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打卡計劃#河南南陽有個年輕法官畢祺祺,最近可真是陷進了輿論的旋渦。你能想象嗎,一位刑事法官竟然親自站出來,為被控涉黑的媽媽做辯護律師。這事兒一爆出來,立刻引發了轟轟烈烈的討論。大家爭論的焦點不僅僅是法律層面,更是關于人性、職業身份和道德邊界的一場大辯論。你說,法律到底該不該“有人情味”?可一旦是法官給自己家人當辯護人,這“人情”是不是就太沉重了呢?事情是這樣的,畢祺祺的媽媽冀某梅,在南陽市鎮平縣石佛寺村當村委主任。可眼下她被指控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參與聚眾斗毆、幫忙偽造證據,罪名不少。別看這是一起大案子,涉及的被告多達三十幾人,案情錯綜復雜。作為刑事法官,畢祺祺在審理這案子的時候發現,法院打算把這31個人的案件拆開審理,他覺得這么拆對被告人“質證權”不好,于是決定親自給媽媽做辯護。3月31日這事還得到了淅川縣法院的批準,他被允許行使閱卷權。但沒想到,到了7月10日,他本人卻因涉嫌洗錢罪被警方刑拘了。你說,這轉折夠戲劇性,整個事情越發撲朔迷離了。從法律角度來說,其實有明確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40條就說了:法院的現職人員,只要是近親屬,被告人授權,同意的話可以做辯護人。換句話說,畢祺祺這樣操作,程序上沒錯,也不違法。可問題在于,法律允許和大家心里認同,是兩碼事。法官作為司法公正的代言人,一旦和案子里的人血緣綁在一起,旁觀者自然會懷疑,這中間還能保持中立不?就好比足球裁判突然跑去為一方隊員喊冤,雖然規則里沒明說不行,但你說觀眾能安心嗎?公眾對這件事的反應,可以用“南轅北轍”來形容。一部分人覺得,畢祺祺幫媽辯護,是合情合理,是咱中華傳統孝道的體現。有網友在網上說:“連自己的母親都不幫,那公正還能談得上嗎?”這類聲音強調親情遠比職業身份重要,覺得人這本性,不該被規章制度全給束縛住。相反,另一派擔心這不利于司法公信力,尤其涉黑案件那么敏感,一位熟悉司法流程的法官親自動手,可能會把審判過程搞得復雜不清。法律圈內還有人指出,畢祺祺這種身份介入,確實有攪亂法庭秩序的潛在風險。從職業倫理來說,法官給家人當辯護人絕對是個灰色地帶。一面,法律準許近親屬辯護;但另一面,法官的特殊位置讓人擔心利益沖突。畢祺祺作為刑事法官,對法律程序和證據的掌握那是非常清楚,他用專業知識為自己媽媽辯護,這不免讓人質疑,是不是在“鉆法律空子”?更復雜的是,法官在司法體系里建立的人脈,就算不主動動用,也可能無意識中影響案件審理結果。你想想醫生跟親戚的關系那樣,醫生也不輕易給親人動手術,這不僅是因為情感會影響判斷,更是怕如果出了差錯,關系特別難處理。國際上這種情況的處理方式可不少樣。美國的《法官行為準則》明確要求,法官和親屬相關的案件必須回避;在日本,法官在職期間不能做有報酬的兼職,就包括當辯護人;德國和英國都規定,一旦法官和當事人有親屬關系,就必須主動回避。歸根結底,所有這些規章都在強調一個原則——司法公正不能有絲毫利益沖突的嫌疑,哪怕只是表面上的沖突。雖然咱們中國法律允許近親屬辯護,但審查批準程序嚴密,也是希望在家庭親情和司法公正之間找到平衡。這畢祺祺案件里還有一點特別棘手,就是涉黑指控本身就極為敏感。涉黑案往往牽扯復雜的社會關系和利益糾葛,大家對此類案件的情感反應都特別激烈。畢祺祺的媽媽作為被控黑社會頭目,自然引發輿論預設。有人說她帶著村民蓋學校,修路,辦醫保,看起來不像黑社會;但也有指控她在管理玉器市場時,強行收取保安費和保潔費。這種評價南轅北轍,事實就愈發撲朔迷離。法官兒子站出來幫媽媽說話,動機雖未必復雜,但外界難免看成某種立場的表態。再說說審理這案子時的“分案”爭議,畢祺祺就提出了異議。他說法院要把31人的案子拆開審,可能會影響被告質證權。這個問題其實很關鍵。分案審理的確能提高司法效率,但同時又可能壓縮被告拿證據反駁的機會。特別是涉黑案,拆開來審很可能導致關鍵證人不能進行交叉質證,從而影響事實查明。說白了,畢祺祺的專業視角指出了程序正義的一個盲區,不管他是為了幫母親還是維護司法公正,這堅持都值得我們仔細思考。最讓人唏噓的,是畢祺祺后來竟因涉嫌洗錢罪被拘押。如果指控是真的,那他幫媽媽辯護的行為自然蒙了陰影;但如果指控不成立,這年輕法官的結局更像是一場悲劇。不管怎樣,這一轉折讓原本只關乎職業倫理的討論多了層復雜的現實殺傷力。它提醒大家,親情和職業邊界往往沒有簡單的黑白,有時候,很難劃清楚。從更宏觀的角度看,這整個事件反映了中國法治進程中老傳統和現代職業規范的碰撞。中國人自古重視家庭倫理,所謂“親親相隱”一直是社會的潛規則,可現代司法卻強調程序正義和職業道德,要求法官保持絕對中立,這兩者之間的張力在畢祺祺案里表現得淋漓盡致。你說,我們想讓法官鐵面無私,但同時也不能剝奪他們作為普通人的情感溫度,這不就是個現代社會的“不可能三角”嗎?而且,這起案件也引出了司法回避制度到底該怎么設限的問題。現行法律允許近親屬辯護,卻要通過法院審批,其實就是在原則和例外間尋找平衡。關鍵或許不在于徹底禁止或無限制允許,而是要建立一個更加透明、嚴格的審查和監督機制。比如說,必須由更高級別的法院把關,或者設立第三方監督,避免“自己人裁自己人”帶來的質疑。畢祺祺的案件結果如何,這個月甚至明年還未可知,但它已經成了一個寶貴的案例,讓我們反思那些司法體系里模糊而關鍵的邊界。理想中,法律應當剛柔并濟,既有鐵的剛性,又不失溫情;既堅守公正,也懂得照顧人性。但現實是,這樣的平衡真不是容易達到的。或許我們永遠解決不了親情和職業倫理的矛盾,但起碼通過這個案子,可以讓我們更理性、更有智慧地設計制度,為這類沖突預留一定的緩沖空間。你想啊,一個法官,站在法庭上幫媽媽辯護,身份多重交織。他既是法律工作者,也是兒子,更成為輿論的焦點,這三重身份誰也不能清楚分開,也不該硬生生對立。一個成熟法治社會的表現,就在于它能容納這種復雜性,懂得如何在程序正義和人性關懷之間找到一個動態的平衡點。畢祺祺的故事,或許就是引我們去思考法律背后那些更深刻的人性和社會問題,而不是簡單地給出一個“是”或“否”的答案。
作者聲明:作品含AI生成內容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