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東省城鄉公益性崗位管理監督辦法》(魯人社規〔2024〕1號)、《山東省城鄉公益性崗位“質效提升年”實施方案》(魯人社字〔2024〕37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第一批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數量
計劃開發城鎮公益性崗位127個,具體崗位信息見《單縣城鎮公益崗招聘崗位信息表(第一批)》(附件1)。
二、招聘范圍及招聘對象
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下列人員: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城鎮大齡失業人員(女性45周歲以上、男性55周歲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齡)、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成員、低收入人口及家庭中的高校畢業生失業人員、殘疾人、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等就業困難人員;登記失業的16-24歲青年、“二孩媽媽”群體。
三、招聘條件
(一)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犯罪記錄;
(二)有吃苦耐勞、樂于奉獻精神;
(三)能夠服從安排,身體健康,能夠適應從事的工作;
(四)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五)不得申請人員:公職人員、村干部、注冊營業執照人員、企業出資人、企業擔任職務人員、享受職工養老保險待遇人員、公益性崗位在崗人員及曾經享受過公益性崗位補貼的人員;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申請
1、報名時間: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5日
2、報名地點及咨詢電話
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村(社區)委員會
咨詢電話:0530-4662388
3、報名需提供資料
(1)城鎮大齡失業人員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提供居民戶口簿(法定勞動年齡內家庭成員個人頁)復印件及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除上述報名材料外,報名人員需下載填寫《單縣城鎮公益性崗位招用報名表》(附件2)、《就業困難人員申報認定表》(附件3),并提供本人社會保障卡復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張。
4、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對公職人員或村(社區)干部直系親屬報名且符合條件的,要經鎮街研究并報縣級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備案后方可上崗。
(二)民主評議。參加民主評議人員范圍為符合報名條件人員,由其所在的村(社區)進行民主評議。評議過程中綜合考慮人員類型、收入水平、申請意愿、個人能力等因素,在符合用人規定的前提下,確定擬安置上崗人員。
(三)人員公示。擬安置人員確定后,在所在村(社區)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3天。
(四)簽訂協議。村(社區)組織上崗人員簽訂勞務協議,協議約定雙方權利義務,明確崗位名稱、工作地點、工作內容、工作時長、補貼標準等內容。
公益性崗位勞務協議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五)崗前培訓。由縣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開展崗前培訓,培訓總課時不低于15個學時,使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掌握崗位所需基本規范和技能,熟悉崗位職責和崗位要求,提高職業技能、安全生產意識等。
(六)組織上崗。培訓結束后,村(社區)組織人員上崗,根據崗位職責做好相關后續管理工作。
五、薪酬待遇
城鎮公益性崗位統一實行政府補貼。補貼標準由縣級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依據崗位類型、勞動時間等因素確定。同一人員崗位補貼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崗位待遇按月發放。
社會保險補貼標準參照用人單位為上崗人員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不包括個人應繳納部分)執行。
六、崗位管理
(一)日常管理。規范日常考勤考核,督促在崗人員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遵守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具體管理工作由所在鎮街負責,村(社區)參與具體使用管理等工作。
(二)監督管理。縣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城鎮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工作全程進行指導和監督管理,對發生弄虛作假、優親厚友、侵占挪用補貼資金的行為,予以追回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本公告由縣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0530-4680573
附件1:《單縣城鎮公益崗招聘崗位信息表(第一批)》
附件2:《單縣城鎮公益性崗位招用報名表》
附件3:《就業困難人員申報認定表》
單縣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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