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7月1日起,《昌吉回族自治州居家養老服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其中最引人關注的,莫過于“子女每年享有20天帶薪護理假”的暖心規定。這項政策直擊現實痛點,讓子女在照料患病、失能老人時,經濟負擔得以緩解,真正實現“帶薪盡孝”的美好愿景。然而,好政策要釋放民生紅利,仍需在細則完善、權益保障等環節持續發力。
《條例》系統界定了政府、社會與家庭的養老責任,為破解家庭養老難題提供制度支撐。比如在設施建設方面,明確新建小區需按人均0.1平方米標準配建養老服務設施。實踐證明,居家養老不是簡單在家養老,而是需要政策、服務、科技多輪驅動的系統工程。
要讓《條例》從紙面走進現實,需多維度協同推進。要建立和完善專業護理人員培養、評價和激勵機制。同步提升家庭醫生服務質效,打通醫院與養老機構的協作鏈條;政府部門應統籌資源,在老舊小區改造中嵌入養老設施規劃,激活閑置空間潛能;加強監管,嚴防政策執行變形走樣。用人單位須剛性落實帶薪護理假制度,消除員工“不敢休”“不能休”的顧慮,讓孝老權益可感可及;企業與社會組織可依托自身優勢,積極拓展送餐助餐、醫療陪護等多樣化服務,填補居家養老服務缺口。
此外,還需構建立體化宣傳網絡,通過社區宣講、媒體解讀等多渠道,讓惠民政策走進千家萬戶,確保各項舉措落地見效。唯有政府、市場、家庭、社會攥指成拳,方能將“帶薪盡孝”的制度善意轉化為“老有頤養”的生動圖景。(作者:馬蓓)
來源:石榴云/新疆日報
監制:陳露杰
審核:王正偉
責編:曹 明
編輯:達 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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