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為切實做好2025年延安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宣傳和考生志愿填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志愿填報
(一)招生范圍
1.地處設區市城區的省級示范普通高中主要在所在區或若干城區內招生(市屬學校:延安中學、延安市實驗中學主要面向寶塔區、安塞區招生;寶塔區屬學校:延安市新區高級中學主要面向寶塔區招生),并按政策要求繼續壓減市內跨區域招生計劃。
延安中學、延安市實驗中學、延安市新區高級中學分別設置“全市統招”和“縣(市、區)統招”兩個招生代碼(可在延安市考試招生管理系統考生登錄頁面查閱)。
延安中學、延安市實驗中學、延安市新區高級中學的“全市統招”面向市內主要招生范圍外的縣(市、區)招生,實行全市統招計劃分配到縣(市、區)招生。
延安中學、延安市實驗中學“縣(市、區)統招”面向寶塔區、安塞區招生;延安市新區高級中學“縣(市、區)統招”面向寶塔區招生。
2.其他縣(市、區)公辦和民辦普通高中均在本縣(市、區)域范圍內招生,只設置“縣(市、區)統招”招生代碼。
(二)志愿類型
普通高中志愿分為特長生志愿、全市統招志愿、定向志愿、縣(市、區)統招志愿。
特長生志愿。只能填報具備特長生招生資格且參加該校專業測試合格的普通高中。特長生志愿未被錄取的考生不影響其他志愿錄取。
全市統招志愿。延安中學、延安市實驗中學、延安市新區高級中學主要招生范圍外的縣(市、區)考生根據3所學校下達本縣(市、區)的招生計劃,填報1至3所全市統招志愿學校。全市統招志愿未被錄取的考生不影響定向和縣(市、區)統招志愿錄取。
定向志愿。具備定向生資格的考生可填報1所定向志愿學校,須和縣(市、區)統招A志愿學校相同。定向志愿未被錄取的考生不影響縣(市、區)統招志愿錄取。
縣(市、區)統招志愿。考生可填報1至6所縣(市、區)統招志愿學校。
(三)填報流程
1.根據延安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優化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和普通高中錄取有關工作的通知》(延市教基二〔2025〕4號)和《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延市教基二〔2025〕14號)精神,“考生須在報名考試地縣(市、區)參與普通高中錄取。填報普通高中志愿時,不再進行戶籍地或學籍地選擇”。
2.考生應登錄延安市考試招生管理系統(https://124.116.27.122:8082/),查閱《延安市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計劃下達表》《2025年延安中學、延安市實驗中學、延安市新區高級中學全市統招計劃分配表》《2025年延安中學、延安市實驗中學定向招生計劃分配表》,根據普通高中招生范圍、招生計劃、辦學性質及本人成績填報志愿。民辦學校收費標準請咨詢所屬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請慎重填報。
3.志愿須由考生本人填報,不得由他人代替。因考生本人泄露密碼或由他人代報志愿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擾、誘導考生填報志愿。
4.考生只能通過電腦終端填報志愿,請勿使用手機或平板電腦等移動終端填報(系統不兼容手機、平板電腦等其他終端)。
5.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延安市考試招生管理系統(https://124.116.27.122:8082/)填報志愿。
①輸入考籍號和自己設定的密碼進入系統;
②認真閱讀《考生志愿填報須知》,點擊“我同意”確認,即表示考生清楚招生規則,如因招生政策不清楚、操作不規范而誤填志愿或出現其他問題,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③按照志愿填報頁面上的內容和要求,填寫志愿信息;
④志愿填寫完畢,點擊“提交”保存。若發現填寫有誤,可再次修改;
⑤考生志愿填報完成后,需要點擊“確認提交”,并輸入身份證號再次點擊“確定”后,志愿生效,任何人將不能再修改考生志愿信息。如考生未完成確認提交程序,系統視為無效志愿,無法參與普通高中錄取。
二、普通高中錄取
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綜合評價、關注特長;底線控制、錄滿為止”的原則,依據普通高中招生范圍、招生計劃、考生志愿和考生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考生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實行特長生、全市統招生提前錄取,定向生、縣(市、區)統招生同步錄取。(一)特長生錄取。市考試管理中心依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達到報考學校所在縣(市、區)特長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且專業測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名單、普通高中特長生各專業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按照綜合成績(折算辦法由招生學校公布)由高到低依次錄取,錄滿為止。未填報特長生志愿的考生,一律不得作為特長生錄取。
(二)全市統招生錄取。根據延安中學、延安市實驗中學、延安市新區高級中學全市統招計劃、考生志愿和考生成績,實行平行志愿錄取。
(三)定向生錄取。對具備定向生資格和達到縣(市、區)統招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其所在初中生源學校填報同類志愿的考生成績和定向招生計劃,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四)縣(市、區)統招生錄取。根據普通高中縣(市、區)統招計劃、考生志愿和考生成績,實行平行志愿錄取。
三、錄取報到與學籍管理
錄取結束后,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登錄延安市考試招生管理系統(https://124.116.27.122:8084/)下載打印《錄取通知書》和《錄取卡》并發給各錄取學校。各普通高中須將加蓋公章的《錄取通知書》發放給學生,并組織學生持《錄取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報到注冊。經錄取學校、縣級和市級教育行政部門逐級核實通過后,在學籍系統完成普通高中學籍接續。
無故逾期未報到注冊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不予注冊普通高中學籍,其他普通高中不得錄取該生。因故不能如期辦理入學注冊手續的,須由監護人在規定的辦理入學注冊手續時間內向學校申請延期辦理,經學校同意、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可保留其入學資格。延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兩周,不辦理延期手續或延期期滿仍未辦理入學注冊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經核實,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入學資格并注銷其普通高中學籍:弄虛作假、冒名頂替;高中階段在籍;高中階段已畢業、結業(肄業);屬于學校違規招生取得學籍。
延安市教育局
2025年7月15日
網編: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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