6件;馬某全非法買賣二級文物1件;馬某慶非法買賣、儲存二、三級文物8件;孫某杰非法買賣三級文物2件;雷某剛非法買賣、儲存三級文物10件;袁某華非法買賣、儲存三級文物3件;阿某非法買賣三級文物1件。從上述人員經營場所還查獲國家禁止買賣的其他文物1180件。
哈密鐵路運輸法院作出判決,以倒賣文物罪判處霍某程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5萬元;分別判處依某等10人有期徒刑三年至六個月,緩刑四年至一年,并處罰金8000元至2000元。追繳各被告人的違法所得,沒收扣押在案的文物。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負責人表示,此次涉案文物主要來源于新疆羅布泊保護區,涉及小河墓地、樓蘭古城遺址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具有重大歷史、藝術、科學價值。本案倒賣文物行為呈現規模化、產業化、網絡化特點,涉案文物數量巨大、類型多樣,對重要文物遺址造成破壞。人民法院會同文物行政部門依法嚴懲倒賣文物行為,守護好珍貴的文化遺產。
王某等盜掘古墓葬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
2016年4月,被告人王某、馬某事先預謀,召集馬某1、馬某2、王某某、馬某3在烏魯木齊市達坂城區東溝鄉王家莊麻山古墓進行盜掘,挖出寬2.6米、長約2米、深約4米的盜坑,并從棺槨中盜出一只黃色金屬鹿、七八片黃色金屬箔、一對黃色金屬耳環、4粒黃色金珠、2個彩色陶罐、4個白色松石。后6人將盜掘出的黃色金屬變賣。
經文物部門鑒定,被盜墓葬封堆中部已被完全破壞,盜洞直穿墓室,對墓室頂部棚木造成嚴重破壞,隨葬文物遭到盜取,致使歷史和研究價值損失,盜掘部分文物無法追回,造成國家資產損失。經核算,對該墓葬進行搶救性考古發掘耗用經費30余萬元。
烏魯木齊市天山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等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非法盜掘古墓葬,其行為構成盜掘古墓葬罪。被告人馬某2等5名被告人在盜掘古墓葬中系共同犯罪。判決被告人王某等人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判處被告王某等連帶賠償搶救性挖掘費用30余萬元,并在媒體上公開刊發賠禮道歉聲明。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負責人說,麻山墓葬群是達坂城地區古墓葬古遺址,對于研究該區域歷史、文化習俗、社會制度、民族分布、歷史變遷具有較高的歷史價值和現實意義。為進一步強化文物保護社會共識,自治區人民法院將以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推動歷史文化遺產和自然、人文環境一體保護的司法價值取向,實現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某公司破壞文物遺跡民事公益訴訟案
2005年,拜城縣沙拉依塔木烽火臺遺址先后被評為縣級、自治區級文物保護單位,設有保護范圍、建設控制地帶和自治區文物保護單位公示牌等標志。2010年,某公司未經文物行政部門審批,擅自在烽火臺遺址保護范圍內搭建信號發射塔,對烽火臺遺址的歷史風貌造成嚴重破壞。后雖主動拆除通信設施,但施工時打入地下的水泥基座仍未清除,烽火臺遺址處于持續受侵害狀態。
2023年8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物行政部門組織有關單位依法開展鑒定工作,出具了《關于對拜城縣沙拉依塔木烽火臺遺址的評估認定報告》,認定某公司的施工行為對烽燧本體造成了嚴重破壞,烽體內部結構嚴重受損;并提出對烽燧遺址進行加固維修保護,增設保護標志和保護標語。經核算,對烽燧遺址南側架設增強設備位置進行考古發掘性保護,需耗費經費預算13.6萬元。經法院判決,判決某公司支付考古發掘保護費用13.6萬元,由專業的考古研究機構對烽火臺遺址核心區進行保護性考古修復,該公司于判決生效后一個月內在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物局負責人說,沙拉依塔木烽火臺為新疆區域內現存唐代長城資源,屬于唐代安西都護府下轄的基層軍事機構,是國家長城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鞏固中央王朝對西域廣大地區的有效管轄和治理方面,起到了極其重要的作用。
此次文物違法典型案例的公布,進一步強化了司法權威、提升了公眾的文物保護意識,構建全社會參與的文物保護新格局。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已于3月1日生效,日前,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已與自治區文物局簽署《文物司法保護協議框架協議》,通過司法途徑加大對新疆區域文物的保護力度。
(圖文來源于“中國文化報”,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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