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慶后問題不是生幾個娃,而是娃哈哈國資分多少紅。
聞所未聞
根據(jù)網絡資料顯示:國資入股娃哈哈集團的時間可以追溯到1987年,當時娃哈哈的前身——杭州市上城區(qū)校辦企業(yè)經銷部成立,該企業(yè)完全由杭州市上城區(qū)政府出資,屬于全民所有制國有企業(yè)。
1999年,娃哈哈集團進行了股權改制,改制后,杭州市上城區(qū)國資局持有娃哈哈集團51%的股權,宗慶后個人持股29.4%,工會職工持股會持股19.6%。此后,上城區(qū)國資局又將5%的股權轉讓給職工持股會,最終形成了杭州上城區(qū)文商旅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作為第一大股東持股46%,宗慶后個人持股29.4%,杭州娃哈哈集團基層工會聯(lián)合委員會(職工持股會)持股24.6%的格局。
因此,從1987年娃哈哈成立之初,國資就以全資形式入股,并在1999年的改制后以持股46%的方式繼續(xù)保持對娃哈哈集團的重要影響力。
是的,娃哈哈集團的國資股東——杭州上城區(qū)文商旅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在最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沒有獲得分紅。具體情況如下:
2022年:娃哈哈集團向股東分配了利潤,但國資股東并未實際獲得分紅。據(jù)媒體報道,娃哈哈集團的管理層和職工持股會通過“資金往來”等方式獲得了分紅,而國資股東的分紅被留在了集團內部使用。
2023年及2024年:截至目前,沒有公開信息顯示國資股東在這兩年獲得了分紅。娃哈哈集團連續(xù)多年未向國資股東進行實際分紅,導致國資股東的權益受到影響。
1999年至2007年:改制初期,國有股分紅被借給娃哈哈集團使用,利息用于獎勵經營者和職工,國資股東實際未獲得分紅。
2008年至2022年:娃哈哈集團賬面不進行利潤分配,每年僅出具形式上的股東會決議。管理層和職工持股會以“資金往來”名義獲取分紅,國資股東的分紅被滯留,僅按“銀行基準利率下浮10%”計息。
國資股東長期未獲得分紅,導致應得的收益累積達數(shù)十億元,影響了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有報道指出,娃哈哈集團通過體外公司(如宏勝系)轉移利潤,核心業(yè)務和利潤被管理層掌控,國資股東難以分享實際收益。
近期,娃哈哈集團調整了員工的分紅和薪酬政策,由原先的“干股分紅”改為基于個人績效的分紅,部分員工收入受到影響。
國資委已成立專班處理相關問題,關注焦點包括分紅權益保障、股權結構透明度以及是否存在國有資產流失等。
綜上所述,由于娃哈哈集團的利潤分配政策和實際操作,國資股東在最近三年未獲得分紅,這一問題已引起廣泛關注,相關部門正在介入調查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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