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l張飛
編輯l張飛
如果讓你花費500元購買一場大屏幕直播的觀看資格,你會愿意嗎?
或許有人會覺得這是一次難得的體驗,畢竟演唱會現場所帶來的氛圍感遠非單純看直播可比。
每個人的主觀感受會因為環境的不同而產生差異。
當然我們能夠理解這種心理預期,但真的會有那么多觀眾愿意接受這樣的安排嗎?
或者說在最初的熱情消退之后,是否還會堅持當初的選擇呢?
周杰倫廈門演唱會特別設置了大屏幕觀演區和視野受限區域,票價分別為500元與900元。
更值得注意的是,所有票務銷售均采取“一經售出概不退換”的政策。
這無疑給人一種強制消費的印象,隨即在網絡上掀起了廣泛討論。
對于歌迷來說,這樣的做法顯然缺乏公平性。
事件發酵后也引起了新華社的關注并提出質疑。
每一條問題都緊扣普通消費者的切身利益。
明星舉辦演出活動本無可厚非,歌手登臺演唱、演員參與影視創作,都是公眾熟知的職業常態。但在商業運作中是否也應該充分考慮粉絲的實際權益?別讓操作方式顯得如此難堪!
提到周杰倫這個名字,對很多人而言并不陌生,甚至可以說是幾代人心中的頂級音樂偶像。
唯一的偶像
他確實配得上這個稱號,每一首作品都能引起廣泛共鳴。
經典旋律至今仍在人們心中回響。
從出道至今,周杰倫始終穩居華語樂壇巔峰,其演唱會門票常常一經開售便被搶購一空。
能夠成功搶到一張門票實屬幸運,若未能如愿,只能通過黃牛渠道獲取,價格往往高達六萬余元。
令人震驚的是,即便如此高昂的價格依然供不應求,顯示出強大的市場需求。
僅憑這一點,誰又能不對粉絲群體的消費能力感到驚訝?
然而此次爭議的核心仍是票價設定——花500元只為觀看大屏幕直播且無法退票,如果是你,能接受這樣的安排嗎?
周杰倫演唱會常規票價區間為600至2000元之間。
不同座位帶來不同的視聽效果,主辦方自然也希望最大化利用場地資源與設備效能。
本次推出的500元檔位屬于第三輪補票機制,同樣由官方機構主導。
引發廣泛熱議
周杰倫確實是無數人心目中的偶像沒錯,但這并不代表粉絲必須無條件買單。
更何況沖動消費與理性決策往往是兩種截然不同的結果。
“一經售出概不退票”這一條款明顯帶有強制交易性質。
更像是利用粉絲情感進行收割的行為。
說白了就是打著偶像旗號變相牟利。
原本大家滿懷期待地憧憬著演唱會,但看到這些不合理設置后,又難免覺得場面太過刺眼。
所謂500元票價并非直接觀看現場表演,而是通過大熒幕轉播畫面。
換句話說,這其實就是一種特殊的同步轉播形式。
成千上萬購票者圍坐在巨型影屏前觀看演唱會的場景已然成為現實。
等于是花錢買了一場高清直播。
而且畫質未必理想,周邊環境還充滿嘈雜聲。
甚至連電影院的IMAX廳都無法相比,這種條件下定價500元,是否存在過度溢價?
事實上類似情況早已不是首次出現!此前南寧與杭州站也曾發生過相同模式的操作。
回顧過往網絡輿論,此類做法一直存在激烈爭論,但總有人愿意為之買單。
問題已經提出來了。
但對于主辦方而言,似乎毫不在意,甚至愈發肆無忌憚。
這恰恰說明背后存在穩定的市場需求。
當某種產品出現在市場中時,本身就證明它滿足了一定消費需求。那么是否也能側面反映出“粉絲確實愿意為此付費”?
就像有聽眾表示:“能在現場聽到歌聲就很滿足了!”
好家伙,這筆錢拿去孝敬父母難道不香嗎?
為了聽幾首歌的聲音?只能說各取所需罷了,主辦方有沒有提前說明情況?
