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老婆刷到這么一條新聞,每個字都認識,怎么連在一起就看不懂了呢?于是我決定給她通俗解釋一下這個14000億的逆回購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我們假設A手里有錢,B手里有東西,它倆等價交換,這個對A來說就叫“購買”的“購”,這個都能理解,對吧?
但如果是B和A約定,我先把東西賣給你,過一段時間,我再把東西買回來,這整套動作對B來說就叫回購。因為東西一開始就是B的,它只是賣出去又購回來。
那為什么要回購呢?
因為B手頭需要用現金,回購可以讓B臨時得到一筆現金。而B回購的時候,通常會額外支付一點利息給A作為回報。這樣A既獲得了利息,又幫助了別人,這就是雙贏。
現在你已經知道了什么是回購,那什么是逆回購呢?其實還是同一件事兒,只不過站在B的角度叫回購,而站在A的角度就正好反過來,所以就叫逆回購。
總之你只要知道,回購的一方就是臨時需要用錢的那一方,而逆回購的那一方就是手上有錢,把錢放出來幫助對方,順便自己獲得一些利息收益的一方。
現在你已經知道了什么是逆回購,所以央行開展逆回購,就是商業銀行手頭需要用現金。于是,央行就跟商業銀行約定,先買他們手上的資產,主要是債券,把現金給商業銀行臨時用一段時間。等約定的時間到了,商業銀行就會按照約定把債券再買回去,并且支付當初約定的利息。
那為什么商業銀行手頭會需要現金呢?銀行不應該是有很多的錢嗎?通常情況下,銀行是不缺錢的,因為有人在存錢,有人在取錢,進進出出會有一個動態的平衡。
但是有一些特殊的時候,取錢的會比存錢的多很多。比如春節啊或者五一長假的時候,大家都會取錢出來買東西消費。還有像最近7月15日前后,全國的企業都在做第二季度的報稅,都在把錢取出來交稅。這個時候啊,有些商業銀行可能就會有一點點的壓力。因為他們手頭的一部分現金可能買成了國債之類的。
所以央行就會根據實際的情況來做一些逆回購,來確保商業銀行手頭有足夠多的現金。這逆回購的周期短的話就一兩個禮拜,長的話也可能有幾個月。
現在你已經知道了央行為什么要逆回購,那什么是買斷式呢?還是回到剛才,A手里有錢,B手里有東西。
如果他倆約定B先把東西抵押在A這里得到現金,等過幾天再買回來,這個就叫抵押式。而如果他倆是約定,B直接把東西先賣給A,得到現金,等過幾天再買回來,這個就叫買斷式,一個是抵,一個是直接買賣。
這兩種方式在功能作用上其實沒有太大的差別,但是在會計記賬和法律方面有本質的不同,這個咱們就不細糾了。
那這個固定數量、利率招標、多重價位又是什么意思啊?
固定數量就是說,央行這次放14000億來做逆回購,就放這么多,放完為止。
利率招標的意思就是說,商業銀行在回購的時候,誰愿意出更高的利率,央行就優先把這個錢放給他,有一點點像拍賣。
多重價位就是,你愿意出多高的年利率,你就按多高的年利率來回購,但前提是優先給那些年利率出得高的。
總之逆回購就屬于是央行的常規操作。如果一定要問目的是什么?謎底其實就在謎面上,一上來就說了,是為了銀行體系的流動性充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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