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持續六年的工程合同糾紛,四次審判出現三次反轉,千萬級工程款爭議牽出固定單價合同認定難題。當白紙黑字的"建筑做法明細表"遭遇設計圖紙爭議,司法裁判標準的不統一不僅讓企業陷入訴訟泥潭,更暴露出建設工程領域合同管理的深層痛點。
一場招商引資引發的"馬拉松訴訟"
2017年,湖南衡東縣某民辦學校作為重點招商引資項目啟動建設,縣政府專門成立指揮部督辦。為趕在2018年9月開學前竣工,校方與湖南啟輝建筑公司簽訂固定單價包干合同(1350元/平方米),次日補充簽署詳細列明地磚、涂料等施工標準的"建筑做法明細表"。這本該是雙贏的合作,卻在竣工結算時反目成仇——建筑公司主張明細表屬新增工程,索要864萬元增量款;校方則反訴逾期交付和質量問題,索賠違約金。
這場糾紛歷經四次審判,判決結果如過山車般反復:
一審(衡東縣法院):認定明細表屬合同細化,判校方支付余款425萬,建筑公司賠300萬違約金;
二審(衡陽中院):推翻一審,認定地磚等超出原設計圖屬變更,改判校方支付799萬,違約金降至210萬;
再審(湖南省高院):指二審"變更認定依據不足",明細表應為合同組成部分,發回重審;
衡陽中院再審:仍維持二審判決,形成"高院否定中院,中院堅持己見"的司法奇觀。
證據對決:關鍵證據與價格悖論
校方在訴訟后期提交的新證據,讓爭議再度升級:
同行價格對比:啟輝公司同年承建的衡東某高層項目(含樁基、地下室)單價僅1058元/㎡,遠低于學校項目的1350元/㎡。若按二審認定的增量計價,學校項目單價將飆至1612元/㎡,明顯背離市場。
設計單位證言:湖南省第四工程公司明確,原設計圖不含二次裝飾,明細表系對主合同的補充,"設計變更僅作施工參考,不涉及結算";
監理單位證明:金陽監理公司稱施工中雙方對明細表無異議,未見增量結算資料。
啟輝公司股東出具有力證明:2025年5月15日,作為合同簽訂全程參與者的啟輝公司唯一合股人趙某平出具書面證明,明確指出雙方爭議的"建筑做法明細表"屬于主合同包干價范圍,并非增量工程。這一關鍵證言與校方此前提供的設計單位、監理單位證言形成完整證據鏈,或將扭轉案件走向。
司法糾葛中的民生之痛
目前,校方已向衡陽市檢察院申請監督,呼吁"法律天平不應傾斜"。而更令人震驚的是,當事人自曝收到建筑公司法人的死亡威脅,使得這場本屬經濟糾紛的案件蒙上陰影。
本案暴露出的事實認定分歧、司法裁量差異,不僅是法律技術的爭議,更關乎營商環境與司法公信。當企業耗費六年光陰仍難等來"終局正義",其代價早已超出千萬工程款本身。正如校方負責人所言:"我們想要的不過是一個經得起陽光檢驗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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