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個月的LABUBU有多火,大家應該都看到了。
記得在上個月,我公司的一個妹子在書包上掛了個LABUBU的小掛件,早晨她一進公司,立馬就成為了全公司年輕人討論的焦點。
在社媒上,大家也都看到了足球巨星貝克漢姆分享了自己收到女兒LABUBU掛件小禮物的動態,還有一系列的歐美明星大咖,不斷在社媒上給LABUBU的勢頭“添油加醋”。
這個LABUBU,它就長下面這樣:
一般情況下,當一種商品過于火爆的時候,總會有人想從中分一杯羹,昨天我就遇到了這么一位賣家。
這位賣家在微信上咨詢我一個問題,他說既然現在LABUBU這么火爆,剛好自己有工廠方面的資源,可以私模生產任何形象的IP玩偶,他自己想在LABUBU身上做做文章,不知可否?
接著他又陳述了自己的詳細思路,先去花錢買幾個店鋪,然后用海外倉自發貨的方式,在亞馬遜等跨境平臺去銷售,然后用Tiktok等社媒進行引流,賺一波快錢就走。
其實他描述的這種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的紅線。
我沒有具體回復他什么,只是把前幾天看到的一則案例發給了他。
這是上海市長寧區檢察院前段時間公布的一起案例,85后的跨境夫妻趙某、毛某,因在跨境平臺銷售假冒潘多拉的飾品,銷售金額超過1300萬,最后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七個月和一年八個月。
這對來自上海的85后跨境夫妻,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中了解到潘多拉飾品在國外的火爆,剛好他們自己也有一些生產飾品的工廠資源,于是在巨大的利益誘惑下,開始了在跨境平臺銷售假冒潘多拉飾品的生意。
他們在工廠采購的飾品價值不過十幾塊錢人民幣,經過一系列的包裝+潘多拉的商標加持后,轉手在跨境平臺以十幾倍的價格進行銷售,趙某、毛某還專門注冊了9家跨境店鋪用于這些仿冒產品的銷售。
因為價格的優勢巨大,再加上良好的引流,趙某、毛某假冒的潘多拉飾品上線后的銷售形式一片大好,而且為了堵住海外消費者的嘴,他倆還給產品設置了“只退款不退貨”的模式,這樣一來,有意見的客戶就可以拿到退款并留下產品,很多買家雖然發現了產品的貓膩,但在拿到全額退款后也都默認接受了。
就這樣,兩個人在錯誤的路上越走越遠,到被品牌方舉報為止,二人已經累計銷售了超過1300萬元的假冒潘多拉飾品。
而隨著警方的出現,這對85后夫妻趙某與毛某的跨境電商“暴富夢”也最終迎來了破滅。
在判決中,法院認定趙某系主犯,毛某系從犯,二人在退出部分違法所得的情況下,法院依法判處趙某有期徒刑三年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判處毛某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從趙某與毛某這兩位跨境賣家的最終結局來看,還是應了那句話:
富貴險中求,也在險種丟。
求時十之一,丟時十之九。
只有合法合規的運營,你的跨境之路才會走的更長遠!也更安全!
全文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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