無論購票流程如何設計,主辦方都會明確提示諸如“視線受阻”、“無法直視舞臺”等限制條件。
既然知情仍選擇支付,為何事后又抱怨“不可退票”損害自身權益?
部分粉絲坦言并非不能接受該模式,只是認為定價偏高。
甚至接近內場低檔位票價,由此產生強烈心理落差。
導致不少人產生懊悔情緒。
對此我們只能說無論是消費者還是運營方都有各自的責任。
你真的清楚所購買的服務內容嗎?僅僅為了聽幾句歌聲就掏腰包?
而對于主辦方來說,不妨借鑒日本演唱會的成功經驗。
他們會反復強調“無視覺享受僅提供優質音響”,票價僅為當前標準的三分之一。
同時還支持七天無理由退票。
這種模式難道不更值得推崇嗎?
對歌迷而言意味著雙向選擇權,也不會引發如此強烈的負面評價。
當然目前尚未獲得確切回應,但我們注意到購票頁面確實提供了清晰指引。
也就是說消費者下單時已明確知曉所購服務的具體內容。
盡管如此,這種做法仍然帶有明顯的“霸王條款”色彩。
新華社也針對此事迅速介入并提出三連問。
不僅質疑主辦方行為,同時也將目光投向藝人本人。
售賣“僅可通過大屏幕觀看”的票務是否合規?500元大屏區與900元視線不良區定價是否合理?“不可退票”規定是否存在侵權風險?
這三個問題直指核心矛盾,亟需給出權威解釋。
這不僅涉及行業規范,更關乎廣大消費者的切身利益。
倘若真有不滿情緒,現行法律體系能否提供有效救濟途徑以保障民眾權益?
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消費者有權全面了解商品真實狀況。
雖然主辦方聲明“視線不佳區”,但實際體驗與承諾不符的情況仍需進一步協商解決。
此外,“概不退票”政策應與服務質量掛鉤。
若未達到預期標準,理應允許合理退票請求。
主辦方借此收割粉絲紅利,本質上就是借助周杰倫個人影響力謀取不當收益。
寫到最后
他是多少人心中的精神圖騰,多年來不斷吸引新一批追隨者加入。
但這絕不能成為透支偶像價值或榨取粉絲熱情的理由。
更何況用這種方式消費大眾的情懷與崇拜?
短期或許還能維持熱度,但長期來看呢?
粉絲們還會持續為這種情懷埋單嗎?
這不是明擺著在消耗粉絲信任,挑戰市場底線嗎?
試圖引導消費者接受這些不合情理的規定?
當然我們也只能說最終決定權掌握在雙方手中,無論是主辦方還是消費者,在點擊支付按鈕前是否認真思考過這項支出是否物有所值?
主動權始終屬于自己,金錢也是自己辛苦賺來的。
剛付款完就后悔,這不是典型的“端起碗吃飯放下碗罵娘”嗎?難道有人強迫你完成支付?
歸根結底還是要看個人內心選擇。
再說只要有需求存在,是不是也在某種程度上縱容商家變本加厲?
沒有需求就不會有供給,既然市場反應熱烈,自然會有下一輪嘗試。
那么對于運營方而言,既然有利可圖,為什么不抓住機會?
難道指望他們良心發現放棄出售“觀影效果不佳”的票務?
有時候我們在消費某項產品前應該仔細閱讀使用條款,深入了解背后隱藏的利益關系。
一場成功的演唱會應當注重音樂品質與觀演體驗,更重要的是實現與偶像近距離互動。
所有環節都應做到公開透明,讓消費者清楚知道自己付出的金額對應何種服務。
明確告知可以獲得怎樣的回報。
所謂一分錢一分貨,如果你無法提供相應價值的服務,何必制定如此高昂的價格來誤導消費?不要拿粉絲的熱情當作透支偶像形象的籌碼。
這背后牽涉到市場秩序、責任擔當、供需關系以及經濟利益。
真正出色的演唱會應該是主辦方、藝人、粉絲三方共同努力的結果,而不是招致各方批評質疑。何必把所有人都當成傻瓜?
信息來源:
新華網 齊魯壹點 大河報
新華網
齊魯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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