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6 月 20 日傍晚 5 時 50 分許,陜西省某路段的監控畫面記錄下一段異常行車軌跡 —— 一輛白色轎車在主干道與輔路間反復變道,最終停在一處偏僻的橋下。一小時后,110 指揮中心接到報警電話,電話那頭的男子聲音含糊,稱 "女友在車上沒氣了"。警方趕到時,車后座的 31 歲女護士董某某已無生命體征,頸部有一道深可見骨的傷口,而報警人正是她的同居男友師某某。
他們認識也很玄乎,董某某與師某某的交集始于 2020 年深秋的一次家庭聚餐。當時,董家親戚本想將董某某介紹給師某某的朋友,兩人見面后并無太多交流,董某某沒有看上。反倒是陪同朋友赴約的師某某,席間頻頻向董某某遞菜、搭話,散席時還主動要了她的聯系方式。此后三個月,師某某每天早晚接送董某某上下班,風雨無阻,還時常送來親手做的飯菜。董某某的同事回憶:"他那時看著特別老實,每次來都站在護士站外面等,從不喧嘩。"2021 年春節后,兩人確定戀愛關系,師某某搬進了董某某租住的兩居室。事實上,師某早就結婚了,并且同妻子先后有了兩個兒子,但他對董文卉卻隱瞞了自己已婚已育的事實。
同居初期的生活看似平靜。董某某在市中心醫院擔任兒科護士,工作忙碌卻規律;師某某自稱做建材生意,時間相對自由,負責打理家務。直到 2023 年夏天,董某某的妹妹在一次視頻通話中發現,姐姐手腕上有一圈淡紫色的淤青。"姐,你這咋弄的?" 面對妹妹的追問,董某某只說是 "搬東西時不小心撞的"。但掛斷電話后,她在日記本上寫下:"2023 年 7 月 15 日,他因為我晚回家十分鐘,把我按在墻上,手勁大得像要捏碎我的骨頭。"
2024 年 3 月 12 日凌晨,董某某突然敲響父親董先生的家門,進門時渾身發抖,脖子上有明顯的紅痕,手腕處的皮膚已被指甲掐破滲血。"爸,他要掐死我。" 她哭著說,前一晚因拒絕師某某提出的 "向同事借錢給他周轉" 的要求,兩人發生爭執,師某某先是摔碎了客廳的花瓶,接著撲過來掐住她的脖子,直到她失去意識前拼命掙扎才松了手。董先生當即帶女兒去派出所報案,做筆錄時,董某某展示了手機里存的照片:臥室的實木衣柜門上,有三道清晰的刀砍痕跡;客廳的玻璃茶幾被砸得粉碎;她的護士服上還沾著褐色的污漬,"是他用煙頭燙我時,我躲不開蹭上的"。但因缺乏直接視頻證據,警方最終按 "家庭糾紛" 調解處理,對師某某進行了口頭警告。
3 月 13 日,董先生請鎖匠換掉女兒家的門鎖,并讓她暫時搬回自己家住。但三天后的深夜,師某某撬開窗戶進入房間,躺在董某某的床上等她回來。據董某某日記記載:"他說要是敢分手,就去醫院鬧,讓我丟工作,還要去我老家找爸媽的麻煩。"4 月中旬,董某某偷偷在臥室安裝了一個微型攝像頭,錄下了兩段視頻:一段是師某某用鐵凳砸向電視柜,屏幕瞬間炸裂;另一段是他把她的工資卡摔在地上,吼叫著 "你的錢就是我的錢"。
5 月 20 日,董先生去女兒家送生活用品,撞見師某某正在屋內。兩人發生激烈爭吵,師某某情緒激動時喊道:"我打她怎么了?她吃我的住我的!" 爭執中,師某某突然掀翻餐桌,盤子碎了一地,其中一塊碎片濺到董先生的小腿上,劃出一道血口。這次沖突后,董某某向醫院申請了調休,打算徹底搬離,但師某某每天都在醫院門口堵她,"他說要是敢走,就抱著我一起從樓上跳下去"。
6 月 20 日當天,董某某像往常一樣 7 點到崗,上午參與了三臺兒科手術的護理工作,午休時還和同事約好周末去買新衣服。下午 4 點下班前,她去醫院附近的銀行 ATM 機存了 3000 元,這是她打算給父母換冰箱的錢。據銀行監控顯示,她存錢時嘴角帶著笑意,還對著屏幕整理了一下護士帽。
傍晚 5 點 10 分,董某某走出醫院大門,師某某已等在路邊。兩人上車后沿濱河路行駛,途中發生爭執。據師某某后來向警方供述,爭吵的起因是董某某提出 "冷靜一段時間",并說已經找好新的住處。"她打開車門想跳車,我就伸手去拉,然后......" 他供述稱,當時順手摸到了副駕駛儲物格里的折疊刀 —— 這把刀是師某某前幾天剛買的,說是 "用來防身"。
行車記錄儀顯示,17 時 35 分,車輛突然劇烈晃動,隨后偏離正常路線。18 時 12 分,車子停在城郊的橋洞下,期間沒有任何停車呼救的跡象。18 時 50 分,師某某撥打了報警電話。急救人員趕到時,董某某的頸動脈已完全斷裂,車內的紙巾和坐墊上滿是噴濺狀血跡。
案發后,董先生在女兒的床頭柜抽屜里找到了那本帶鎖的日記和微型攝像頭的內存卡。日記最后一頁寫于 6 月 19 日:"明天要去存錢,離目標又近一步。再難也要挺過去,總會好起來的。" 內存卡里的最后一段視頻,是 6 月 20 日清晨,董某某對著鏡頭給自己打氣:"新的一天,加油!"
7 月 10 日,警方將補充偵查后的案卷移交檢察院,其中包含師某某的供述視頻、行車記錄儀數據、董某某的日記原件及傷情鑒定報告。報告顯示,董某某身上除致命傷外,還有多處陳舊性傷痕,其中左手臂的煙頭燙傷痕跡呈圓形,與師某某供述中 "用煙頭燙過她" 的細節吻合。
目前,師某某被羈押在看守所,案件已進入審查起訴階段。董先生整理女兒遺物時,發現她的手機備忘錄里存著一份租房合同,簽約日期是 6 月 21 日,也就是她遇害的第二天。
這起案件令人痛心,也給廣大女性敲響警鐘。戀愛中,一定要保持清醒,學會識人辨人,一旦發現對方有暴力傾向、品行不端,要及時止損,不要陷入無盡的忍受與內耗中。同時,面對戀愛暴力,相關部門和社會也應給予更多關注與支持,從法律層面到心理援助,構建更完善的保護機制。希望師某某能得到法律嚴懲,也希望董某某能在天堂安息,更希望類似的悲劇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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