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初夏,黑龍江訥河的工廠區里,賈文革一臉冷漠地蹲在鐵軌邊。誰能想到這種不起眼的青年,后來竟拖著無數無辜靈魂走向絕路?事情進展,速度快得讓人咋舌!
工人家庭出身,父母殷切地想給他謀個體面前程。他的臉清秀,走起路來又帶著勁頭,左鄰右舍都覺得可惜。可惜什么?性格兇厲,從不服誰。他上學闖禍,動手打人,早早輟學。對規矩不感興趣,混社會像是天生的。也許有人早看出他和別人的不一樣,但又有誰能控制孩子命運?
父母拉他進廠打工,好歹有個飯碗。他卻看不上這“磨洋工”的活路,嫌臟嫌累。甩開班組長,背后直接就給同齡女工下手,時常言語騷擾。廠里裁員正興頭,他名字第一個出現在名單上。怪得了別人嗎?他自己都覺得這世界虧欠了他!
工廠一別,回家蹲著靠父母續命。他嗜睡,懶散,時不時隔三差五混回家。靠老婆的工資過日子,他不覺得羞恥。甚至用賺來的錢請女人進家門,夜夜笙歌。日子哪有不崩盤的時候?妻子頂不住鬧騰,離婚收場,賈文革又成了孤家寡人。
沒錢了,還想繼續瀟灑。頭腦一熱,街上轉悠找機會。有一回,眼瞄上來訥河做糧食生意的異鄉商販。看人家口袋鼓,氣勢旺,心里的惡念就像開了閘的水,停不下來。作案手法簡單粗暴,一搶了事。得手后他發現,這條道來錢快,“忒帶勁兒”。
犯罪的門檻一旦跨過,再無回頭路。開始他只是對外地商販下手,用搶來的錢喝酒、賭錢。發現外地人銳減,收成不如從前。賈文革另一只腳又蹚進了新的泥潭。他盯上獨居的女子和落單女工。不計后果,用外表和話術輕而易舉迷惑對方。事發之后,毫無憐憫動手掐死。那些女人財物歸他,命歸黃泉。很難說他有沒有一絲恐懼,大抵沒有。他作案過程中顯得越來越享受,一次更比一次自在。甚至后來覺得,單干效率不高。
這就引向了團伙作案。賈文革結識了孫文力和李秀華。三人一拍即合,各懷鬼胎,但合作無間。作案節奏加快,分工也有講究。他們要“享受成果”,更要不斷突破底線。訥河的夜晚,總有人消失。
事情在某個悶熱夜晚出現轉折。徐麗霞走進了賈文革的生活。這女人本是個受害者。因與丈夫爭吵離家,偶遇賈文革,被其外表騙得心花怒放。發生關系后,險些喪命。可她命不該絕,僥幸活下來卻被當成作案工具。兩頭不是人,她的處境,復雜得讓人同情又難以諒解。
活下來后的徐麗霞發現在地窖醒來,看滿屋腐尸。刺激得她忘了害怕,只想逃命。結果在掙扎中又被抓住。她轉而抓住賈文革的弱點,自稱有幫忙本事。賈文革半信半疑,拿女人當試驗品。讓徐麗霞殺人、割下器官,這樣就算過關。團伙湊齊四人,徹底喪心病狂。有些細節當事人說不清,警方查案后也理不順。到底是誰最先動手、誰出主意,沒人說得明白。
團伙之后的犯罪,全無控制。殺戮升級,怪異的肢解、烹煮。男女性器官下鍋,腰子分吃,四人分工合作。徐麗霞負責誘騙,其他人負責下手和收拾殘局。訥河已經容不下他們,開始換地兒:長春、沈陽、杭州。案件跨省發酵,受害者數量不斷刷新紀錄。
消息在民間發酵。失蹤者家庭瘋了一樣找人,市井傳言沸騰不止。警方注意到了案件的異常點,但查案并不順利。四人已有反偵察意識,撤離現場、抹去痕跡、快速轉移。警方盯緊數月,案情依然撲朔迷離。奇怪嗎?
檢舉與自首沒出現,靠的偏偏是一點偶發的溫情。有天在火車站,徐麗霞又去勾引外地商販,這次恰被附近巡警撞個正著。四人原以為只是個普通搶劫,被帶進警局還笑談沒啥證據抓得住自己。局里嚴寒,南方冬天是刺骨。女民警遞過去一床棉被、一杯熱水。沒了之前的冷硬和防備,徐麗霞突然一聲哭,把所有罪行和盤托出。
你看,有些時候人性復雜到極點。之前徐麗霞殺人如麻,一床被子一本熱水竟讓她心軟崩潰。她不知道是對還是錯。警局女警官也覺得奇怪,徐麗霞長期在極端環境下沉浮,突然間認罪讓案件線索一下爆發。接下來的調查令人頭皮發麻。警方按徐麗霞交代的地方,在地窖中現場勘查出42具尸體。肢解、缺損、腐臭,全是被害人的噩夢。真相這樣揭開,超出所有人的承受力!
刑偵過程沒那么順滑。法醫驗尸期間有工作人員感染尸毒,后來身體一直靠藥物支撐。兇殘程度、案情涉及的社會影響,警方和當地社區幾年都回不過神。許多失蹤者親屬當年就沒有等到家人“一個完整的告別”。
法院開庭進展同樣令人窒息。賈文革、孫文力、李秀華、徐麗霞,四人都沒人再爭辯。案件材料厚得像磚頭,翻起來哪一頁都讓人看不下去。
**判決如期到來,死刑,立即執行!**
你說,案子查得細不細?其實真實過程還有漏洞,有些受害人信息再也沒法復原。當年的社會治安環境復雜,人口流動大,一些細節久而久之也找不到第三方證實。面對如此大案,許多流言和事實混雜,可真相越擺越清,犯錯的人終歸沒跑掉。
這個四人組沒有底線,人性泯滅,惡行終結。他們的人生早就走偏了,結局沒人覺得意外。可是不是每個嫌疑人都該死?徐麗霞的經歷讓人難受,她到底是幫兇還是受害者,一直有人討論。如真要較真,她的崩潰瞬間或許才是她人性的一點“微光”。但她曾親手殺人、分食器官,這一點誰都沒法洗白。
案件結尾時,社區一片嘩然。人們并不真的想知道法理名詞怎么界定,只想知道惡人有沒有應得的下場。這算不算正義?有人覺得肯定,也有人始終質疑。
案件資料多次披露,案發地民眾對警方有信任危機。一些媒體認為,整個過程暴露出當年執法和基層治安的短板。僅2023年同類型重案網絡檢索顯示,兇殺案頻率全國有下降,警方經驗改善,但全社會還需要多元參與來防范惡性事件。
哪怕有極少數人覺得處罰不夠快,但至少有個結果,惡人不再危害一方。對普通人來說,日子還得照過,普通的煙火氣和人間溫度才最珍貴。兇案就發生在身邊,受害者的名字和故事漸漸模糊,卻拽住每個人的神經不允許忘記。
事實放在這兒,案子結了,惡人死了,鄉下的夏夜依舊有蟲鳴和燈火,一切靜下來過了沒多久,好像什么都沒有發生過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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