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我們收到了胡某因工作需要經常性外出請假的申請,希望檢察機關予以監督……”安徽省蕪湖市灣沚區司法局工作人員說。
胡某是一名被宣告緩刑、正在灣沚接受社區矯正的民營企業負責人,同時也是浙江和安徽兩家環保科技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兼董事長。企業兩地運營,他本人也不得不頻繁往返于紹興與灣沚之間。“不是為了躲監管,而是企業離不開人。”胡某說。
但頻繁請假,在社區矯正工作中卻是一個“敏感信號”。2024年9月,灣沚區司法局就胡某經常性跨市、縣活動向檢察機關提請法律監督。一場看似普通的請假監督背后,可能關系著社區矯正監管的嚴肅性,也可能牽動著一家企業的命脈。灣沚區人民檢察院接到線索后,第一時間啟動審查,帶著責任和疑問,檢察官辦案團隊至司法局調閱了社區矯正檔案,走訪社區矯正工作人員了解胡某日常表現情況。胡某也提交了詳細的出行安排、營業執照、職務說明等材料,經初步核查,情況屬實且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實施辦法》第二十九條所列“正常工作和生活需要”條件。
為確保監督過程公開透明,檢察機關決定啟動公開聽證程序,邀請聽證員、人民監督員共同參與,對胡某是否符合“經常性跨市、縣活動”條件進行公開評議。聽證會上,承辦檢察官詳細介紹了經常性外出請假的法律規定、監督依據及審查結果,胡某本人也出席了聽證會,坦誠說明請假原因與工作安排。聽證員一致認為,其請假理由正當、材料齊全,且往返路線固定、頻次穩定,具備可監管性,應予批準,但應強化出行期間的動態監管與信息報備。
“但批準不是目的,監督才是關鍵。”結合聽證意見,灣沚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司法局制發書面檢察建議,建議批準胡某經常性跨市、縣的申請,并加強外出期間的遠程定位報告、定期通報等監管措施。司法局全面采納建議。
胡某在請假期間嚴格遵守管理規定,還帶來了令人欣慰的消息,“我們決定將公司總部遷到灣沚區,檢察機關對我們的信任,讓我真正感受到什么是法治溫度。我要把根扎在灣沚,回報家鄉!”胡某動情的向檢察官說到。如今,公司新總部已在灣沚新蕪經濟開發區正式落地,不僅節省往返成本,還帶動了當地產業鏈配套發展。一個被監管對象完成了“企業落地”的轉身,折射的是法治的感召力。
一次監督,是對法律的堅守;一次聽證,是對公平的詮釋;一次信任,是民營企業與法治環境的良性互動。灣沚區人民檢察院將繼續用心、用情走出一條理性、專業、溫情并重的檢察監督之路。
第8980期
安徽檢察新媒體出品
終審丨任小玲 二審 丨吳熒
來源丨灣沚檢察微信公眾號
作者丨顏誼強
編輯丨李昂
投稿郵箱丨ahjcxmt@163.com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