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父親一分撫養費都沒出”
2020年,杭州的鄭小姐走進了婦聯的調解室,她接下來的一席話不斷打破了婦聯主任常識,怪不得說藝術源于現實。
鄭小姐找到婦聯主任便開始向她訴苦,孩子的父親一分撫養費都沒出;起初婦聯主任還以為這只是一個普通家庭糾紛,沒想到鄭小姐的接下來的話不斷刷新著她的三觀;婚內出軌、未婚生子、跳湖自盡。
鄭小姐說完這些事后,婦聯的主任開始回顧這件事,她在考慮究竟該怎么調解這件事比較好。
2016年在北京上班的鄭小姐,因為工作需要前往鄭州出差,在飛機上鄭小姐遇到了遇到了讓她如今痛哭不已的楊先生。
在和楊先生的交談中,鄭小姐知道了楊先生是一位成功人士,他在杭州開了好幾家公司,名下還有多輛豪車;在聊起做生意這方面,楊先生講得頭頭是道兩人很快就交換了聯系方式。
下飛機時鄭小姐還對楊先生戀戀不舍,希望可以和楊先生有更多的交流;她的心愿很快就得到了滿足,似乎是心有靈犀一樣,楊先生也經常找鄭小姐聊天。
就這樣一次次交談中鄭小姐淪陷了,楊先生給鄭小姐許諾了很多美好的未來,什么來杭州之后為她安排工作,到時候鄭小姐就能過上豪門富太太的生活。
雖然楊先生和鄭小姐年齡相差了16歲,但是在楊先生這些甜言蜜語的誘惑下,鄭小姐很快就無視了這些,畢竟和豪門富太太的生活相比,年齡什么的都不是問題。
隨著聊天的深入兩人開始相約見面,幾個月相處下來他們之間產生了不一樣的情愫,鄭小姐想和楊先生確定關系,這時楊先生對她坦白了一個秘密,原來楊先生早有家室。
聽到楊先生有家室之后,鄭小姐打算斷掉這段關系,但是楊先生接下來的話又讓她心軟了;原來楊先生不斷向鄭小姐哭訴自己婚姻的不幸,還說自己和妻子之間一點感情都都沒有,兩人的關系非常糟糕。
楊先生向鄭小姐保證,說他們夫妻二人很快就會離婚,等離婚之后楊先生會馬上娶鄭小姐。聽到楊先生的這些話,鄭小姐又忍不住開始幻想以后的富太太生活。
就這樣鄭小姐開始心甘情愿的給楊先生當起情人,面對楊先生的哄騙她也從未懷疑,她堅信楊先生在未來一定會娶她。原本在北京工作的鄭小姐,為了增進和楊先生的感情,把北京的工作辭了。
來到杭州后鄭小姐原本以為楊先生會給她安排工作,可現實卻是楊先生總是找借口推脫。原本的豪車變成了一輛普通的轎車,那些料想中的高檔餐廳,也變為了偏僻地方的小餐館。
對于這些變化鄭小姐有些接受不了,開始質問楊先生到底怎么一回事;在楊先生的巧言令色下,他稱公司最近的生意不太好;加上和妻子鬧離婚的事,他不想那么引人注目。
對于楊先生的這些說法,鄭女士只好被迫接受;畢竟鄭小姐也不想半途而廢,自己付出了這么大犧牲后,如果沒能綁住楊先生那可就虧大了。
在和楊先生外出約會的時候,鄭小姐有時候會忍不住問楊先生,什么時候才能和妻子離婚;對于鄭小姐的疑問,楊先生總是安慰她說很快,讓鄭小姐再耐心等一段時間。
看到楊先生對自己敷衍的態度后,鄭小姐打算用孩子來綁住楊先生;為了瞞住楊先生,在兩人發生關系時,鄭小姐總會偷偷的將避孕套給扎破。
在鄭小姐的不懈努力下,她終于懷上楊先生的孩子了;當她把這一消息告知楊先生時,楊先生的臉色一變,告訴鄭小姐把孩子打掉。
