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辦到但是要給錢”
“可以解決孩子轉學,但必須當天交錢”
“自稱有關系”
隨著招生季的到來
個別不法分子把招生入學當作斂財手段
通過虛假宣傳、捏造不實信息
自稱“有關系的業內人士”
打著“有指標”“有名額”的幌子
收取高額中介費、介紹費、人情費等
用承諾入學等虛假宣傳進行詐騙
其實,這些都是徹頭徹尾的騙局
近期,我們會同公安部門
梳理了部分招生詐騙警示案例
希望廣大家長和學生高度警惕
嚴防各類招生詐騙陷阱
避免上當受騙
案例1:所謂的“關系人”根本沒有關系
2024年10月11日,犯罪嫌疑人劉某(女,41歲)到屬地派出所自述稱:2024年初劉某在成都市錦江區家中經朋友介紹認識賈某(女,40歲),為了讓其小孩帶學籍進入某中學讀書,收取賈某費用26萬元。劉某在收到錢后聯系“謝哥”幫忙并給“謝哥”轉了5萬元定金,后“謝哥”稱辦不了此事,退還5萬元給劉某。劉某再次找“關系人”幫忙未果,賈某在知道這個情況后進行搖號入學,但是沒有搖中。2024年7月底,劉某再次托“關系人”幫忙,“關系人”不愿意幫忙。2024年9月,劉某分兩次退還6萬元給賈某,還差20萬元未支付。目前,該案已由公安機關破獲,相關嫌疑人已被司法機關打擊處理。
案例2:虛構人設博取信任
只為讓你深陷騙局
2024年1月12日,朱某到派出所報案稱:2023年4月,因小孩轉學問題認識一蔣姓男子,朱某對其表達想讓小孩轉學到成都市某小學讀書,對方稱可以辦到但是要給錢,雙方達成一致,并約定4月18日許在金牛區蜀光路見面。當天,一名叫“王某”的男子出現,并稱是某集團負責教育方面的“老大”,可以解決孩子轉學方面的事情,但是必須當天交錢。朱某按照對方要求交了一半的錢(13萬元)給對方后,4月23日王某稱需要再補4萬元。朱某給對方轉賬以后,對方于5月11日稱孩子確定入學了,讓其轉賬剩下的學費、伙食費用22050元。朱某轉賬后,7月14日蔣姓男子給其手機發了一張圖片,上面顯示其孩子已被錄取,過了一周后朱某聯系王某,對方以各種理由推脫,朱某覺得被騙,于是報警,期間對方退款10萬元,共計損失92050元人民幣。目前,該案已由公安機關破獲,相關嫌疑人已被司法機關打擊處理。
案例3:交錢容易“退錢難”
2024年12月,被害人龔某某(女,39歲)到屬地派出所報案稱:2024年3月,其托朋友找關系辦理小孩讀書問題,在朋友引薦下認識王某某,稱其可以辦理小孩入學問題。6月10日,雙方在青羊區貝森路見面,談好事項后,龔某某通過微信轉賬2萬元給對方。后對方一直未辦成小孩入學事宜,后王某某以還需繳納費用為由向龔某某要錢,龔某某認為被騙,遂未轉賬,并讓對方退錢。王某某一直未退錢,遂報案,損失價值2萬元。目前,該案已由公安機關破獲,相關嫌疑人已被司法機關打擊處理。
案例4:虛假承諾注定不會有結果
2024年4月15日,成都市高新區福年廣場某店鋪里面,劉某某認識了一個自稱叫陳某佳的女子,對方自稱其有關系,可以幫劉某某的孩子安排到雙流某中學去讀書。劉某某答應之后,在4月26日、27日各轉了1萬元到陳某佳的銀行卡上,對方聲稱在5月20日左右肯定就能收到學校的錄取信息,但是劉一直沒有收到錄取信息,懷疑被騙于是報警。目前,該案已由公安機關破獲,相關嫌疑人已被司法機關打擊處理。
6月27日,市教育局、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聯合開展了招生入學網絡環境專項整治行動,對抖音賬號“成都升學**”、視頻號“成都初升高**”、小紅書賬號“成都校靈通**”等自媒體進行了普法宣傳和談話提醒,并針對已經收集到的實名投訴舉報線索進行分類移交,指導屬地教育、網信、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開展聯合調查,后續將根據調查處理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
最后,我們再次呼吁廣大家長朋友們認準官方渠道,警惕資金交易,防止招生騙局,若發現招生詐騙線索或疑似違規行為,請隨手錄屏、錄音或截圖,并通過以下招生入學監督投訴二維碼進行實名投訴舉報。
專家點評
冉樺,中國應急管理學會法律委員會副秘書長、四川省行政復議研究會副會長、四川蓉樺律師事務所首席(創新)合伙人。
本次曝光的四起典型案件,直觀展現了不法分子以虛假承諾騙取錢財的慣用手段,作為考生家長,需警惕詐騙與民事糾紛交織的法律風險。該四起案件雖經司法機關追責,但實務中大量以 “委托辦理入學” 為名的糾紛,可能因證據不足被認定為民事委托合同關系,家長需通過民事訴訟維權,然舉證責任重、執行難度大,追損之路漫長。
建議家長嚴格遵循正規招生流程,留存關鍵證據,避免陷入維權困境。入學政策的公開透明性不容任何 “內部操作”,摒棄 “花錢買學位” 的僥幸心理,方是根本的止損之道。
來源:成都教育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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