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巴彥淖爾市臨河區某小區門前的馬路中央,田某某醉酒后肆意攔截過往車輛。一名過路司機被其攔停后,田某某不僅將該車左側反光鏡打破,還對司機實施了毆打行為。
接到群眾報警后,臨河公安分局解放街派出所民警迅速趕赴現場處置,依法將田某某帶回接受調查,對田某某進行檢查時,民警發現其攜帶有疑似毒品的物品。隨后,民警依法對田某某進行人體生物樣本(尿液)檢測,結果顯示其尿液咖啡因呈陽性。
經查,田某某的行為已分別構成尋釁滋事和吸食毒品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針對其尋釁滋事行為(第二十六條第(四)項),決定給予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處罰。針對其吸食毒品的違法行為(第七十二條第(三)項),同樣決定給予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處罰,并依據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法收繳其攜帶的毒品安鈉咖及涉案工具。依據相關規定,解放街派出所對田某某的上述兩項違法行為合并執行行政拘留二十日。
目前,該案件已依法妥善處理完畢,田某某已被執行拘留。
來源:臨河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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