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四)輪電動車、摩托車
因其方便、快捷、經(jīng)濟,廣受市民群眾歡迎
已成為人們出行特別是農村地區(qū)群眾出行、載貨的重要交通工具
但部分二、三(四)輪電動車、摩托車駕乘人員交通法規(guī)意識和安全意識淡薄
駕乘車輛不佩戴安全頭盔、酒后駕駛、違法載人、超員上路、闖紅燈、隨意橫穿馬路等違法行為突出
交通安全隱患加劇,交通事故易發(fā)高發(fā)
殊不知
每一次交通違法,都可能是一次無法挽回的悲劇序曲
每一次僥幸出行,都是在用生命冒險!
車損人傷還擔責!三輪摩托車駕駛人無證駕駛、違法載人致事故……
2025年5月29日10時30分許,沙某某無證駕駛無號牌正三輪載貨摩托車,搭乘2人,從井研縣研城街道方向往分全街方向行駛。
當車輛行駛至井研縣純復鎮(zhèn)田家溝村8組路段時,與對向行駛由王某駕駛的川L83**6號重型半掛牽引車相撞,造成沙某某及車上搭乘的2人受傷,兩車受損的交通事故。
該起交通事故中,當事人沙某某無證駕駛尚未登記入戶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駕駛機動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shù),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當事人王某駕駛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的機動車,且在沒有中心線的道路上,機動車遇相對方向來車時未減速靠右行駛,并未與其他車輛、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
當事人沙某某、王某承擔此次事故同等責任。
在此
樂山公安交警特別提醒
騎乘二、三(四)輪電動車、摩托車
務必牢記以下“八大交通安全要點”
自覺抵制交通違法,主動消除安全隱患
讓我們攜手
用規(guī)則鋪就坦途,用責任守護平安
共同營造樂山安全、有序、暢通的道路交通環(huán)境!
圖文編輯 | 劉 冉、胡 荀
審 核 | 趙 亮
簽 發(fā) | 王東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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