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視頻時代,人人都可以做博主。如今在網上發一條短視頻分享生活點滴,就像發一條朋友圈那么簡單。
然而在山東省臨沂市,開小飯店的黃女士做夢都沒想到,自己也像其他人一樣發了條短視頻,結果竟收到了一張45萬元的天價罰單。
“我的飯店一年也賺不了幾個錢,就因為我在短視頻平臺上發了一個介紹菜品的視頻,就要罰我45萬元,這樣的處罰是不是太兒戲了?”面對罰單上白紙黑字450000的數字,黃女士感覺十分莫名其妙。
據黃女士描述,她在臨沂市蘭山區開著一家菜館兒。面積不算大,一層才放了三張餐桌,算上樓上的包房,總共也沒幾張桌子。
今年2月份,她隨手拍了一張店內菜品的視頻,然后發到了網上。不料3月22日,她突然接到一個電話。對方自稱是蘭山區市監局的,說她發布的視頻涉嫌違法廣告,要她配合調查。
當時黃女士并不在店里,而是回了幾十公里外的娘家。她當即表示,會在一星期之內回蘭山區,屆時會配合市監局的調查。同時,她在掛掉電話之后,也第一時間登錄短視頻平臺,把此前發的視頻刪除掉了。
3月24日,還沒等黃女士趕回臨沂,飯店門縫里已經被塞進去一張A4紙,上面寫著《行政處罰告知書》。根據告知書上的內容:飯店涉嫌發布法律禁止行為的廣告,且當事人拒絕配合調查,可以依法重罰,所以擬對飯店罰款45萬元。
看到這個數字,黃女士頓時覺得昏天黑地,猶如一陣晴天霹靂。她拍的視頻就是普通的日常分享,沒有任何宣傳廣告的意思,而且自己也并沒有“拒絕配合調查”,電話中明確給出了回來處理的時間。
市監局是依據什么來判定她違法的?又憑什么判定她“拒絕配合”,從而從重處罰的?
而且,從接到電話,到處罰告知書下發到店里,前后才兩天多的時間,市監局的辦事效率什么時候變得這么高效快速了?
“這么巨額的罰款,不是逼我關店嗎?”黃女士既感到不解,同時又有些氣憤。
那她到底發了一條怎樣“罪大惡極”的視頻,居然要被罰45萬呢?
黃女士出示了存在手機里的原始視頻。畫面中最先展示的是一盆湯菜,上面手寫的三個紅色大字“蛤蟆湯”。然后鏡頭一轉,拍攝的是幾盤昆蟲食材。視頻的最后,加了一段飯店外觀的畫面。
在整個視頻中,沒有招呼大家來購買消費的話術,沒有標注菜品的價格,也沒有掛任何購買鏈接,甚至連飯店的地址和名稱都沒有展示。
如果說這是一段廣告視頻,那這廣告做得也太不專業了……
而且就算是廣告,網上拍攝飯店宣傳廣告的視頻那么多,怎么偏偏就她收到了天價罰單呢?
剛開始接到市監局工作人員電話時,對方曾提到有網友舉報她的飯店非法售賣野生動物。
不過黃女士表示,她店里所有的食材都是在市場上公開購買的,根本沒有野生動物。就算舉報的網友認不清楚,市監局為什么不等她回來做一下調查呢?為什么匆匆忙忙就以“拒絕配合調查”為由開罰單?
而且,被處罰到底是因為“涉嫌違法廣告”,還是因為“涉嫌非法售賣野生動物”?黃女士最終也沒搞明白。
店里收到《行政處罰告知書》后,黃女士提交了《陳述申辯書》和《聽證申請書》。里面詳細說明了自己的情況,并表明自己發的視頻只是個隨手拍,不是廣告。
然而,如今3個月過去了,這事兒還一直拖著。市監局那邊既沒有撤銷處罰,也沒有給出最終的判罰結果。
到這時候,他們的工作效率怎么反而又慢下來了呢?
目前,北京某律師事務所的張律師決定為黃女士提供免費的公益代理。
張律師認為,當事人在短視頻平臺通過個人賬號僅僅展示菜品照片,沒有商業推廣的行為,這并不違反《廣告法》的規定。視頻旨在展示日常生活場景和餐館的經營場景,屬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經營者如實披露商品信息的合法范疇,不應被擴大認定為廣告。
另外,根據市監總局《關于規范商業營銷宣傳的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經營者通過自有媒介客觀展示商品信息,不構成廣告。
因此,他認為蘭山區市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告知書》認定事實錯誤,同時適用法律錯誤。
這里面還有一個細節,張律師在了解案情的時候發現,不單單是市監局的工作人員,當地拆遷部門的工作人員也有過介入該案的行為。因此,不排除存在涉嫌濫用職權的嫌疑。
目前,該案已經遞交到臨沂市蘭山區法院,并已經通過立案審核。
不過,由于心里一直記掛著這件事,也一直為那450000的數字擔憂,黃女士這段時間根本無心經營,店里的生意受到了很大影響,每況愈下。
其實不管是售賣野生動物,還是食品安全,亦或是整治缺斤少兩等市場監管行為,對于廣大消費者來說,都樂見相關部門能有雷厲風行的辦事效率。
然而,若是如黃女士所說,她店里的食材來源都沒問題,那僅憑一個視頻就開出45萬的罰單,這樣管理是不是也太兒戲了?
當然,現在所有的信息都是黃女士單方面的描述。她到底有沒有違法?市監局的處罰到底合不合理?我們也期待法院能給出一個清晰合理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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