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某的北京戶口,沒了。他自己知道這事的時候,戶口本上的地址,已經(jīng)從北京市西城區(qū),變成了千里之外的湖北宜昌。他有點蒙,這到底是怎么回事?這事發(fā)生在2016年的8月,他從北京那家公司辭職才過去幾天時間,一個他根本沒去過的地方,怎么就成了他的新家了?他想不通,北京戶口對他這樣的人來說,太重要了——買房、孩子上學(xué)。。。都指望著它。
時間倒回9天前,一個叫盧某的人,走進了北京市西城區(qū)的一個派出所。盧某是陳某原來公司的戶籍專員,他帶了一個厚厚的文件夾。他把材料遞給窗口的民警,說要給一個叫陳某的人辦戶口遷出。民警打開文件夾一看,里面的東西挺全乎:有公司的申請函和介紹信,有陳某本人的戶籍卡,還有一份湖北宜昌市公安局出具的《準(zhǔn)予遷入證明》。
最關(guān)鍵的,是一份《授權(quán)委托書》。上面有陳某的親筆簽名,白紙黑字寫著:全權(quán)委托公司戶籍專員盧某,辦理其“戶口遷移相關(guān)事宜”,委托的期限是從簽字那天開始,一直到“上述事項辦完為止”。民警看了看委托書,又核對了一下身份證件,覺得手續(xù)齊全,符合程序,當(dāng)場就給辦了。前后沒用多長時間,陳某的北京戶口,就這樣變成了一張遷往湖北的證明。
字是自己簽的
那份要命的《授權(quán)委托書》到底是怎么來的?這就要說到2014年7月,陳某研究生剛畢業(yè),在北京找工作。他看中了這家公司,不是因為錢多,而是因為公司承諾能幫他解決北京戶口。為了這個“黃金通行證”,他愿意犧牲一些東西。入職那天,他不僅簽了勞動合同,還一口氣簽了另外三份對他未來影響巨大的文件。
陳某與公司簽訂了為期十年的勞動合同。
他簽了一份《協(xié)議書》,上面寫得明明白白:公司要是幫他拿到了北京戶口,他就得在公司干滿十年。如果沒干滿就辭職,他就同意公司把他的戶口遷到湖北宜昌的一個集體戶里去,這樣公司就能把這個北京戶口的指標(biāo)空出來給別人用。公司還“好心”地表示,會配合他以后從宜昌再遷到別的地方去。這聽起來,像是一個提前寫好的劇本。
他還親手寫了一份《申請書》。在這份申請里,他自己向公司保證,拿到北京戶口后,至少給公司服務(wù)十年,要是做不到,“自愿放棄北京戶口,將戶口遷至宜昌”。為了防止以后賴賬,申請書上還特意加了一句,說這是他唯一的、真實的意思表示。每一個字,都是他自己寫的,不情愿嗎?不知道,但他確實寫了。
最后就是那份《授權(quán)委托書》,授權(quán)公司的盧某去辦“戶口遷移相關(guān)事宜”。陳某后來在法庭上說,他以為這“相關(guān)事宜”指的是幫他把戶口從老家遷進北京,他做夢也想不到,這幾個字竟然也包括了把他從北京再遷出去!可文字就是文字,它不會讀懂你的心,只會按照字面的意思去解釋。
狀告衙門
陳某不服氣,他要討個說法。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那個給他辦戶口遷出手續(xù)的派出所告上了法庭。他的理由很簡單:第一,派出所憑什么相信公司的話?那份《授權(quán)委托書》是讓我遷入北京的,不是遷出北京的!第二,把我戶口遷走這么大的事,怎么能不通知我本人呢?你們程序有問題!
