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7月7日凌晨1時,家住云南省昭通市鎮(zhèn)雄縣潑機鎮(zhèn)李官營辦事處萬家院子社的宋大爺因為勞累了一天所以睡的正香,忽然他被一陣響動驚醒,好像是有人翻墻跳進了院子。宋大爺忙下床準備開門查看時,屋門被猛地推開了,3個蒙面男子闖了進來。
宋大爺還沒來得及呼救,一把冰涼的匕首已逼住了他的咽喉,使他動彈不得。已被驚醒的宋大爺的孫女宋小倩和孫媳胡志華也被嚇得不敢作聲。
3個蒙面劫匪用繩子把宋大爺、宋小倩和胡志華捆了起來,宋大爺看見,持匕首的歹徒右上眼皮有顆黑痣,那歹徒操著鎮(zhèn)雄縣城的口音對宋某吼道:“你兒子差我們一萬多元,快把錢交出來。”
宋大爺哆嗦著說沒錢,持刀歹徒朝另兩個歹徒揮揮手,3個歹徒便分頭到各個房間搜尋財物。
宋家被翻得一片狼藉。然而歹徒們卻只搜到81元現金、放音機、音箱和調壓器。
大失所望的持刀歹徒惱怒地再次威逼宋小倩和胡志華交出財物。見宋小倩略有姿色,持刀歹徒淫心頓起,當著胡志華的面強奸了宋小倩。
歹徒們抱著搶劫的財物準備離去時,持刀歹徒又惡狠狠地對宋大爺說:“給我們準備好5000元,20天內我們從縣城下來取。”
歹徒們竄出宋家才跑不遠,前面突然有一道刺眼的亮光朝他們照射過來,歹徒們不禁驚惶失措。后來才知,原來是萬家院子社的村民魯丕祥正巧出門請醫(yī)生看病,看見前面有幾條黑影晃動便用電筒照看。歹徒們看見只有魯丕祥一人,就一擁而上將他打倒在地,然后趁著夜色倉惶逃走了。
當日上午,潑機派出所接到了宋大爺的報案。派出所馬上報告縣公安局,同時派出民警保護現場。
縣公安局立即派出得力刑偵民警趕往潑機鎮(zhèn)。在宋某家,民警們勘驗了現場,但除發(fā)現歹徒用來捆人的繩索和歹徒失落的一只普通手表外,沒有發(fā)現其它有價值的線索。
通過對宋大爺一家和魯丕祥的詳細詢問,民警們分析得出以下三點:
其一、歹徒熟悉現場環(huán)境,蒙面和打倒魯丕祥,說明他們怕被人認出,本地人作案的可能性較大。
其二、從作案手段較為老練、有意留下縣城口音等情況看,說明歹徒可能有前科;
第三、從歹徒留中分頭、穿西裝、夾克等情況看,歹徒可能才從外地回來不久。
根據上述分析,民警們心里有了底,把偵查大網撒向了潑機鎮(zhèn)。受害人說持刀歹徒右上眼皮有一黑痣,更使排查范圍大大縮小。
很快就有村民反映本鎮(zhèn)瓜娃辦事處大水井社的吳道松前不久才從昆明回來,其右上眼皮有顆黑痣,而且宋家被搶的第二天吳道松就去向不明。
偵查視線集中到了吳道松身上。
經查實,吳道松曾于1991年因盜竊被勞動教養(yǎng)二年,1995年又因盜竊罪被昆明市官渡區(qū)法院判刑四年,1998年3月16日才刑滿釋放回家,是個屢教不改的慣犯;最近,吳道松與潑機鎮(zhèn)平天辦事處大轉拐社的郎啟雄和張孟恒關系密切。案發(fā)當晚,有人看見吳道松與郎啟雄、張孟恒在一起。
于是吳、郎、張3人被列為重點嫌疑人。
7月13日,民警們到吳道松家搜查,從吳家的包谷地中找到了宋某家被搶走的放音機、音箱和調壓器,吳道松的弟弟吳道英承認這些贓物是吳道松、郎啟雄、張孟恒3人拿來的。
縣公安局領導當即決定拘捕吳道松、張孟恒和郎啟雄。
7月28日,張孟恒在家中束手就擒,而吳道松、郎啟雄早已出逃。
經審訊,張孟恒交代了7月6日晚,吳道松邀約自己和郎啟雄一起蒙面搶劫宋某家和吳道松強奸宋某某的犯罪事實,還交代了他們曾邀約同村的曾某某一起作案,但曾某某因懼怕受法律懲處而在半路上借故溜走。此情況很快得到曾某某的證實。
追捕吳道松、郎啟雄的大網迅速撒開。
11月下旬,郎啟雄在鎮(zhèn)雄落入法網,然而主犯吳道松依然杳無蹤跡。
12月18日,吳道松終于在數百里之外的宣威市板橋鎮(zhèn)歌樂辦事處的雞街露出了蹤跡。