可是鄭小姐卻不愿意,她還想靠孩子上位當上自己的富家太太;鄭小姐懷孕后還偷偷的去找了楊先生的妻子,告知原配自己已經已經懷孕了讓她早點和楊先生離婚。
楊先生的妻子見到這個陌生的女人,說自己懷孕后還勸她早點離開楊先生,楊先生不是值得托付終身的人。
對于原配的勸告,鄭小姐并不打算聽從,她覺得就是原配嫉妒她,想拆散她和楊先生的好事。隨著鄭小姐的肚子越來越大,楊先生也開始對她避而不見。
鄭小姐懷孕期間的一切費用,楊先生也不愿意拿;面對楊先生的絕情,鄭小姐還是不愿意清醒,她覺得只要孩子生下來,那么楊先生對她的態度肯定就會有轉變;到時候就算楊先生不愿意娶自己,靠著孩子她也能拿到一筆高額的賠償金。
為了讓楊先生回心轉意,鄭小姐在給孩子取名的時候,還特意在孩子的名字里加了一個“楊”字;孩子出生后,鄭小姐還帶著孩子去找楊先生的妻子,她希望楊先生的妻子可以知難而退。
楊先生的妻子還是在勸她,說楊先生不可能娶她的,讓鄭小姐早點放棄這個心思;但是鄭小姐依然執迷不悟。為了逼楊先生出面,鄭小姐在大白天表演起了跳湖自盡的戲碼。
這件事鬧大后鄭小姐把楊先生告上了法院,她希望可以靠法院的判決來獲取一大筆財產;可惜她的這個幻想最后破滅了,經過法院的調查發現楊先生每個月的工資只有6000元;至于楊先生所說的名下有很多豪車,他還是好幾家公司的老板這些全都是謊言。
法院最后判決楊先生每個月需要給張女士2000元的撫養費,一直到孩子成年前他都必須支付這筆錢。對于法院的這個判決楊先生并沒有什么異議,但是鄭小姐卻不同意了。
鄭小姐想要楊先生每個月支付5000塊錢給她,但是按照楊先生的收入,每個月最多也就2000元;看到法院的判決沒有那么高之后,鄭小姐又想和楊先生調解了。
找到杭州婦聯后,鄭小姐把自己的情況告訴了婦聯,希望婦聯可以充當中間人,為他們進行調解。見到楊先生后,鄭小姐開口就是我的要求不多,每個月1萬塊錢。
鄭小姐還拿出了自己要錢的理由,她把養孩子每個月需要花費的錢都列了出來;比如幾歲到幾歲,孩子報的補習班要花費多少,孩子學樂器的話要花多少,每年的學費,還有補課費等等,列下來一共需要101.3萬元。
面對鄭小姐的天價索賠,楊先生這邊并沒妥協,楊先生的妻子還安慰鄭小姐,自己不是早就勸過她,不要和已婚的男人在一起。鄭小姐才二十六七,楊先生都四十多了,和他在一塊沒有什么好結果。
楊先生的妻子還說,有一次鄭小姐鬧自殺的時候,孩子她在幫鄭小姐帶孩子。雙方一番談判過后,楊先生并沒接受鄭小姐的條件。
在鄭小姐的眼里,孩子只是她為了爭取錢財的一個籌碼;本以為可以靠著孩子高枕無憂,最后卻迎來了這樣的一個結局。
雖然鄭小姐還在試圖用孩子來換取更多的錢,但是楊先生最多只能接受每個月2000元的撫養費。這個結果和鄭小姐想的富家太太的生活相差太遠。
這件事當中孩子是無辜的,但是他卻要承受這些不負責任大人造成的后果,真是作孽啊。鄭小姐孩子早點找份工作,然后好好過日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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