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刷到一個新聞,在南寧有一個人在2019年2月份的時候把54萬元存入了工行,然后在她拿到存單之后的45分鐘,這54萬就已經被被人拿走了,還是通過銀行內部系統給拿走的。
一直到今年那個人才發現她在銀行存的錢不見了,所以說這年頭在銀行存錢也不見得就一定安全。
根據調查是工行的金融業務部總經理梁建紅在接待客戶的時候,故意引導客戶設置的密碼,還要求三方簽字之后封存存款單。
最后跟客戶說要身份核驗就拿走了客戶的身份證,這樣就既能知道客戶密碼又有客戶身份證,那這筆錢的取向就很好操作了。
為了保險這個經理還找了工行的財務時蓓假扮企業代表一起陪同客戶辦理存款手續,實際上他們偷偷把給客戶的真存單換成假的,等到客戶離開了銀行,他們就馬上用知道的密碼和身份證信息辦理取款,在把這筆錢轉入到他自己的個人賬戶中。
誰能想到銀行自己的人在這7年里面共制作了350份假的存單,卷走了2.5億元銀行其他的工作人員一直沒發現。
聽說在2018年的時候就有客戶拿著假的存單到工行取錢,取不出然后報警了。銀行系統也已經提示了工行的工作人員,但是沒有人在意。所以導致梁建紅也更加沒有顧忌的用這種手法卷錢。
在法庭審理的時候有客戶指證明明銀保監連續11次都下發了風險預警,但是都沒有在工行的管理體系上引起重視。
足以見得工行的員工行為排查根本就是沒有,不然梁建紅這么久了偷偷拿錢怎么會一直沒有人發現?
還有就是關于銀行異常支付核查系統不管用,54萬這么大一筆的存款僅僅45分鐘被轉走都沒有被攔截到,真就是悄無聲息。
還有就是這個梁是光明正大的在銀行營業廳做假存單的,監控攝像也一直開著也沒有人發現異常,說明銀行對營業廳管理是嚴重失職的。
法庭上工行面對36組客戶擺出的證據還一直強調說他們的流程是合規的,但是就是解釋不了為什么封存存單的簽字儀式竟成了他調包存單的掩護?
也解釋不了 為什么預警系統提醒了這么多次還是沒有人重視?
現在他們討論的核心問題就是這個責任誰來擔?工行呢一口咬定就是梁某的個人犯罪行為,還把部分責任歸到了客戶自己追求高息去存款,給我氣笑了。
他們自己2022年的公告中就說了有4.5%的月息,現在來說怪客戶來他們工行存錢? 而且根據工行內部文件顯示早在2018年,東葛支行就已經發現假的存單并且報警了。
在那個時候如果能重視去追查那這個犯罪鏈條就可以被斬斷。但是工行沒有一個人重視,才給了梁某更大的機會。
最后法院的刑事判決書說關于銀行是否退賠是不屬于他們能審理范圍的,判處工行的南寧分行罰款150萬,廣西區分行罰50萬,而經理梁建紅被終身禁業,但是這個處罰也不能填補老百姓2.5億元的漏洞啊!!
不過確實之前也有很多類似的訴訟。都是因為先刑后民的原則被駁回了。
法庭上周兆律師還引用了法院指導169號案例分析,說即使損失是內部犯罪引起的,銀行也有重大管理過失的責任,要承擔連帶責任。
本來就是啊,不然以后誰敢去銀行存錢?網上大家也覺得錢存在銀行,現在沒了當然是銀行負責。
難道以后租銀行的保險柜被盜了是不是也要怪租客沒看好? 都預警11次了還不處理,銀行可算是同伙了好吧!
資料來源:
1. 羊城晚報《“2.5億存款被竊取”涉案儲戶起訴銀行案今日開庭》
2. 搜狐新聞《工行2.5億存款失蹤案今日開庭》
3. 新浪新聞《“28人2.5億元存款被竊取”案后續》
4. 星島環球網《工商銀行南寧分行2.5億存款失蹤案》
5. 百家號《工行2.5億存款失蹤案今日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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