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詳情
2025年5月1日,歐陽某某牽引寵物狗途經胡某某經營的店門口時,遭到胡某某散養的黃狗咬傷,歐陽某某因此產生醫療費等多項損失。歐陽某某求償未果,向荔城法院提起訴訟。
調解經過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第一時間與胡某某取得聯系以了解具體情況。然而,胡某某態度堅決,明確表示不會對歐陽某某進行賠付,胡某某聲稱:“她竟然還敢起訴我?她家小孩經過我家店鋪門口,肯定是小狗之間玩耍,誤傷到小孩了,這跟我有什么關系……”,調解一度陷入僵局。
承辦法官并未放棄調解,多次與雙方溝通,在聯系到歐陽某某的監護人后,其監護人表示,由于胡某某拒絕賠償,她才無奈尋求法院幫助。
為了緩和雙方矛盾,承辦法官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分別與雙方當事人進行溝通,并促使雙方冷靜下來。針對本案的特點,承辦法官結合日常生活經驗,通過耐心釋法明理,引導雙方理性溝通,并從法律和情理的角度進行分析和說理,耐心地做雙方當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終胡某某認識到自己沒有盡到看好自家寵物的義務,而歐陽某某也表示愿意調解,在充分尊重雙方當事人意見的基礎上,法官引導雙方當事人達成了調解協議,雙方確認了在胡某某向歐陽某某賠償2000元后,歐陽某某不再追究胡某某的其他責任,雙方就此握手言和。
法官說法
本案系飼養動物損害責任糾紛案件,從法律角度來看,飼養動物損害責任糾紛案件審理的核心在于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的責任認定。在養寵日益普遍的當下,飼養寵物成為了一種個人愛好和生活方式,但寵物主人必須時刻牢記自己的法律責任和社會義務。在享受寵物帶來的快樂和陪伴時,寵物主人應合法合規飼養寵物,注重加強對飼養動物的管控力度,避免意外發生。
法官提醒
城市是我們共同居住生活的地方,飼養動物要遵守有關的法律法規,自覺履行相應的義務,比如辦理登記證和年檢手續、進行狂犬病免疫接種、遛寵物時應當拴牽引繩并注意避讓他人、不得影響他人休息等。
廣大寵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一定要依法、科學、文明飼養,對自己的愛寵務必盡到看護、管理責任,遛寵物時一定要拴好牽引繩,既保障他人安全,也為自己避免糾紛。
來源:荔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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