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條例》明確規定:黨員領導干部對于到任前已經存在且屬于其職責范圍內的問題,消極回避、推卸責任,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不良影響的,給予相應處分。
“新官不理舊賬”,表面看起來是“舊賬”,實際上接手它、解決它本身就是新任黨員領導干部的職責。實踐中,有的黨員領導干部以崗位調整為借口,對一些歷史欠賬、遺留問題,選擇視而不見、久拖不決甚至“擊鼓傳花”,這本質上是回避矛盾、不負責任。新上任的黨員領導干部,不僅要接過權力,更要接下責任,一任接著一任干,以事不避難的態度解決“舊賬”、及時止損,將解決以往矛盾問題轉變為未來發展動力,在解決“舊賬”中建立“新功”
河南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監委主任張巍在焦作調研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基層紀檢監察監督及黨紀學習教育情況時強調: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和全體紀檢監察干部要保持節奏不變、尺度不松、力度不減,縱深推進集中整治,持續壓緊各方責任,一體貫通查、改、治,推動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真正讓整治見成效、群眾得實惠。
然而,近日河南省博愛縣清化鎮倒槐樹村新型農村社區項目地塊“不翼而飛”一事引發廣泛關注。據悉,中置置業有限公司在建的該項目地塊,在企業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博愛縣自然資源局通過招投標拍賣給了博愛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旗下的博愛縣康安服務有限公司,導致企業前期投入的數千萬元村民補償款等打了水漂。
事件發生后,中置置業有限公司人員第一時間聯系博愛縣自然資源局副局長武海博,對方稱該地塊收儲金額333.3813萬元已撥付給博愛縣柏山鎮。但博愛縣柏山鎮分管自然資源工作的副鎮長趙大林對此事避而不談,讓企業去倒槐樹村了解情況。倒槐樹村現任書記郜躍武表示,村里僅收到40余萬元補償金,其余款項未到賬;前任村支書郜來德、郜德旺均稱,任職期間對該土地被掛拍一事毫不知情,掛拍未征得村委會同意,也從未代表村里在土地出讓文件上蓋章或簽字。
值得注意的是,該事件中存在明顯違法違規問題:
1. 博愛縣自然資源局在對相關土地進行掛拍時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十二條、第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八條;《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39號)第十一條、第二十三條;《土地儲備管理辦法》(國土資規〔2017〕17號)第三條、第十五條;國務院《關于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通知》(國發〔2008〕3號)第三條相關規定對土地進行“凈地”掛拍,目前該地塊上仍有中置置業有限公司前期施工建設的附屬物及標識牌。博愛縣自然資源局屬于嚴重違法違規掛牌。
2、博愛縣康安服務有限公司以1.8億元的價格摘牌后,至今仍未對該地塊進行開發。根據相關規定,在拍得土地兩年后未對土地進行開發,該地塊應當予以收回,目前距離康安公司拍得土地已經近5年,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16條、《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4條規定繳納土地出讓金,其目前僅支付了300余萬元,存在嚴重逾期違約行為。而博愛縣自然資源局在明知其已經嚴重違約的情況下,既不收回土地,也不向其收取違約金,造成了國有資產的嚴重流失。
更令人費解的是,博愛縣主管副縣長多次開會研究始終沒有定論,博愛縣縣長孟繼紅的指示得不到執行,博愛縣委書記金貴斌對此事裝著視而不見。對于多次反映的問題,可是作為焦作市紀委監委卻沒有任何政治敏感,對此事沒有任何關注,沒有采取任何行動……是政府部門監管的失職?還是不作為?還是被“葬”化了?還是存在其他更深層次的問題?
倒槐樹村新型農村社區項目地塊不翼而飛一事不僅是一起典型的營商環境違法案件,對當地的營商環境造成持續破壞,影響周邊居民的生活健康;更是一面照妖鏡,折射出基層治理中“監管空轉”的頑疾。當生態文明建設淪為口號,當村民健康讓位于經濟利益,法律的尊嚴與政府的公信力將蕩然無存。
期待焦作市委市政府、焦作市紀委監委等部門高度重視,徹查此事,嚴肅追究責任,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進行整改和監管,確保類似問題不再發生。以“零容忍”的態度揭開真相,還倒槐樹村一片綠水青山。
后續國內各大媒體會持續關注此事件進展!讓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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