法院開庭審理了。西城區(qū)法院的法官們仔細(xì)看了卷宗,聽了雙方的說法。法院認(rèn)為,派出所的工作是依法辦事。那份《授權(quán)委托書》上寫的是“戶口遷移相關(guān)事宜”,這個“遷移”,從字面上看,既可以包括遷入,自然也可以包括遷出。派出所的民警不是法官,他們沒義務(wù)去調(diào)查陳某和公司之間有什么矛盾,他們只要檢查材料表面上是不是合法、齊全就行了。
至于程序問題,法院也查了相關(guān)的規(guī)定。按照《戶口登記條例》和北京市自己的文件,辦理戶口遷出北京,要么本人來,要么戶主來,要么就是拿著有效委托證明的受托人來。公司的盧某,手里就拿著陳某親筆簽名的委托書,這就是“有效委托證明”。公司還提供了宜昌那邊開的《準(zhǔn)予遷入證明》,說明有地方接收。材料齊全,程序合規(guī),派出所的操作挑不出毛病。一審,陳某輸了。他不服,上訴到北京二中院,結(jié)果還是一樣,駁回。
再告東家
告派出所的路走不通,陳某調(diào)轉(zhuǎn)槍口,把老東家——那家公司,告上了法庭。這次他提的要求更直接,也更狠。他覺得公司違法扣押他的檔案,還“偽造文件、合謀遷戶”,給他造成了巨大的損失。
陳某向公司索賠110萬元,還要求法院宣布他簽的那些文件都沒用。
朝陽區(qū)法院受理了這個案子。可結(jié)果呢?還是輸。法院的判決理由一條一條列得很清楚。你說公司扣你檔案?證據(jù)呢?拿不出證據(jù),這個賠償要求就不能成立。你說公司“偽造文件、合謀遷戶”?對不起,這種損害賠償?shù)恼f法,不屬于勞動爭議案件的受理范圍,我們這里不管。
那最關(guān)鍵的,要求宣布他簽的《授權(quán)委托書》和那個戶口協(xié)議無效,行不行?法院說,這個屬于勞動爭議,按照規(guī)定,你應(yīng)該先去申請勞動仲裁。你沒有經(jīng)過勞動仲裁這個前置程序,就直接來法院起訴,法院不能處理。于是,陳某的所有訴訟請求,又一次被全部駁回。法律的路,似乎都堵死了。
這場戶口保衛(wèi)戰(zhàn),為什么會輸?shù)眠@么徹底?關(guān)鍵就在于公司從一開始就做好了萬全準(zhǔn)備。他們不是簡單地要求賠錢了事,而是選擇了一個更直接、也更讓陳某痛苦的方式。公司的底氣,來自那幾份“滴水不漏”的文件。入職時簽的協(xié)議書、申請書、委托書,三份文件環(huán)環(huán)相扣,形成了一個完整的證據(jù)鏈,把陳某“自愿”放棄戶口的承諾牢牢地釘死了。
更重要的一點是,公司在湖北宜昌有自己的集體戶口資源。這就解決了戶口遷出最大的一個難題——“接收地”。沒有地方愿意接收,北京這邊是沒法把戶口遷出去的。公司能順利地從宜幕公安局拿到《準(zhǔn)予遷入證明》,說明他們早就鋪好了這條路,就等著有違約的員工“自投羅網(wǎng)”。
僅僅一年半后,也就是2016年7月,陳某就提出了辭職。
2014年12月,陳某拿到了北京戶口,成了公司集體戶的一員,那一刻他或許覺得未來一片光明。可這本北京戶口在他手里還沒捂熱。他僅僅工作了一年半,就因為個人原因選擇了離開。他于2016年8月5日正式辦完離職手續(xù)。
離職后不過9天,他的北京戶口就沒了。
從得到,到失去,就像做了一場夢。陳某的故事在北京這個巨大的城市里,可能只是一個很小的案例,甚至有點極端。但它確實像一面鏡子,照出了很多為了戶口而奮斗的人可能面臨的困境。為了一個身份,簽下一份可能捆綁自己很多年的合同,這筆交易到底值不值?陳某用自己的親身經(jīng)歷,給出了一個代價沉重的答案。他親手簽下的每一個字,最后都成了束縛住自己的繩索。在法庭上,這些白紙黑字就是最硬的證據(jù),遠比他口中的“我以為”要有分量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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