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極目新聞報道了一則與醫療相關的事件,我們簡單梳理一下事件過程:安徽滁州陳先生記者反映,去年4月他母親騎電動車與一名行人發生碰撞,行人被送醫,他質疑醫院給行人做了梅毒抗體和HIV抗體測定等化驗檢查屬于過度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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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極目新聞的記者從醫院相關工作人員處了解到這些屬于給車禍外傷病人做的正常檢查和化驗,并沒有過度醫療。
而且醫院相關工作人員表示:車禍外傷病人可能因為大出血而需要輸血或手術治療,按照國家相關規定HIV、梅毒等是必須化驗檢查項目,這是對患者負責,也是對院方負責,是隔絕醫源性傳染病最重要的防火墻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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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事件看似荒謬又及其可悲。
荒謬在于事件發生于去年4月,為何沒有當場提出質疑而是選擇向記者反映?是對醫院的不信任還是另有目的,我們不得不懷疑。
另外一個讓人覺得可悲的是,普通人不了解,但作為一個新聞媒體人哪怕是經過簡單的查證,都不會認同這樣的質疑。事件發生后,很多網友都表示輸血前檢查是常識,我不知道對于廣大網友都知道的常識性問題,我們的記者真的是不知道嗎?
輸血前八項或者輸血前四項,這不僅僅是對醫生、醫院的保護,更是對患者安全的保護,是國家的規定。
也許有人會說車禍不一定要輸血,但如果我們都知道車禍外傷的患者哪怕是看起來毫發無傷的也可能存在急性大出血的風險,難道這的要等病人已經休克之后再去行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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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再來說說什么是過度醫療,我相信很多人只是覺得醫生或者醫院給他開了她覺得不需要的檢查就認為是過度醫療了,想當然是不合理的。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判定醫療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時需要綜合考慮醫療過失行為在導致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中的作用以及患者原有的疾病狀況等因素??陀^上要結合醫院醫療水平,判斷醫療行為是否虛構或者夸大病情,是否在存在過度醫療。主觀上需要綜合考量醫療機構或者醫務人員是否以取得患者財產利益為目的。
前段時間,一則關于手部外傷要求檢查前列腺、輸尿管、膀胱、肝膽胰脾B超的事件在網上傳的沸沸揚揚,該事件還在調查中并沒有定性。
時隔半個月,兩件事既有相似點:家屬或者時間相關人員質疑過度醫療,也有不同點:病情不同。
當前醫患關系已經到了前所未有的緊張,新聞媒體至少應該做到不能火上澆油,讓本就岌岌可危的醫患關系再添陰霾。
醫療寒冬不僅僅是因為現在工資下調,工作內容增加,還有醫保檢查和復雜的醫患關系,希望各位同行在工作的同時,保護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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