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人民政府
2025年第37批次征收土地
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的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圍
擬征收永春鎮長春堡村部分集體土地,具體征收范圍是:東至前進大街,南至長春堡村集體土地,西至長春堡村集體土地,北至長春堡村集體土地(具體界線以實際勘測定界圖為準)。
二、征收土地現狀地類和面積
擬征收面積6.8394公頃,其中農用地6.8158公頃(耕地0.9697公頃、林地0.0754公頃、草地0.6994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5.0713公頃),建設用地0.0236公頃(住宅用地0.0236公頃)。
三、征收土地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出于公共利益需要,屬于由政府組織實施的市政公用建設。
四、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按照長春市人民政府公布實施的《長春市人民政府關于統一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長府發〔2024〕8號)執行。
單位:公頃、萬元
地 類
面 積
區片綜合地價
土地補償費
安置補助費
合 計
農用地
65
建設用地
65
合計
五、房屋等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
房屋等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種類、數量以征收實施部門踏查數據為準,補償標準和支付方式按照《朝陽區永春鎮新凱河水系綜合治理項目土地及房屋等附著物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等文件執行。
六、安置對象、方式和社會保障
永春鎮長春堡村按照征地補償標準為被征地村民發放相關補助費,對符合社保條件的村民進行社會保障安置。
七、辦理補償登記的方式和期限
被征地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應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到屬地政府征收管理辦公室辦理征收補償登記(村民委員會協助),規定期限內未辦理登記的,其補償內容以有關部門的調查結果為準。
八、異議反饋渠道
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內容有不同意見的,請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內,向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
九、組織聽證
被征收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超過總人數一半以上認定該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要求舉行聽證會的,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政府應當按照規定組織聽證。
特此公告。
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0日
長春市人民政府
2025年第55批次征收土地
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的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圍
擬征收永春鎮柳家村部分集體土地,具體征收范圍是:東至伊通河,南至柳家村集體土地,西至撫長高速,北至柳家村集體土地。(具體界線以實際勘測定界圖為準)。
二、征收土地現狀地類和面積
擬征收面積5.8427公頃,其中農用地5.8427公頃(耕地5.0727公頃、交通運輸用地0.1521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0.6179公頃)。
三、征收土地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出于公共利益需要,屬于由政府組織實施的市政公用建設。
四、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按照長春市人民政府公布實施的《長春市人民政府關于統一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長府發〔2024〕8號)執行。
單位:公頃、萬元
地 類
面 積
區片綜合地價
土地補償費
安置補助費
合 計
農用地
65
合計
五、房屋等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
房屋等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種類、數量以征收實施部門踏查數據為準,補償標準和支付方式按照《朝陽區永春鎮百里伊通河綜合治理一期項目土地及房屋等附著物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等文件執行。
六、安置對象、方式和社會保障
永春鎮柳家村按照征地補償標準為被征地村民發放相關補助費,對符合社保條件的村民進行社會保障安置。
七、辦理補償登記的方式和期限
被征地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應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到屬地政府征收管理辦公室辦理征收補償登記(村民委員會協助),規定期限內未辦理登記的,其補償內容以有關部門的調查結果為準。
八、異議反饋渠道
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內容有不同意見的,請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內,向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
九、組織聽證
被征收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超過總人數一半以上認定該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要求舉行聽證會的,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政府應當按照規定組織聽證。
特此公告。
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0日
來源: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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