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有一些被遺棄的孩子要認親,尤其是長大了以后,要認祖歸宗。結局似乎并不像人們想象的那樣美好。有的孩子家長明明知道這個孩子是自己的,但就是不認。當然認了的算是有好的結果,而不認的就算是死不認賬。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現象?
舊社會的時候就有遺棄孩子的現象,即便到了現在,也仍然有一些遺棄孩子的現象,以至于國家不得不出臺法律,讓遺棄孩子的人受到法律的懲罰。舊社會有遺棄孩子的,不是因為孩子有殘疾,就是因為養不起。大多數是因為家里窮,養不起孩子,而那個時候又沒有計劃生育措施,以至于越生越窮,越窮越生。家里孩子多了,沒辦法養活,就要打發給親朋好友,倘若覺得親朋好友家也不富裕,孩子也很多,就只能扔掉。有一家生了八九個男孩,扔掉了四五個,有的扔到了女孩子少的富人家門口,被富人家收養,算是結局比較好的;有的扔到了路邊,讓路人撿去;有的扔到了河邊,被河水吞噬;有的扔到了山里,讓野狼叼去了,甚至成了狼孩。還有的嫌孩子多,養不活,直接把孩子摁在尿盆里淹死。有的看到孩子天生殘疾,覺得這樣的孩子養不活,主要還是不想養,家里孩子又多,就用棉被把孩子捂死了。有的家庭想要男孩,生了四五個女孩,再生下來還是女孩,大人就會把孩子弄死,或者直接送人。相對于生下來就被弄死的孩子,直接送人的孩子算是比較幸運的。自家的孩子成了別人家的孩子,做親生父母的并非不知道,而是通過別人來打聽親生孩子的生活情況。
畢竟是親生的,不能完全割舍。倘若親生孩子長大以后有出息了,不是做官就是變得有錢了,那么親生父母會主動認親。親生父母會主動找到遺棄的孩子,和孩子攀上關系,讓孩子認定親生父母是誰。即便孩子的養父母阻攔,親生父母也會想方設法認自己的孩子。這種認親是一種功利化的表現,只是要沾孩子的光,通過孩子可以找到一些謀生的好門路,甚至可以直接向孩子要錢,要孩子給親生父母養老。孩子知道親生父母是誰了,還親自登門認親,不僅會給養父母送錢,而且會給親生父母養老送終。而當初親生父母為什么要遺棄孩子,卻沒有明說,或者孩子明明知道怎么回事,也就有意淡忘了這樣的事,只是強調現在的親情,當然也就沒有什么是非觀念了。倘若孩子沒有出息,混得不好,那么親生父母就不會認孩子,哪怕孩子提著禮物上門認親,親生父母也不會認定是自己的孩子。似乎親生父母認定親生孩子之后,就有可能倒貼錢,卻不會從孩子身上獲得什么好處,甚至不能要求孩子養老送終。
當然還有另外的考量,那就是孩子是男還是女。倘若孩子是男孩,沒有什么出息,長大以后要認親,親生父母沒什么錢,是無論如何不肯認孩子的。因為認了孩子,就要給孩子出錢買樓房,幫助孩子娶上媳婦。這種倒貼錢的行為,他們是不會干的。倘若孩子有出息,他們就會忙不迭地認親,可以從孩子身上獲得利益。倘若認親的孩子是個女孩,而親生父母認為女孩有出息,就會認親。倘若親生父母認為女孩沒什么出息,就不會認親。如此的認親,只是孩子一廂情愿的行為,有的是父母方面一廂情愿的行為,但不管怎樣,都帶有一些功利屬性。孩子認親,本身是一種親情關系的回歸。倘若按照傳統的觀點來看,親生父母無論如何得認下孩子,算是讓孩子認祖歸宗了,也算是成就了美好的親情關系。倘若父母不認,就有可能做了狠心的父母,甚至被孩子記恨,不但孩子不給他們養老送終,而且孩子可能一輩子不和他們見面。只認自己的養父母,把養父母當成親生父母來侍奉。有的孩子沒什么出息,認親生父母,親生父母不認。后來孩子經過自己打拼,成為有錢人,親生父母就跑到孩子家里認親,但孩子已經不認他們了。
本來被遺棄的孩子就是孤苦無依的,即便養父母對他很好,他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也覺得不好受。倘若被遺棄的孩子不知道自己的身世,那么他可能一輩子活在虛幻的謊言之中。而一旦知道自己的身世,就有可能去認親,找到親生父母,就算多了一層社會關系,很有可能通過親生父母獲得一定的發展。孩子一定會問親生父母,當初為什么遺棄孩子?親生父母很可能會痛哭流涕,會悔恨,前提是承認親情關系。遠古時期,類人猿生下的孩子由群體撫養,并不一定親生父母撫養,甚至親生父母不知道自己的孩子是誰,孩子也不知道親生父母是誰。那時候人類的生理本能比較多,社會化的技能比較少,只是過著群居生活,就像動物一樣,整個群體哺育幼崽,而幼崽卻不知道親生父母是誰。后來有了社會化進程,人由自然人進化到了社會人,接受社會規則的馴化,但人仍然保留了一些原始本能。當生存受到威脅的時候,人就有可能拋棄幼崽。有的人不愿養育殘疾兒童,就趁著孩子小的時候拋棄了,讓別人來養,或者讓福利院來養。有的直接扔到了民政局門口,有的扔到福利院門口,都算是遺棄孩子的現象,相對于孩子出生就溺死的現象,這種遺棄孩子的現象還算好的。等到被遺棄孩子認親的時候,親生父母表現什么態度,就看他們的功利之心了。
被遺棄孩子認親本身是一種認祖歸宗的做法,符合傳統道德觀念,但在功利化的社會之中,這種認親帶有更多的功利屬性。認或不認都是一種功利化的選擇,不管孩子認還是不認,不管親生父母認還是不認,都帶有功利屬性。當親情轉化為利益之后,似乎這種親情也就變了味道。但愿不要再有遺棄孩子的現象,不要有溺死孩子的現象,也但愿認親的孩子都能認祖歸宗,但愿親生父母都能認自己遺棄的孩子,算是對過去遺棄孩子錯誤的一種補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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