這天下午,一個神色慌張的年輕人走進雞街鎮(zhèn)公路邊的一家餐館,吆喝老板娘丁春瓊為其炒幾個菜。這個年輕人就是負案在逃的吳道松。在鎮(zhèn)雄作案后四處逃竄的吳道松現已身無分文,見餐館內僅有丁春瓊一人,又生歹念。他悄悄溜進廚房,抓起案桌上的菜刀,朝正在炒菜的丁春瓊頭部、肩部猛砍數刀,丁春瓊頓時倒在血泊中。
吳持刀威逼在地上呻吟的丁春瓊交出錢財。丁春瓊吃力地掏出一串抽屜鑰匙和一塊西鐵城手表,吳道松迫不及待地抓過鑰匙和手表就去開抽屜,丁春瓊趁機掙扎著從地上慢慢爬起,拖著受重傷的身體拼命向門外跑去,一出餐館大門便大聲呼救:“殺人啦!救命??!”
呼救聲驚動了在餐館附近家中休息的馬獻東、馬顯平兄弟二人,兄弟倆馬上抓起板鋤跑到餐館,看到了血淋淋的丁春瓊,也看到餐館內有一人從側門倉惶逃出,兄弟倆拔腿就追,只見吳道松往屋后山坡上的鐵道跑去。鐵道上正巧有一運貨列車緩緩通過,吳道松猶如看到救星般拼命想爬上列車,但爬了幾次都上不去。這時已追到身后的馬顯平舉起板鋤就朝吳背上挖去,吳道松慘叫一聲后又要掉頭逃竄,被馬獻東一把扭住。
馬獻東兄弟倆制服了吳道松,并將其扭送派出所。
宣威警方迅速對吳進行審訊。狡猾的吳道松唯恐在鎮(zhèn)雄的罪行敗露,謊稱自己是昭通威信人,名叫吳偉。
宣威警方將“吳偉”的照片等資料發(fā)往威信縣核實,威信警方立即認出這個自稱是“吳偉”的人就是負案在逃的吳道松。
鎮(zhèn)雄警方聞訊后,馬上派出民警到宣威將潛逃近半年的吳道松押回鎮(zhèn)雄審訊。
1999年7月13日,昭通地區(qū)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搶劫罪、強奸罪判處吳道松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搶劫罪分別判處郎啟雄和張孟恒有期徒刑15年和13年;吳道松的弟弟吳道英轉移窩藏贓物的行為構成轉移贓物罪,亦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本案是一起極其惡劣的共同搶劫犯罪?!缎谭ā返诙鍡l規(guī)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在本案中,吳道松與張孟恒、郎啟雄有共同的搶劫故意,共同的搶劫行為,故構成共同搶劫罪。在實施搶劫行為的過程中,吳道松又單獨實施了強奸行為,故單獨構成強奸罪。
人民法院根據情節(jié)輕重、主觀惡意程度分別判處郎啟雄和張孟恒有期徒刑十五年和十三年。至于吳道松,其刑罰應按搶劫罪、強奸罪數罪并罰,故判處死刑,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其次,《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之規(guī)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贓物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或者代為銷售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惫逝刑巺堑烙⒂衅谕叫桃荒?。
宋大爺及其家人忍受了一年的恐懼和屈辱后,終于在這一天得到了解脫,全家人可以揚眉吐氣地上街了。
(因可理解原因,文中受害人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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