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來臨,違法學科類校外培訓有抬頭之勢,臨潼區教育局聯合文旅、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加大查處力度,嚴查嚴處違法學科類校外培訓。現將近期臨潼區發現的違法違規校外培訓行為查處情況通報如下:
案例一
西安市臨潼區某某少兒托輔部(個體工商戶),負責人:孫某某,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610115MA******3G,在臨潼區桃苑北路驪苑梧桐官邸1—3—205號,違法開展面向小學生學科類培訓,臨潼區聯合行動組現場約談機構負責人,責令立即停止違法培訓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及《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相關規定,臨潼區教育局決定對其立案調查。
案例二
陜西某某托管服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610115MA******47,在臨潼區實驗小學西隔壁50米,違法開展面向小學生學科類培訓,臨潼區聯合行動組現場約談機構負責人,責令立即停止違法培訓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及《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相關規定,臨潼區教育局決定對該公司立案調查。
案例三
無證無照機構,負責人:張某某,身份證號碼:6101231963******60,在臨潼區鐵爐街道柳家村某院內,違法開展面向小學生學科類培訓,臨潼區教育局執法人員現場約談機構負責人,責令立即停止違法培訓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及《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相關規定,臨潼區教育局決定對其立案調查。
案例四
無證無照機構,經營者:張某某,身份證號碼6204031994******18,在臨潼區芷陽新苑東大門處違法開展面向中小學生的學科類培訓活動,臨潼區教育局執法人員現場約談機構經營者,責令立即停止違法培訓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及《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相關規定,臨潼區教育局決定對其立案調查。
來源:區教育局
編 輯:琳 琳
責 編:程 方
審 核:柯于意 張 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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