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前方高能!文中包含“蟑螂”“螳螂”等異寵類圖片,可能會引起不適!
浙江的清晨,楊某推開家門時瞳孔猛然收縮——一只近十厘米長的深褐色昆蟲正趴在門框上,六條帶刺的長腿微微顫動。
在江南潮濕的空氣中,這只油亮碩大的生物觸發了楊某骨子里的“殺蟲本能”。
他反手掏出殺蟲劑,白色霧狀藥劑如利箭般射向目標,看著“蟑螂”在化學云霧中翻滾掙扎,楊某滿意地跺跺腳,仿佛為整棟樓除去了心腹大患。
半小時后,鄰居小孟的拳頭把鐵門砸得砰砰作響,當看到門廊上那只被毒液浸透的蟲尸時,這個文質彬彬的年輕人瞬間漲紅了臉:“這是我的魔花螳螂!非洲進口的種蟲!”
調解室里,民警望著證物袋里色彩斑斕的蟲尸也犯了難,小孟的手機相冊里,魔花螳螂展開翡翠色前翅的照片美得驚心,標價簽上赫然寫著“1280元”。
而楊某拍著桌子喊冤:“誰會把上千塊的蟲子放塑料盒養?它爬出來時活脫脫就是只變異蟑螂!”
這場價值400元的誤會,揭開了異寵文化的認知裂痕。
在爬寵愛好者聚集的論壇里,魔花螳螂(Pseudocreobotra wahlbergii)被奉為“移動的寶石”,它們展開翅膀時呈現絢麗的眼斑圖案,成年體長可達13厘米。
這種來自非洲的螳螂在國內爬寵市場能賣到上千元,幼蟲便需百元起步。
小孟的飼養盒里還保留著恒溫設備與果蠅飼料,儼然微型生態艙,而在普通人的昆蟲圖鑒里,所有多足節肢動物幾乎都可歸類為“害蟲”。
浙江大學昆蟲研究所2022年的街訪顯示,73%的市民無法區分蟑螂與螳螂,見到大型昆蟲第一反應仍是撲殺。
當民警拿著螳螂標本走訪小區時,十個居民里有九個脫口而出:“好大的蟑螂!”
調解陷入僵局時,關鍵證據浮出水面,監控顯示,事發前兩小時,小孟陽臺的飼養盒蓋子斜開著,這只價值不菲的螳螂,正是從這道縫隙開啟了死亡之旅。
“異寵飼養者首先要做好防逃措施。”杭州異寵醫院院長指出,“魔花螳螂前臂帶有銳刺,若爬到兒童身邊可能引發恐慌攻擊。”
他的診室每年收治二十余起異寵傷人案例,多數因寵物逃逸導致。
法律的天平在此案中微妙傾斜,《民法典》第1184條規定,侵害他人財產的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計算,但螳螂究竟是“財產”還是“害蟲”?
調解民警老張撓著頭說:“要是按寵物價格賠,一千多塊確實有點夸張;要說不賠,人家確有財產損失。”
這場調解持續四小時,小孟出示購買記錄和血統證書時,楊某盯著單據上“1280元”的數字直冒冷汗。
最終在民警建議下,雙方各退一步:楊某賠付400元,小孟簽署免責聲明,接過四張百元鈔票時,小孟打開隨身鐵盒,將螳螂尸體輕輕放了進去。
更深的矛盾卻在社區蔓延。物業辦公室擠滿投訴的居民:“今天跑出來的是螳螂,明天要是毒蜘蛛呢?”“孩子在樓道玩,突然躥出條蜥蜴誰負責?”
我國現行《動物防疫法》尚未將昆蟲類寵物納入管理范圍!!
浙江農林大學法律系教授吳帆指出:“隨著異寵市場擴大,亟需建立飼養登記制度。好比養狗要牽繩,養毒蟲就該有防逃裝置強制標準。”
這場價值400元的誤會,最終在小區公告欄貼出雙贏告示:左側是放大的魔花螳螂寫真,標注“貴重寵物勿觸碰”;右側是美洲大蠊示意圖,打上鮮紅叉號。
而在小孟新買的飼養箱上,多了兩把密碼鎖。
當楊某再次在樓道遇見小孟時,兩人望著對方手里的殺蟲劑和昆蟲飼養盒,突然笑出聲來。
和解金收據被楊某壓在茶幾玻璃下,旁邊是張便簽:“見蟲勿急拍,先問誰家孩”。
異寵文化撞擊傳統認知的硝煙里,這或許是最昂貴的殺蟲劑,也是最便宜的社會課——畢竟下次開殺蟲劑罐前,誰都會想想那四百元能買多少罐殺蟲泡沫。
而真正的警示或許在于:當我們的住宅樓變成全球生物的展館時,該用怎樣的法則守護這脆弱的共生?(考慮到大家的觀感,某些圖片用漫畫展示,請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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